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职称资格证未聘用

1. 以聘代评评职称后还有没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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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以下才有会以聘代评北京智联职称代评,新事物北京智联职称代评,以当地要求为准

2. 我是具有高级职称企业员工,办理退休时需要持高级职称资格证还是高级职称聘用书

现腊和返在企业退休,在计算退休费的时候,不考虑技术职称,只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缴费年限计算,只在退休以后,每年调整的时候,有高级职称多增加退休费的规定, 因此,办理退休的时候,高级职称是没有用的,只是作为今后调整作为资料参考,按照有关规定,高级职称,是按照聘书确定的,资格证书,只是代表你有资格,在没在高级职称的岗位,是另外一回事,只有资格证书是不能按照高级职称确定的,并且本人在退休前,从事高级职称的岗位才有效,

3. 职称资格证如不聘还有效吗

必须有效,评聘分开是趋势,以往是有职称了才认为个人能力突出了,聘任以后就涨工资。聘不聘是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问题,有没有职称是资格问题,能力问题。今后的趋势是以聘为主,如果有实力,去其北京智联职称代评他单位也会聘任的。

4. 事业单位工勤编制中级工职称,可以考上什么职业资格证书提前聘高级工或技士吗

不可能的事。抄事业单位的职称,是由职改办下达的职称编制数,对各岗位实行严格、有限的职数的。是根据有限的岗位职数下达 *** 的职称编制数的。不是你有什么职称,单位就聘用你的职称。因此,往往是一个岗位职数,是很多具备职称等级的人在等着被聘用的。或者有者各种高级职称,而找不到符合岗位编制职数无法聘用。所以,在事业单位中,想考什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要根据单位人事部门出台的北京智联职称代评:职称、资格聘用计划,根据计划去报考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才能对口被聘用。凡与本单位岗位无关的职业资棚租格或职称证书,都不可能被聘,更不可能什么提前聘用。

5. 取得高级资格证书,但未聘任女性高级职称延到六十岁退休吗

原则上是。不过,年满55周岁时本人书面申请退休,原则上也允许退休。只是不申请就不办理退休手续。

6. 有成绩单但卫生资格证还没发能聘职称吗

专业技术成绩单有但是证还没发下来能不能晋职称主要取决于本单位的相关政策。

7. 三甲医院评审中,具有高级技术人员职称指的是已聘用人员吗是否包括取得高级职称资格但未获聘人员

医院评审,当然是按好的数据提供呀,取得中高级资格证但未聘的也会被计算在内的

8. 2015教师职称改革评上未聘历史遗留问题怎么解决

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为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坚持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8)有职称资格证未聘用扩展阅读: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规定:

1、要充分认识改革的复杂性,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2、现有在岗中小学教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轮饥应关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

3、在平稳过渡的基础上,各级别新的职称(职务)评聘工作,严格按照本意见规定的原则要求、标准条件、评价办法、评聘程序等进行。

9. 没有聘任但具有高级职称资格证书这样的高级教师能延迟退休吗

企业的不能,行政事业国企的延迟到60周岁退休,未聘任不影响高级职称的延迟,只要你有高级职称就符合文件规定了

10. 培训机构老师,教师证认证时,技术职称选择教师未聘还是无呢

垃圾的,(中和教育,学慧网,智联经纬,理想国际,远大教育)对,这些都是专北京智联职称代评他们!属骗子集团,挪用学费,投资影视!各种 *** 广告!

去年9月到现在1年多了,报名了职业资格考试,他们不具备资格证资质,学历接收资质,擅长就是各种广告轰炸骗取大家付钱,发票也不开,然后各种挪用资金!大家不要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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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称初聘

经济师属于国家统一考试,从93年以后就不可以直接初聘为助理职称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 [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原文:

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

智联 *** 日期: 2004-04-27

【法规分类号】 L35401199308

【标题】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人事部

【颁布日期】 1993/01/06

【实施日期】 1993/01/06

【内容分类】 专业技术

【文号】 人职发(1993)1号

【题注】

【正文】

为适应我国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深化职称改革的精神和两年来经

济员资格考试的试点经验,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棚态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现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印发你们,望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之一条 为加强经济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经济人员素质,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充分发挥经济人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深化职称改革、使我国专业技宏和敏术资格考试制度纳入对外开放总格局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以后不再进行经济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为评定相应经济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进行的考试也不再进行。

第三条 按本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获得资格人员的职务和工资待遇。

第四条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分甲、乙两种。甲种考试为该资格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乙种考试为经济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考试,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必须取得乙种考试合格证书,方能参加甲种考试。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只设一种,为该资格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

第五条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分为工业、农业、商业、物资、外经贸、财政、金融、保险、运输、劳动、邮电、房地产、旅游、价格管理十四个专业)。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科目为:1、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综合考试;2、专业知识和实务(专业划分同上)。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科目为:1、经济学;2、企业管理原理;3、统计与会计知识;4、市场营销;5、经济法;6、经济数学。

第六条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 ***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第七条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六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第八条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六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本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蔽枝业职务),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第九条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的甲种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者,授予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条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各科的开考计划,以两年为一周期循环安排。考试成绩采用单科累积的方式,每门科目考试合格,由人事部颁发单科合格证明。规定的科目全部合格后,由人事部颁发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经济专业的中、初级资格中文名称和英文译名根据国际通例和各经济专业部门的工作性质及特点,由主管部门确定,经人事部同意后正式使用。所定名称与原名称作用相同。

第十二条 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第十三条 对伪造学历、资历或考试作弊,骗取资格证书和乙种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发证机关应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

第十四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国务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人事部负责,委托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当地职改领导小组决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本规定解释权属人事部。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一、设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编写暨命题委员会和考试办公室。考试大纲编写暨命题委员会由人事部与各有关专业专家共同组成,负责考试大纲、教材编写及命题工作。考试办公室设在人事部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负责组织考试大纲的审定,确认试卷水平并审定试题,制发考务工作的有关办法、规则,指导、协调各地考务工作,处理有关考试的日常工作。

二、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和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从1993年开始实施。考试日期定为每年9月的第二个星期日。1993年考试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从1994年开始实施。之一年考试科目为:经济学、企业管理原理、统计与会计知识;第二年考试科目为:市场营销、经济法、经济数学。考试定于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下午开始。

如遇特殊情况,经资格考试办公室批准,可调整考试时间。

三、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和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报名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中级资格乙种考试报名时间定为考试前一年度的10月1日至31日。报名地点由各地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在报名开始前一个月公布。

四、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场原则上在地(市)设置,必要时可在县设置。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考试。

六、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各地举办的资格考试培训班须经当地人事厅(局)或职改部门批准,发挥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培训班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必要的条件。坚持考试和培训分开,参加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工作。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

七、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试卷在命题、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章制度者,应按规定进行处理。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经济员资格考试的考务规则执行。

职称评审,用智联 *** ,面试官可以监控到本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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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与中级会计职称是一样吗

中级会计证和中级会计职称是一样。考取了中级会计证就等于拥有了中级会计职称,指的是同一个证书,但是叫法不一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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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闭银掘规定,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会计师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会计人员,在西方国家,会计师同律师、医师、工程师一搏兆样,都是自由职业者。在中国,会计师,又是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之一。证书领取准备的资料:

1、合格成绩单,部分地区不需要成绩单,不过建议更好带上成绩单。

2、考生轿核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但是也有部分地区不要求哈)。

3、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4、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各地要求尺寸、数量有差异)。

5、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中级会计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恒企教育。恒企会计设置了科学完善的课程体系,包括有会计从业资格考证班、会计实操精英班、实操会计师英才班、初中级会计职称、无忧计划包就业班、优才计划包就业班、实操会计师考证辅导班、会计精英综合全能班、四大高薪行业专修班等。为众多企业输送具有创新意识的优秀会计人才,也为的会计职业者提供梦想的成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