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称计算机考试有免考条件吗

根据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北京职称评审免试的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北京职称评审免试的人员可免于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部分模块北京职称评审免试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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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 *** )(以下简称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学历北京职称评审免试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免试北京职称评审免试;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需取得两个模块的有效单科合格证书。

取得计算机专业硕士学位(含取得研究生学历)的人员,申报中级及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免试。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免试,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需取得两个模块的有效单科合格证书。

3.取得博士学位,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免试。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免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免试。

5.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已按规定参加计算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在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免试。

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学历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3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起草人;

3、持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

4、获得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

5、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6、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8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7、已取得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专业技术要求

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职称英语水平

申报人须持有中级职称后且是1999年及以后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考试成绩;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达到45分(含)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获得博士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符合以上条件的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人员方可参加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工作。

扩展资料:

破格申报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3、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参考资料来源:职称申报中心-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北京市建筑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筑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试行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4]55号)文件精神,2004年起,我市对从事土木建筑、风景园林、道路与桥梁、隧道、机场、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等建造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其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申报人须参加《土建施工》或《道桥隧道施工》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参加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的评审。

四、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3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起草人;

(3)持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

(4)获得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

(5)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4、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8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5、已取得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以上讲师、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资格指讲授自然科学类课程的教师;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指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研究人员。

五、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须持有中级职称后且是1999年及以后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考试成绩;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达到45分(含)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获得博士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乡镇以下基层单位”是指乡镇 *** 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高(A)级。

六、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须持有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合格证书;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只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评聘中级职称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合格证书(4个模块或A级证书)在申报高级职称时继续有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北京市]北京职称评审免试,北京职称评审公示

中级职称评定中外语免试的条件

全国规定十类可免考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北京职称评审免试的人员北京职称评审免试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北京职称评审免试,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北京职称评审免试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4、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该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 *** 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扩展资料:

以下其他省市的要求,以北京为例:

北京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外语考试(含第二外语):

1、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2、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3、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称英语免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