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o1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2015年学术型博士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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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术型博士生选拔方式包括公开招考、“申请-审核”、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四种方式。实行“申请-审核”方式的学部(院、系)有教育学部、心理学院、物理学系、天文系、生命科学学院、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化学学院、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等。硕博连读仅限本校在读的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生申请,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进行。本科直博生主要接收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在每年的9-10月进行(点击此处查询接收办法)。
现将公开招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人数
1.各学部(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种专项计划。
2.各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或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学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愿意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品德良好。
2.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见附件)以之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如果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
2.报名者须于2014年12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向报考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四、选拔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及两门业务课,具体科目名称请查询专业目录。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
初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29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校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不再寄发,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
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马上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培养和定向培养两类。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培养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就职的单位工作。
博士生均须全脱产学习3年。定向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考生报考时不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型博士生均需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三年共计3万元。每年学费在每学年之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即为0.8万元/生.学年,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 自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型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型博士生奖助待遇。
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七、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212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北京中医药大学 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也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院校。自主招生是我校选拔具有中医药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优秀人才的重要措施。,我校将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继续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全国高中毕业生。以理工类考生为主,兼招部分文史类考生(文史类比例不超过15%)。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长学制专业:中医学(岐黄班5+4)、中医学(卓越中医5+3)、中医学(卓越中医京华班5+3)、中医学(卓越中西医5+3)、中医学(卓越针推5+3);非长学制专业:中医学(五年制)、中医学(五年制实验班)、针灸推拿学(五年制)、中药学。
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条件
对中医药和中国传统文化有浓厚兴趣,高中阶段文化课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在中医药和中国传统文化领域取得研究成果或有实践经验者;或高中阶段曾完成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基础知识等课程的学习者;或具有一定的中医药领悟及培养潜质者,均可报名。报名时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备我校与所在中学和相关部门核查。
四、报名程序
请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按系统内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证明材料、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并打印报名申请表后签字、盖章,连同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各类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的所有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以EMS特快专递(请勿以其他快递方式投递,以防丢失)邮寄至 北京中医药大学 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字样。
注:
1.若考生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含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请提供相关高级职称证书或具有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的复印件及亲属关系与户籍证明。
2.若考生经所在中学推荐,请提供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若考生经专家个人实名推荐,如国医大师、两院院士(中医药领域)或国家级名老中医,请提供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
3.若考生高中阶段曾完成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基础知识等课程,如我校举办的中医药夏令营、暑期学校等,请提供相关证明。
4.考生邮寄资料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后相互一致才视为有效报名。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我校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于4月27日后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审、打印复试准考证及查看复试须知。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6月14日到我校参加复试。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评。
2.考试内容:
(1)笔试:包括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含古代汉语、哲学、人文等)、医学基础知识(含健康基础知识、中医学基础知识等)。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英语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能力。
(3)心理素质测评:突出测试考生的心理稳定性和专业选择倾向性。
注:考试内容以考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积累的知识为主,突出测试学习潜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我校不指定辅导书籍。
3.成绩评价: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心理素质测评将作为选拔认定参考。
(三)资格认定:我校将依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由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六、录取办法
(一)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办(或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须填满专业志愿且不能重复填报。
(二)已被我校认定的考生,按教育部要求并根据 北京中医药大学 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A档或B档类别,录取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A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一本线)者,我校予以录取。高考成绩(实考分,下同)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高考成绩可享受自主优惠10分。
2.B档:对在自主招生复试中成绩排名前20%的优秀考生,经专家组评价、择优推荐,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高考成绩低于我校模拟投档线,但达到当地省市一本线及以上者,我校予以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高考成绩可享受自主优惠20分。
(三)专业分配
1.长学制专业(限理科):各省(区、市)自主招生中长学制专业计划录取比例原则上不高于40%。相同科类自主投档考生按享受自主优惠分值后成绩排名顺序择优录取,根据本科一批模拟投档数据,录取至其填报的长学制专业志愿之一或认定的长学制专业。
2.非长学制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且未录取至长学制专业者,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安排非长学制专业;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者,由我校视情况录取至认定的非长学制中医药类专业。
注: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区、市)折合计算。
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七、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一)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
(二)在自主招生工作进行过程中,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010-64287504)。
(三)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
八、时间安排
项目 内容 时间 备注 报名 *** 报名
邮寄材料 3月4日至
3月27日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和“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1.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2.请以EMS特快专递邮寄,切勿以其他快递方式投递,以防丢失。 复试查询 复试名单查询 4月27日后 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通过初审者,请关注《 北京中医药大学 自主招生复试须知》。 复试 打印准考证 6月12日前 报到 6月13日(周六) 笔试、面试
心理素质测评 6月14日(周日) 资格认定 资格认定名单公示 6月22日前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北京中医药大学 本专科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 *** :010-64286231(兼传真)(周一至周五8:30-10:30,14:30-16:30)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zjcz *** @bucm.edu.cn
请有意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为准。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招生简章(自主招生)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招生简章(自主招生)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 *** 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公办艺术类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由梅兰芳先生等京剧前辈创建于1952年。2002年12月,正式举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2006年北京市艺术研究所与学院合并,充实了教学、科研力量。学院多次被评选为“首都文明单位”、“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12月,学院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评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1月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确定为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60多年来,学校从单一的戏曲专业发展到京剧、地方戏曲、曲艺、音乐、舞蹈、舞台艺术设计与 *** 、戏剧影视表演等多个专业。现有教职工360人,其中专任教师220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56人。有北京市名师7人,北京市优秀教师2人,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9人,北京市专业带头人3人。同时,学院长期聘请著名表演艺术家、学者和优秀演员为特聘教授任教。
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满足社会文化需求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艺术实践为途径,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自2013年以来,学院实施了彰显办学特色的“六个一工程”,开办全国首家“少儿戏剧场”,从教育教学、教学实践、艺术创作、理论研究等多方面提升了学院的办学质量,并明确了具有时代特征和鲜明艺术职业教育特色的办学方向,在教学、创作、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服务社会等各个方面不断取得佳绩。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级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全国校园戏剧节优秀剧目奖、全国学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等近300个奖项和荣誉称号。
一、2020年北京市高职自主招生计划(50人)
备注:学院保留根据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对上述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
二、招考方向说明
1、戏曲表演:
戏曲舞美技术招考方向:包括容妆、服装、盔箱、道具、装置(其中学院计划与北京京剧院联合招收10名京籍学生,高职毕业后择优进入北京京剧院工作)。
2、音乐表演:
器乐演奏:长笛、小号、长号、圆号、巴松、萨克斯、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钢琴、二胡、琵琶、中阮、古筝、扬琴、唢呐、竹笛、笙、民族打击乐。
声乐演唱:美声、民族、通俗。
3、舞台艺术设计与 *** :
报考舞台艺术设计与 *** 专业的考生需取得北京市“美术统考”专业合格,其中戏剧影视灯光与音响招考方向只招男生。
三、报名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取得2020年北京市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3)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高招政策审核通过的非京籍考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要求。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2020年北京市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考试办法
学院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取消文化考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专业考试,其中:
1、舞台艺术设计与 *** 专业不设专业“校考”,考生专业成绩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成绩,考生仅需网上报名,确认报考。
2、其他专业取消现场考试,采用考生提交视频材料方式进行专业考核。
五、报名和考试安排
学院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报考程序分为网上报名与交费、报考资料上传(包括本人照片、身份证、报考证和短视频)、在线确认、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上传报考材料至指定邮箱(PDF文件)、 *** 考试(提交视频材料)、邮寄纸质报考材料(戏曲舞美技术专业含最终作品)七个必经阶段。未按规定程序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无法参加考试,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一)报考程序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注册帐号、完善信息、报考专业)—→网上交费—→报考资料上传—→在线确认—→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上传报考材料至指定邮箱(PDF文件)—→ *** 考试(提交视频材料)—→邮寄纸质报考材料—→等待录取结果通知
(二)网上报名办法
1、学院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
2、报名 *** :关于报名软件的安装、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学院官网--招生就业--“高职招生”中发布的《2020年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3、报名系统分手机端“应用版”和电脑端“网页版”。
(1)使用“应用版”报名:考生通过手机下载“艺术升”APP,填写基本信息、选择考点和专业、进行网上交费、完成报考资料上传。全部完成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在线确认,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按时参加 *** 考试。
(2)使用“网页版”报名:由于没有上传照片功能,考生还需通过手机“应用版”上传报考资料(包括本人照片、身份证、报考证和短视频),在规定时间在线确认、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按时参加 *** 考试。
4、网上报名时考生只允许兼报两个专业,兼报专业的考生按照实际报考专业的个数缴纳考试费。
5、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上报录取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重要提示:
(1)网上报名未上传报考资料和交费的考生无法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名无效,不能参加 *** 考试。
(2)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后,考生基本信息不能修改,不可取消报名,费用不退。
(3)考生报名时必须下载手机端“应用版”,除报考资料上传和 *** 考试(提交视频材料)必须通过手机端“应用版”完成外,报名考试后还应关注学院通过报名系统“应用版”推送的消息。
(三) *** 考试办法
1、学院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不组织现场“校考”。
2、考生通过手机“艺术升”APP完成在线确认后,在规定时间通过APP上传视频材料,完成考试。
3、具体考试 *** :
(1)考生在考试前需认真阅读《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招生各专业 *** 考试具体内容》、《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招生 *** 考试视频拍摄要求》和《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 考试操作说明》,按考试科目和考试要求进行拍摄。
(2)打开手机“艺术升”APP—→登陆—→报考—→ *** 考试—→进入学校 *** 考试界面。
(3)考生可以点击 *** 考试里的“模拟考试”按钮,进入模拟考试,熟悉考试过程后再进行“正式考试”。
(4)“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时,每个科目均允许录制多次(仅可以保存3次,不满意可删除重录,删除时选择相应视频向左划动即可删除),考生可从录制好的视频中选择一个最满意的作为最终提交的考试视频。
(5)选择“模拟考试”时所有考试科目全部提交后可重置再次录制,进行“正式考试”时所有考试科目提交后不能修改。
(6)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里提交视频材料完成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7)考生必须保证所有展示内容真实有效,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四)报考材料上传和邮寄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然后按下述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称为: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名称),统一发送至邮箱2661752011@qq.com,同时将纸质材料邮寄学校。
1、报考材料内容:
(1)《报名登记表》: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家长签字后方能生效;《报名登记表》经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后一律不予更改。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退役士兵可用士兵证。
(3)户口本本人页及户口本之一页(公章页)。
(4)学籍证明:①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复印件需加盖学校红色公章后再扫描。②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正反面(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复印件需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红色公章后再扫描。③中职毕业生(含中专、职高、技校学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操行评定,复印件需加盖毕业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公章后再扫描。④退役士兵提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或区县民政局开据的“退役证明”复印件。
(5)报考舞台艺术设计与 *** 专业的考生提供《北京市2020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知单》。
2、报考戏曲表演(戏曲舞美技术)专业的考生请在 *** 考试结束后,将2小时内完成的最终作品连同上述材料一并邮寄到学校,作品允许折叠,画纸上除考生号外,不得标注其他任何个人信息或记号。
3、兼报专业的考生请按照实际报考专业的个数提供上述材料。
4、重要提示:
(1)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材料且无书面情况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为确保材料安全及时寄至学院,请使用EMS、顺丰等快递方式邮寄。
(4)材料和作品寄出后,请勿来电查询是否收到,如未收到学校会致电进行沟通。
(5)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收件人:刘老师 *** :010-67561657
(五)报名与考试费用
报名与考试费:160元(网上报名时交纳),舞台艺术设计与 *** 专业不收费。
(六)考试内容
注:1、考试前请认真阅读《2020年高职招生各专业 *** 考试具体内容》。
2、上述所有考试科目考生可视现有条件,内容自定或自备。
3、京剧表演专业考生需穿练功服,中途不得更换衣服。
4、中国舞专业女生必须盘头、穿练功服、软鞋、中途不得更换衣服。
六、成绩认定和录取原则
1、学院所有专业考试按百分制进行打分。
2、舞台艺术设计与 *** 专业直接使用2020年北京市“美术统考”专业合格成绩。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4、录取时除舞台艺术设计与 *** (戏剧影视灯光与音响)招考方向只招男生外,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5、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考生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当年的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七、报到与后续管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校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2、新生入学后将对所有考生(舞台艺术设计与 *** 专业除外)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考试视频(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对涉嫌犯罪的,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新生入学后,如发现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4、学生按规定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八、相关说明
1、学费标准:12000元/学年(戏曲表演专业免学费),住宿费:750元/学年。
2、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可获得学院颁发的奖学金。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3、北京户籍考生原则上走读。
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如在 *** 考试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学院将有老师负责指导,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录取期间,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随时与考生进行 *** 联系、确认,考生应保证随时能够接听 *** ,以免影响录取工作。
学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南三环洋桥西1站地)
邮政编码:100068
乘车路线:乘地铁4号线到马家堡站下车(B出口)向东行500米左转即到
乘三环上公交车至洋桥附近下车步行即到
自驾车南三环由西向东行驶从25号出口驶出主路,向东行200米“万方苑国际酒店”路口右转150米即到
招生办咨询 *** :010-67561657、67539006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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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 *** 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公办艺术类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由梅兰芳先生等京剧前辈创建于1952年。2002年12月,正式举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2006年北京市艺术研究所与学院合并,充实了教学、科研力量。学院多次被评选为“首都文明单位”、“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1年12月,学院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评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60多年来,学校从单一的戏曲专业发展到京剧、地方戏曲、曲艺、音乐、舞蹈、艺术设计、影视表演等多个专业。现有职工376人,专任教师242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专家65人。有北京市名师6人,北京市优秀教师1人,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6人,北京市专业带头人1人。同时,学院长期聘请著名表演艺术家、学者和优秀演员为特聘教授任教。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艺术实践为途径,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自2013年以来,学院实施了彰显办学特色的“六个一工程”,从教育教学、教学实践、艺术生产、理论研究等多方面提升了学院的办学质量,并明确了具有时代特征和鲜明艺术职业教育特色的办学方向,在规范艺术传承,新剧(节)目创作和全国各大赛事中,不断取得佳绩。
一、2016年高职全国招生计划(200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考方向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元/学年)
科类
650204
戏曲表演
舞美 ***
三年
10
免学费
艺术文
艺术理
京剧表演
三年
20
免学费
艺术文
京剧音乐
三年
5
免学费
艺术文
评剧表演
三年
23
免学费
艺术文
评剧音乐
三年
5
免学费
艺术文
650219
音乐表演
器乐演奏
三年
18
12000
艺术文
艺术理
声乐演唱
三年
22
12000
650207
舞蹈表演
中国舞
三年
女20
男12
12000
艺术文
650202
戏剧影视表演
三年
25
12000
艺术文
650101
艺术设计
戏剧影视灯光与音响
三年
男20
12000
艺术文
艺术理
戏剧影视人物造型
三年
20
12000
注:学院保留根据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对上述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
二、招考方向说明
1、音乐表演专业招收:
器乐演奏:长笛、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司、钢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三弦、唢呐、竹笛、笙、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
声乐演唱:美声、民族、通俗。
2、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灯光与音响招考方向只招男生。
三、报名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等艺术学校、普通高中毕业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应届、往届生;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要求;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2016年户口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专业考试办法
1、学院招生的专业均属于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相应类别(如戏曲、音乐、舞蹈、美术等)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
2、在省级招办为本省考生统一组织相应类别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的省份,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获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学院相应类别专业的志愿,学院在录取时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3、在省级招办未为本省考生统一组织相应类别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应类别专业考试(简称“校考”),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学院相应类别专业的志愿,欲参加“校考”的考生在报名前请先咨询户口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院招生办公室(010-67561657),确认后再报名参加专业“校考”;
4、山东省考生在报考“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类别专业时,需取得任何一所在本地招生的本科院校颁发的同类别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必参加学院组织的“校考”,获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学院相应类别专业的志愿。
5、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艺术类高考政策有差异,以当地政策为准。
五、专业校考报名时间及办法
1、学院专业校考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院网站,在“招生就业”之“高职招生”中点击“专业考试报名”,首次登录需先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查看《报考须知》,然后按照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生成《报名登记表》,说明报名成功,最终打印《报名登记表》。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20日—2016年3月18日00:00结束报名(网上报名时无须交费)。
3、网上报名时考生可兼报两个专业,如需兼报两个以上专业请于现场确认时到校办理,兼报专业的考生按照实际报考专业的个数缴纳考试费。
六、专业校考现场确认时间及要求
1、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学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按放弃报考处理。
2、到校确认日期:2016年3月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下午16:30。
3、现场确认地点:学院招生办公室(办公楼111)
4、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2)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证(含高考考生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为正、反面,且须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
5、现场确认手续可由考生家长代为办理,考生不必前来。
6、考生可于4月15日后在“高职招生”之“专业成绩查询”中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和排名,如需要也可自行打印《文考通知书》,《文考通知书》将不再以信件方式寄发。专业考试淘汰者,查询时将不再显示信息。
七、专业校考报考程序
网上报名—→到校现场确认—→交费—→领取“准考证” —→专业初试—→专业复试—→网上查询专业课成绩。
八、专业校考报名与考试费用
1、报名与初试费:100元(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纳)
2、复试费:80元(进入复试者,在复试前交纳)
3、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一律不退,如考生报考其他院校仍需这些材料,请提前复印,自留副本。
九、专业校考时间及内容
专业名称
考试时间
考 试 内 容
戏曲表演
(舞美 *** )
3月19日上午初试
戏曲剧目、行当及表演常识(特长展示)、色谱检测、色彩常识提问
3月19日下午复试
戏曲舞台用品常识、素描
戏曲表演
(京剧表演)
3月19日上午初试
唱腔选段、身段表演、基功技能
3月19日下午复试
自选剧目(综合素质展示)
戏曲表演
(京剧音乐)
3月19日上午初试
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综合技能考察(曲牌、副修两项抽考)
3月19日下午复试
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与初试曲目不同,限时10分钟)、知识问答、综合评定、乐理试卷
戏曲表演
(评剧表演)
3月19日上午初试
唱腔选段、身段基功、综合素质
3月19日下午复试
唱念表演(与初试内容不同)、身段基功(与初试内容不同)、综合素质
戏曲表演
(评剧音乐)
3月19日上午初试
演奏唱腔一首(曲目自选)、试唱听音、节奏记忆
3月19日下午复试
演奏唱腔一首(曲目自选,与初试曲目不同,限时10分钟)、音乐知识问答
音乐表演
(器乐演奏)
3月19日上午初试
作品2首(演奏曲目在奏鸣曲、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复调作品中任选)
3月19日下午复试
作品2首(与初试作品不同,演奏曲目在奏鸣曲、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复调作品中任选,限时10分钟)、视唱练耳、乐理知识
音乐表演
(声乐演唱)
3月19日上午初试
作品2首
3月19日下午复试
作品2首(与初试作品不同,限时10分钟)、视唱练耳、乐理知识
舞蹈表演
(中国舞)
3月19日上午初试
古典舞基训(考生穿体操服)、舞蹈模仿
3月19日下午复试
舞蹈作品、即兴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
3月19日上午初试
形象气质考察、台词、声乐、形体(考生自备)
3月19日下午复试
台词(完成主考教师指定散文或戏剧独白)、形体(舞蹈教师示范,考生进行模仿)、表演(1—3人即兴完成主考老师给出的命题)
注:1、音乐表演考生请自带乐器(除钢琴外)。
2、舞蹈表演考生请自带服装和伴奏带。
十、文化考试
考生除需参加专业“校考”或“省统考”外,还应参加户口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高考)。
十一、录取
1、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户口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艺术类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
2、获得“校考”或“省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学院相应类别专业志愿。
3、录取时,由考生户口所在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已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4、山东省录取时,在山东省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统一投档后,艺术设计专业学院根据已投档考生的专业“省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专业根据已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5、录取期间,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随时与考生进行 *** 联系、确认,考生应保证随时能够接听 *** ,以免影响录取工作。
6、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政策有差异,以当地投档或录取政策为准。
十二、相关说明
1、学费标准:12000元/学年(戏曲表演专业免学费),住宿费:750元/学年。
2、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可获得学院颁发的奖学金。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3、学生按规定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南三环洋桥西1站地)
邮政编码:100068
乘车路线:北京站乘957路快车到洋桥下车过人行天桥向西行500米即到
北京西站乘741路到洋桥向西行800米即到
北京南站乘地铁4号线到马家堡站下车(B出口)向东行500米左转即到
招生办咨询 *** :010-67561657(直拨)、010-67572221转2014
咨询 *** 号:2661752011
网 址:
专业咨询 *** :京剧系:010-67572221转2085
地方戏曲系(评剧):010-67535698(直拨)
010-67572221转2018(2069)
音乐系:010-67572221转2108
舞蹈系:010-67572221转2023
影视表演系:010-67572221转2198
舞美系(戏曲舞美 *** 、艺术设计):010-67572221转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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