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专业在药监局工作,能考什么职称?
能考工程师类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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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是职业水平评定(职称评定)北京药监局的职称评审的一种。其下北京药监局的职称评审,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称;其上有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职称。当然,这也只是对从事工程建设或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一种标定而已。
按职称(资格)高低,分为: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
药士职称评定的条件是什么?
这要看你毕业以后是工作在药品行业还是在卫生部门(比如医院制剂),
如果是在药品行业,你就在了解一下当地药品主管部门的相关职称评定的办法,如陕西省药监局就出台了K关于开展2005年度我省药学系列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其对药师的评定条件如下:
晋升初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或大专毕业,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报考药士资格;
2、中专毕业,取得药士资格后,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5年,可报考药师资格。
3、大专毕业,取得药士资格后,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可报考药师资格;
4、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报考药师资格。
评审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年底以前。
假如你是生物制药本科学士学位毕业,工作一年就可报考药师资格。
如果工作在医疗卫生单位,你应该了解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厅)有关职称政策,比如《西安市人事局西安市卫生局关于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专或大专毕业,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报考士级资格;
2.中专毕业,取得士级资格后,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3.大专毕业,取得士级资格后,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4.本科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
可见药师报考条件大同小异,药学本科毕业工作一年后基本就可以报考啦
据我所知,全国各地药师职称报考条件大致差不多,具体情况你可以在网上搜索,或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人事部门咨询。
中国药学药品知识仓库可以评职称吗
药店所有药师可以评职称;多地开展执业药师“挂牌”整治行动;执业药师评分实行四级信用等级;药店执业药师可视情况收取药学服务费……梳理近期有关执业药师的新闻,不禁发问:执业药师的生存环境,要变了吗?
01 四川、湖南药监局发文,所有药师可评职称
近日,四川省药监局公布了《四川省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件》)。

《条件》内容显示,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设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对于申报的人员范围,《条件》提到,“适用于我省卫生系列药学类(非临床药学)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检验检测、检查核查、技术审评、监测评价、质量管理、抽样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换言之,在四川省零售药店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药师)也同样可以申报职称评定,而且在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后,还可进一步申报副主任药师。
实际上,四川并不是之一个推行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的地区,湖南此前就已启动了该项工作。
据了解,去年7月,湖南省药监局先发布了《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这一文件,由此拉开药店执业药师评审高级职称的序幕。后来,《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非临床单位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再发布,两个文件的出台,为后续评定工作的进行给出了指示和参考。


继上述两个文件发布的两个月后,湖南省药监局又发布了《关于做好全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中初级职称首次评审工作的通知》。这一次的《通知》,将在湖南省从事药品研制、生产、流通、检验检测、审评检查、评价监测、培训教育等非临床涉药领域工作的专技人才均囊括在内,包括药店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药师)。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上述的四川和湖南算在内,目前也只在少数地区试行;但对于执业药师评审高级职称,许多地方已有相关的明文出台,比如陕西、内蒙古、湖南、广东、山东等地。
02 多措并举,引导药师回归药学服务本职
米内零售观察在梳理近期信息时发现,有关执业药师的各类新规、举措层出不穷,在各个地区施行落地。
比如为解决执业药师“ *** ”问题,多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江西省将执业药师“ *** ”问题列入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的重点检查项目之一。据了解,今年以来,已有两千多名药师主动办理注销注册,同时,把好执业药师注册入口关,执业药师参保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注册申请将不予通过,从源头上杜绝“ *** ”行为。
天津药监局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整顿,要求零售药店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安徽省黄山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历年执业药师“ *** ”行为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
今年8月,北京市药监局制定施行《北京市执业药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根据评分情况将执业药师信用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较差)。
而早在2020年1月,江苏省就对执业药师的信用信息管理提出了详细要求,其中提到,执业药师信用信息包括个人基础信息、执业资质信息、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
除了对行业乱象的整治外,还有一些利好政策也在逐步推行。今年8月,国家药监局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186号提案答复的函》表态,将进一步加强工作调研,及时总结地方的实践经验,探索制定并适时出台社会药店开展药学服务的实施规范,同主管部门探讨医保支付药店药品调剂费、药学服务费等工作。
03 事关执业药师的未来,生存环境可变?
截至2022年8月底,全国执业药师累计在有效期内注册682,897人,环比增加5,397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4.8人。注册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622,901人,占注册总数的91.2%。
毫无疑问,执业药师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作为零售药店的“标配”,执业药师承担着为民众提供药学咨询与用药指导服务的职责。在队伍日渐壮大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发挥执业药师的价值,提升执业药师群体的地位成为焦点。
梳理近期新闻的脉络,米内零售观察发现,一些探索的“试水”都是有迹可循的。
在释放出利好信号方面,国家在医保支付药学服务费方面作出了新尝试,积极推动执业药师回归药学服务本职,为人民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
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行业生态。推进执业药师信用等级管理、多举并措整治“ *** ”问题,显示了监管部门整治行业乱象的决心,也向众多执业药师发出信号,引导其合法合规在岗履职,恢复行业的良好生态。足见,随着药店专业属性的逐步提高,监管部门对执业药师的监管愈也将发细致严格。
关于所有药师可评职称的新规,此前,国家卫健委在回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中谈到,要构建一元化药师管理体系(将执业药师与医院药师合并管理),并通过药师立法的指引价值,推动药师服务模式的转变,借助药学服务费的形式肯定新服务模式的价值。
这样一来,执业药师的角色和作用得到重视,有利于整体提升行业执业药师的质量水平,对执业药师的管理也向着更加规范、统一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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