北京这样打造文化科技融合发展高地-
当前,文化 科技 融合已成为全球经济 社会 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特点,既是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文化 科技 深度融合,促进文化产业提质增效,是北京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那么,北京如何打造文化 科技 融合发展高地、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科技融合发展高地" img_height="360" img_width="640" data-src="//imgq7.q578.com/ef/0326/c38bf860ba346a64.jpg" src="/a2020/img/data-img.jpg"
一、大力培育文化创意产业新业态
之一,将文化元素和文化服务植入 科技 产品。大力丰富信息产业的发展生态和产品结构,重点打造数字出版发行、 *** 增值服务、三网融合、动漫网游、创意设计、数字演艺、 科技 文化会展、高 科技 文化装备、文化地理与智慧 旅游 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第二,加强虚拟现实技术的集成应用,促进虚拟会展、在线体验等新业态发展。加强文化信息资源互联互通、虚拟博物馆及文化信息地图建设,推动文化产业与 旅游 业等业态的深度融合,打通并优化传统文化产业链,拓宽文化产品传播渠道和形式,实现“文化畅通”。加强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内容集成、存储、分发及传输等技术攻关,推动数字内容技术应用和产业化。创新基于版权的数字内容服务模式,促进数字内容服务新业态的形成和发展。
二、实施文化 科技 融合重点工程
之一,建设一批文化 科技 融合示范基地。在市级以上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园和市重点布局的功能新区,实施一批具有特色的示范工程,形成文化 科技 融合集聚区。打造一批骨干文化 科技 企业,围绕着文化企业 科技 创新,在数字出版发行、 *** 增值服务、三网融合、动漫网游、工程设计、数字演艺、 科技 文化会展、高 科技 文化装备、文化地理与智慧 旅游 等领域,选择一批创新性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作为重点物高旅培育的骨干企业。
第二,建成一批文化数字资源库、数据库。推动文化内容、素材数字化,促进数字文化资源库建设,重点建设全国和京味文化特色数字资源库等。推出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新兴媒体,加强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新兴媒体建设,做强重点新闻网站、移动媒体,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站和特色终端。
三、构建文化 科技 融合体系
之一,健全文化 科技 融合创新体系。依托北京市文化产权交易所、北京文博会、服贸会等,促进文化 科技 知识产权和产品交易,重点在文化 科技 融合示范基地和文化 科技 企业集聚城市,构建新型演艺文化传播服务平台、文化 旅游 服务平台、文化艺术品交易服务平台、数字内容服务平台、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动漫 游戏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文化产业融资服务平台、文化 科技 信息交流平台等;积极推动专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 科技 企业孵化器建设,在文化 科技 领域形成一批专业技术创新平台和公共 科技 服务平台。
第二,构建文化 科技 融合服务体系。文化 科技 融合发展具有跨行业、跨领罩凳域的特点,既有赖于 科技 企业、文化企业基于市场机制的跨界融合和产品创新,也有赖于 *** 部门搭建跨界交流、分享和协同的平台,营造良好的文创产业发展生态。要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统一的文化内容数据库及文化信息服务平台,优化 *** 服务环境,既有力推动文化 科技 融合发展,又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丰富、便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四、加快文化领域核心技术研发
聚焦主要文化产业形态,有针对性地突破文化产品生产、传播、消费等环节的关键技术和集成应用技术,重点开发数字动漫 *** 、数字音视频和高清影视 *** 、下一代广播电视网、 *** 出版、语义智能搜索等关键技术,加强研发文化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技术标准、关键元器件和装备,推动若干重大文化 科技 成果实现产业化。加大智慧家庭研究的扶持力度;念伍推动一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在全国统一标准的基础上,争取成为国家标准和全国技术服务中心。
五、加大文化 科技 融合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之一,加强文化 科技 融合复合型人才培养。实施“首都文化名家工程”,加大对文化 科技 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力度。组建北京文创产业职业学院,结合文化 科技 融合发展需要设立相关专业。 探索 建立文化新业态人才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认证机制,开展动漫网游等文化 科技 领域的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文化 科技 人才,经有关程序可破格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不受学历、资历等要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单位性质的限制,而公益性文化 科技 事业单位急需引进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自主聘用。
第二,聚焦文化 科技 融合高端人才政策研究。通过对文化 科技 企业、传媒机构、文艺院团、研究院所和人才服务机构的调研,分析面向2035年的北京文化中心与 科技 创新中心建设人才需求的特点和类型,提出吸引与集聚高端创新型人才与团队的目标方向和领域类型,聚焦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文艺演出、广告会展、文化创意等领域的专业型、经营型、复合型人才。对当前归国高端文化 科技 创新人才作为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梳理目前高端人才回流存在的问题,研究吸引全球高端创新型人才引进和回流的政策环境,提出文化 科技 高端人才集聚的相关建议。
六、推出文化 科技 融合的新举措
之一,创新文化 科技 融合监管方式。深入研究 科技 发展趋势和文化 科技 融合发展规律,积极 探索 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例如,当前基于互联网的直播、网红等,泛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如何因势利导、促使其科学发展,需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结规律、创新监管。
第二,抢占文化 科技 融合的产业制高点。文化 科技 融合发展涉及面广、新业态多,应在战略布局上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推动文化领域共性技术、文化产品生产服务技术、文化传播信息技术等实现突破,抢占文创产业制高点。
第三,构建文化 科技 融合服务体系。文化 科技 融合发展具有跨行业、跨领域的特点,既有赖于 科技 企业、文化企业基于市场机制的跨界融合和产品创新,也有赖于 *** 部门搭建跨界交流、分享和协同的平台,营造良好的文创产业发展生态。
北京的文化传统深厚悠久, 科技 研究引领全国,文化 科技 融合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要充分利用丰富的文化 科技 资源,多管齐下拓展文化 科技 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激发创新动能,助力文化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京津冀职称评审结果将互认,在哪些领域有同等效力?
北京市正式发布《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这也是北京第4次集中出台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4.0版改革共推出277项措施,力度较以往更大、范围更宽,内容也更加丰富。其中在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方面,北京市将加大促进人才跨地区自由流动力度,不断拓展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范围和领域。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京津冀将实行三地职称评审结果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在北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与北京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将进一步促进京津冀地区人才流动。这项规定在许多领域都具有同等效力,下面具体介绍:
一、北京市职称晋升方面。北京市为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价。在本市舞台影视、美术、动漫游戏、文学创作、工艺美术等专业领域工作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经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宏猛文联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文艺家协会或行业协会推荐,可参加艺术系列、工艺美术启物系列职称评价。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央在京单位、在京部队所属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本市职称考试或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或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相应职称评价委托函后,按照本市职称评价有关要求进行申报。这项规定无疑大大方便了职称晋升。
二、人才引进和培养选拔方面。这项规定可以为更好地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发挥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人才储备作用,营造开放、规范、有效的毕业生选拔培养环境。凡是符合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并达到一定条件的科技创新人才、文化创意人才、金融管理人才、专利发明者和本市紧缺急需的自由职业者,北京敞开怀抱“欢迎”,均可引进。
三、服务保障等领域。在北京这个大家庭里,有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有来自五湖四海的伙伴朋友,我们一起,正在用汗水和劳动用心耕耘和经营着这座美丽的城市,我蔽旁桥们也和北京一起,在服务中收获快乐,在保障中历练成长。每一次盛会,都给予我们一次检验。北京,作为首都,很重要的一项使命即是服务国家对外交往。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攀升,驻足中国,落足北京的重量级、高规格的国内国际性会议活动呈现出持续增加的态势。所以这项规定对北京的发展尤为重要。
文化创意与艺术评职称出书太慢了该怎么办包书挂名区别
之一、包书。评职称需要主编位置,包书最快,3个月出书。
第二、挂名主编。您找 *** 机构,正好有一本书缺一名主碧备轿编位置,这本书正好是您需要的书稿方向,其他2位主编都已凑齐,悔肆您确认挂名后,三位主编凑齐可以直接申请书号,出书速度相当于包书。
第三、挂名副主编。以上说的是您需要主编位置的情况,如果是副主编出书,1个多月滚春书可以出版。
北京市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之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本市人才队伍结构北京文化创意职称,加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北京文化创意职称的人才保障北京文化创意职称,根据《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17〕20号)、《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发〔2017〕38号)及国家和本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围绕北京“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人才需求,坚持政治站位,坚持首善标准,以德为先,通过多种方式不拘一格地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引进紧缺急需人才。
第三条建立优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来京工作的,可快速办理引进手续:(一)“千人计划”和“海聚工程”的中国籍入选专家;
(二)“万人计划”、“高创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的入选人;
(三)国家更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
第四条支持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引进人才:(一)在京承担国家和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启仔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工程等任务或进行其北京文化创意职称他重要科技创新的优秀人才团队,其领衔人可办理人才引进;
由2名国家或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推荐,优秀人才团队的成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二)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5000万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计获得7000万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到位且运营效果良好的,其主要创始人和核心合伙人可办理人才引进;
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1亿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计获得1.
5亿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到位且运营效果良好的,由2名主要创始人或核心合伙人推荐,其团队成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三)市属各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总公司及其他相应单位实施的重点人才工程中创新创业成效突出的入选人,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第五条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及科技创新服务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一)“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获得3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获得6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其专利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总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企业注册在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8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6倍);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机构注册在岩闹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20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15倍);
(四)本市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入站人员,出站后被本设站单位聘用的。
第六条加大文化创意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一)在京注册运营、近3年年均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含)且年均税粗旁罩后净利润2000万元以上(含)的文化创意企业,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等领域国家级奖项获奖人和国家级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
(三)社会贡献较大的知名媒体人、自由撰稿人、艺术经纪人、文化传承人、展览策划人和文化科技融合人才,以及著名的作家、导演、编剧、演员和节目主持等人员。
第七条加大体育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赛事策划人和组织人、著名运动员和教练员、国际级和国家A级裁判员、知名体育解说员和体育节目主持人;
(二)具有良好发展趋势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第八条加大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人才保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一)在京注册的重要国际组织或国际组织分支机构聘用的核心人员;
(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发机构、外国或港澳台地区来京投资设立的规模以上企业等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本市急需的具有全球视野、掌握世界前沿技术、熟悉国际间商务、法律、金融、技术转移等规则的人才。
第九条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一)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设立并备案,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本市高精尖产业5000万元以上的天使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合伙人、合伙人委派代表等高级管理人员;
(二)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设立并备案,实收资本3亿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本市高精尖产业5亿元以上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合伙人、合伙人委派代表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在京设立的金融控股集团、持牌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平台、金融组织聘用的贡献突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
第十条加大教育、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健康等专业的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一)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学科)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高级职称的高等教育人才和科研人才;
(二)具有省级或地市级优质中小学10年以上教学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
(三)具有三级医院10年以上从医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健康专业人员;
(四)本市紧缺急需的其他具有相应水平的教育和医疗卫生健康人才,以及其他类型事业单位所需的专业人才。
第十一条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一)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人及其主教练、本市职业技能一类竞赛之一名获奖人及其它国家级以上相应技能竞赛之一名获奖人且贡献突出的,可办理人才引进;
(二)本市科技成果转化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第十二条建立自由职业者引进通道。
对本市科技创新或文化创新贡献突出且依法纳税的自由职业者,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第十三条拓展紧缺急需人才遴选引进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用人主体中稳定工作、贡献突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一)在国内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二)经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合格的;
(三)经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区或局级单位按程序推荐的;
(四)经相应的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推荐的;
(五)其他特殊特艺人才或紧缺急需人才。
第十四条拟引进的人才应无刑事犯罪记录,提出引进时一般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
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
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第十五条加强引进人才落户保障。
引进人才无产权房屋的,可在聘用单位的集体户落户;
聘用单位无集体户的,可在单位存档的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落户。
第十六条优化引进人才办理程序。
引进人才本人签署诚信声明,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后,由聘用单位向所在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具有管辖权的局级单位提出申请,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
市人力社保局对拟引进人才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引进落户手续。
第十七条明确引进人才工作职责。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全市引进人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各区人力社保局(含开发区人劳局)、具有管辖权的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等报送单位负责对引进人才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聘用单位负责加强对引进人才的管理与服务,履行帮助办理引进手续、缴纳社会保险等责任和义务;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引进材料,并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单位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加大廉政风险防范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明确相关主体职责,防范廉政风险。
人才引进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贿受贿、推诿拖延等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其中,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给予全市通报、压减办理数量、列入黑名单、暂停办理调京业务等处理;
申请人取消调京资格、不良信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进行有效期为5年的记录,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予以注销;
相关人员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此前发布的《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的暂行办法》(京人发〔1999〕38号)同时废止。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