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局的领导介绍
1.刘利民—— ***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人民 *** 教育督导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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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汉族, *** 党员,河北省人。俄罗斯国立普希金俄语学院毕业,文学博士,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
2.线联平—— *** 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男,汉族, *** 党员,河北省人。北京经济学院分院劳动经济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3.高云华—— *** 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委员、 *** 北京市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
女,汉族, *** 党员,山东牟平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助理研究员。
4.杜松彭—— *** 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男,汉族, *** 党员,河北黄骅人。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毕业,大学学历,副研究员。
5.罗 洁—— *** 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男,汉族, *** 党员,山西祁县人。北京师范学院数学系数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理学学士,中学高级教师。
6.郭广生—— *** 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男,汉族, *** 党员,河南林县人。山东大学化学系物理化学专业毕业,工学博士,教授。
7.孙善学——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委员
男,汉族, *** 党员,河北省人。中国地质大学地质系构造地质专业,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
8.吴松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委员
男,汉族, *** 党员,江苏靖江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高等教育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
9.郑登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委员
男,汉族, *** 党员,北京市大兴区人,祖籍山东。北京师范学院管理系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讲师。
北京市教委各处有几个副处长
目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管理有7个处,分别是办公室、教育发展处、学校教育管理处、教育科学处、公共资源管理处、体育教育处和文化教育处。每个处都有一个处长和一个副处长,总共有14个副处长。
汪先永的人物履历
1985.09-1989.07,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育管理专业学生
1989.07-1992.12,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干部处干部(其间:1989.08—1990.08,在北京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挂职锻炼)
1992.12-1994.12,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干部处副主任科员
1994.12-1998.06,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干部处主任科员(其间:1994.09—1998.06,在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攻读法学硕士学位;1994.08—1995.08,在北京理工大学挂职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1995.08—1996.08,在北京理工大学挂职任电子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
1998.06-1999.03,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干部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
1999.03-2000.06,北京市 *** 办公厅秘书(副处级)
2000.06-2002.10,北京市 *** 办公厅秘书(正处级)
2002.10-2003.02,北京市委办公厅秘书(正处级)
2003.02-2005.05,北京市委办公厅秘书(副局级)
2005.05-2007.08,北京市委办公厅秘书(正局级)(其间:2003.09—2006.07,在北京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攻读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7.08-2008.11,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秘书(正局级)
2008.11-2015.12,北京市密云县委书记(正局级)
2015.12—,北京市密云区委书记
中国 *** 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党的十八大代表。
传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参加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中德合作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项目签约仪式是真的吗?
是真的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参加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中德合作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项目签约仪式
5月19日上午北京市教委职称处副处长,由北京市教委高教处处长主持,在北京国际饭店会议中心国际厅进行了隆重的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中德合作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项目签约仪式。
中国方面参加这次签约仪式的,是经过北京市教委筛选评定的市属8所高职院校。北京科技职业学院作为办学业绩显著的民办高职院校之一入选并参加了今天的签字仪式。
之前,北京市教委派出了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李振华教授为首的专家组一行6人,在市教委高教处副处长带领下,专程来到北科院八达岭校区对学校职业教育的办学理念、各二级学院的领导班子、管理队伍情况进行了考察,了解在办学中如何应对市场变化而加强专业建设和岗位技能要求,如何注重课程定位与改革,以及做好实践环节的应对性调整与强化等工作的方方面面。
那天,专家组一行还冒雨专门去北京市教委职称处副处长我校现代物流学院考察了物流基地的运营项目,重点对仓储物流师示范培训点拟定为国际资格证书培训点的条件进行了评审和认证,对其培养方案、实践条件、实践环节实行了专家联合论证。对该院仓储物流师示范培训工作提了很专业的指导意见,并达成通过北科院仓储物流师示范培训合格后颁发仓储物流师的国际资格证书的意向,并列入今天签约的中德合作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项目内容。众所周知,德国是当今世界职业教育制度最完备、职业教育最为发达的现代化国家。该国的名牌高校与权威培训机构共同介入中国民办高校的职业技能培训,这在现代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史上还不为多见,特别是把代表世界商品大流通的现代化仓储物流师的培训定为国际培训项目,其证书的意义无异于取得了在国际上指导货畅其流的权威性资格,对于在一个号称“世界现代化加工厂”的中国工作的物流师来说,其就业的前景比在德国工作更宽阔、更有意义。
为了让物流学院仓储物流师示范培训进一步走出国际化教育路子,由北科院副校长博士带队,连同物流学院的院长和遴选的6位教师在市教委主管民办高校的孙善学委员安排下,又一起与德方的专家就培训项目的实施专门进行了相关交流和研讨,双方达成了在培训项目业务领域内若干实施环节上的共识,为今天在北京国际饭店会议中心顺利签约奠定了基础。
本次签约仪式在热烈、友好、互助、合作的气氛中进行,代表德方的莱比锡德国工商联合会女士、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与中国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北京奔驰人力资源部经理分别作了热情洋溢的发言。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董事长、党委书记、校长同志和其他学校领导等出席了此次签字仪式。执行校长代表学校在中德双方合作单位协议书上签字。
北京市教委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最后,北京市教委委员代表8所参与签约学校的主管行政部门讲话,他希望高等职业教育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推进职业教育教学的改革。同时,作为首都的高等职业教育,还要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要求,努力以具有现代教育资质的一批首都高职院校为阵地,大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与国际竞争的国际化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组成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组成机构有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发展规划处(功能疏解工作处)、基本建设处、学前教育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办教育处、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督政处、督学处、评估与监测处、教育信息化处、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及侨务工作办公室)、学校后勤处、语言文字工作处、审计处、财务处、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扩展资料
1、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北京市教委职称处副处长,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 *** 、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北京市教委职称处副处长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行政服务大厅和机关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协调“首都教育热线”相关工作。
2、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协调推进本市教育改革政策研究和任务落实。协调推进机关调查研究工作北京市教委职称处副处长,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协调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和普法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教委职称处副处长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指导,承担行政复议、申诉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3、发展规划处(功能疏解工作处)。研究本市教育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编制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市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类招生指导计划。协调各类考试、招生改革和管理工作。协调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和功能优化。研究制定城市副中心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
4、基本建设处。负责拟订市本级学校和教育单位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学校和教育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协调本市高教园区建设和在京中央部委院校基本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及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5、学前教育处。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本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幼儿园的宏观管理。负责拟订幼儿园办园标准。具体负责公办幼儿园德育有关工作。指导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保育工作。
6、基础教育一处。负责本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统筹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会同有关单位拟订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负责中小学生实践活动和社会大课堂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劳动教育等专项工作。
7、基础教育二处。负责本市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普通高中基本教学文件。负责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信息化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制定普通高中办学标准。指导学制和学校建制改革。
8、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本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编制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专项规划和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负责教材建设工作。
9、高等教育处。负责本市普通高等教育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负责开展普通高校专业建设、结构调整、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管理。负责普通高校实践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管理。负责推动普通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促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
10、民办教育处。拟订本市民办教育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办高校及其北京市教委职称处副处长他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日常管理。负责实施民办教育发展促进项目。承担教育机构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备案工作。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区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民办教育信息的发布和对外联络工作。
11、高校学生处。负责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学生就业、创业、征兵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
12、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北京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学位、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组织和指导高等学校实施科研平台建设和科研计划项目。协调与央属高校共建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北京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承担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统筹本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校外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总体规划,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建设。指导大中小学体育竞赛、艺术交流、校外科技活动和学生军训。
14、督政处。负责对市 *** 有关部门和区 *** 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履行发展教育职责的督导工作。负责对区教育发展水平综合督导评价。负责对区 ***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项督导。
15、督学处。负责对本市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指导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负责开展校外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等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制定北京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规划。
16、评估与监测处。负责制定对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的政策、标准、工具和规程。制定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质量监测政策、标准、工具和规程。组织开展对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的评估和研究生论文抽检工作。
17、教育信息化处。统筹推进本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协调推进教育系统大数据建设、应用及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负责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与 *** 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工作。
18、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负责研究拟订本市教育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的相关配套措施。负责研究制定教育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的项目计划,协调推进本市与各省区市教育重大合作事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负责对教育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与监测。
1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及侨务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外事工作。负责本市国际、港澳台教育合作与交流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与国外、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实施。负责统筹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出国、赴港澳出访、培训。
20、学校后勤处。统筹指导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火、校车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协调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统筹教育系统“扫黄打非”工作,具体负责基础教育“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1、语言文字工作处。负责本市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推广普通话和监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指导普通话水平、汉字应用水平的测试工作。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承担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22、审计处。指导与监督本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订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负责对机关、市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进行审计及审计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单位相关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市拨教育专项经费审计和审计调查。协助查处有关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和案件。
23、财务处。负责提出本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制度。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教育政策、经费的绩效管理与评审。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本部门预决算。拟订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培养综合成本核算办法和学校公用经费标准。
24、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北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和本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与培训、接收高等学校毕业生、教育类社会团体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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