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是什么时间

满4年条件;只限于北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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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北京职称评审网上报名,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

考试科目北京职称评审网上报名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北京职称评审网上报名,具体是:

初级:《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中级:《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注: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管理、商业营销、税务、物资、财政、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含蠢旅行社、价格管理、饭店管理、工商行政、建筑经济等18个专业。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北京职称评审网上报名,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北京职称评审网上报名,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

注:初、中级经济基础知识和各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迅老裂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亩闭事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为4、5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 ***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

2009年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8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 11月8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高级经济师评审须知

2017年高级经济师评审须知

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高级经济师评审须知,欢迎阅读。

高级经济师评审须知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在2017年6月2日-6月12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点击“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申报系统。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一个专业,并按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等待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方可选择现场审核时间、地点,打印《诚信声明》、《现场审核告知书》和《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需用A4打印纸打印3份,并左侧双钉装订。

三、申报人员应按“材料要求”中所列内容,带齐申报材料在您所选定的现场审核时间、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职称评审费用共计700元整。发票将在答辩当天现场发放给申报人员,届时请注意签收。

四、答辩时间预计在2017年8月29日-9月3日,申报人员可于答辩前3-5天在本网站“职称评审”-“答辩安排”栏目中查询个人具体答辩时间。答辩当天,申报人员须持打印的“答辩通知书”并按其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答辩。

五、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的1-2个月后公示,公示期为15天。申报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栏目,查看公示结果。

六、公示期过后,申报人员可在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中查询、打印“评审结果通知书”。通过人员请在“评审结果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存档材料及证书,并及时到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办理存档手续。

特别提示:

1、本评委会的职称评审费用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请申报人员提前准备穗枝好具有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以便进行网上支付;

2、申报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核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点击“我的申报状态”-“网上缴费”进入银行支付界面,按界面中的提示及要求在网上直接支付职称评审费。如银行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即证明您已成功缴纳了职称评审费;

3、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您在网上支付成功后,“网上申报系统”提示“您的职称评审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成功”,请您在24小时后的工作日再进行查询,切记不要重复支付;

4、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进行网上缴费的人员申报无效。

现场审核时,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诚信声明》1份,《现场审核告知书》1份,《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册族历式3份,须用A4纸打印(可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申报人须在每份申报表“个人申请” 栏内用蓝黑色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亲笔签名,并且由工作单位及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在相应“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另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还州搜应在申报表照片处和申报表右侧加盖骑缝章(骑缝章指将申报表各页右侧错开约 5mm 后加盖印章)。

二、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按上述顺序左上角装订。

三、申报人的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请勿在照片上盖章),黑白彩色不限。

四、申报论文一式3份(可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论文内容和格式要求请参照“论文要求”。

五、申报人须提交与申报表中“专业获奖 / 取得专利 / 标准制定”、“发表论文 / 论著 / 译著”、“个人情况补充说明”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 1 套(其中著作复印件必须复印著作封面、目录及版权页),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按申报表中填写顺序左上角装订。

请将上述5项材料按顺序装入材料袋中,每人一袋,材料袋需坚固无破损;材料袋封面应粘贴“申报材料目录表”(“申报材料目录表”是在网上报名时,信息提交成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按提交材料的内容和数量如实填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经现场资格审核后当场退还,我中心只收取证明材料复印件。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除通过人员的存档材料统一发放之外,其余申报材料由我中心统一管理、按期销毁,不再退还申报人。

经济师申报论文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独立撰写

申报人可以提交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门撰写的论文,也可以使用在技术业务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但必须是由申报人本人独立撰写,不能是与他人合作撰写,更不能抄袭、拼凑,甚至请他人代笔。论文要论述完整、独立成篇,不能是文章的摘要或其中部分章节。

2、专业一致

申报人提交论文的专业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也必须和本人工作岗位的专业性质相一致。

3、内容以阐述个人工作成果为主题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论文的内容必须是申报人亲身实践或亲自完成的业务工作或技术项目,重点阐述本人在其中发现、解决疑难问题或重点技术应用、创新的过程。以技术工作为主的申报人要通过论文表述自己在某项技术工作中的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 *** 、创新点和贡献。

4、时限要求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要反映出本人近几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成果,因此论文必须是申报人在取得现有职称以后撰写的。

二、编写要求

1、论文正文字数在 5000 字左右,摘要字数在 400 至 500 字之间;

2、论文中引用的文字、数据应采取加注的方式,并在参考文献表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3、论文中引用的表格应在表格下面注释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4、申报论文须用A4规格的纸打印(可双面打印),并按照编写格式中的项目顺序装订。

三、编写格式(关于申报论文的样式及字体、字号要求,请参考页面下方“附件:申报论文范例”)

论文应包含:

1、封面(包括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课题的专业方向);

2、摘要;

3、关键词;

4、目录;

5、绪论(说明研究背景、动机、意义和目的);

6、论文主体;

7、结论及建议;

8、参考文献(应与正文中的加注对应);

9、附录部分(包括正文部分没有使用、只使用了部分的与论文有关的重要数据和资料。诸如各类统计表、较复杂的公式推导、计算机打印输出件、术语符号的说明等,都可作为说明论文的有用信息置于附录中);

10、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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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 #卫生职称# 导语】 从北京卫生人才网获悉,2021年北京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北京职称评审网上报名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直属单位,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北京职称评审网上报名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1〕14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一)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执行。卫生科研、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等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执行。

未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以及全脱产攻读研究生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履职时间。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履职时间,以单位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二)向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倾斜措施: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卫发〔2020〕2号),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对于参加疫情防治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获得记功以上奖励或获得相同层次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在职称层级内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均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将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职称评价指标,作为加分项。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对于援鄂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一线医务人员,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直接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 *** 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核旁笑、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需填报《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附件1)。

支援或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支援或参加疫情防控期间的,可免答辩直接参加评审。

本市集中开展核酸检测期间,直接参与核酸采样、检测和院感防控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中心医务人员,其工作时间可三倍计入下农村基层以及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的时间。

(三)建立医防融合培训机制:根据市委市 *** 《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 *** 办公厅《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二、三级医疗机构内科类专业医师在晋升副高职称前,须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急救中心完成不少于半年的公共卫生能力训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急救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职称前,须到二、三级医疗机构完成不少于半年的必要的能力训练。以上能力训练时间计入医务人员到农村基层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时间。从2021年起,完成以上能力训练的人员优先推荐晋升;自2023年起作为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严格落实《北京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将基层全科医生参加研修培训并获得《北京市全科医生临床研修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其相应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从2022年起,完成研修培训的人员优先改含推荐晋升;自2024年起作为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为调动中医治未病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客观、科学评价中医治未病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国中医药医政发〔2014〕3号),自2021年增设中医治未病专业,申报和评审条件详见附件2。

(六)关于启竖对申报全科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06〕6号)执行。

(七)关于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06〕9号)执行。

(八)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按《北京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3〕25号)执行。

(九)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的要求,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230号),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和创新能力的职称评价导向,从2017年1月1日起,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聘任条件。从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市医古文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相应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十)关于对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的要求,按照《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人字〔2003〕37号)和《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卫人字〔2004〕38号)要求,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1年(即晋升副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40周或200个工作日,晋升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36周或180个工作日)或到83个边远山区半山区乡镇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8个月。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实际工作需要,无法完成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1年且完成三分之二及以上服务时限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说明材料,同时本人以后补足服务时间,可申报本年度高级职称。

按照《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京卫医字〔2007〕45号)要求,各支援医院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自2007年起,每年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的服务。对无故拒绝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或没有按时完成规定的每年下社区服务15天任务的人员,不能晋升职称。对积极下社区并按要求圆满完成任务并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居民好评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实际工作需要,无法完成下社区服务15天任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说明材料,可免提供本年度下社区服务的证明材料。

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其2年内申报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申报人提交到农村、社区服务的证明材料,截止2021年8月31日。

(十一)关于对传染病防治知识掌握的要求,根据2005年北京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首都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学习掌握重点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每人每年学习不得少于20个学时。在2021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中,各专业答辩评议组将继续考核申报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新冠肺炎防治内容是现场考核必备内容之一,并作为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自2017年起,传染病培训合格证明可在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并由各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十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结合基层卫生工作实际,重点考核申报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工作情况,在答辩评审中进行分类评价;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论文等限制破格申报。破格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工作总结、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情况、健康档案管理情况等,与《北京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下载)一并于7月底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干部人事处。

二、有关要求

(一)关于对申报人员公示的要求

各单位须对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如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到农村或社区基层服务的时间和地点、继续教育情况、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情况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由本单位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在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申报人弄虚作假的,由单位推荐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查,一经核实,取消其2年内申报资格。

(二)关于对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要求

申报人须如实、详尽、认真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的“任现职务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一栏,应体现本人的工作业绩、专业能力、工作量和创新点,包括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平均每年参加专业技术工作的周数)、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方面的临床经验、独立解决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治及技术难题、院内外会诊等)、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教学以及科研情况等。

所有申报人员结合本职工作须填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要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附件3),申报副高需填写3例,申报正高需填写5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报人员也可填写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情况、健康档案管理情况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等贴近本职工作且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内容。

其中,申报西医临床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住院病房工作的人员,还须填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附件4,不超过50例)。

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填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侧重对申报人临床能力的考核,并作为推荐晋升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将加强对材料的审核,各专业答辩评议组将把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

(三)关于对论文的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之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之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要求按照京卫人字〔2006〕9号文件执行)。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真实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提交正式发表论文的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博士、硕士的学位答辩论文,不能作为申报职称的答辩论文。关于对著作、论文、宣读论文的解释见附件5。

按《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规定,大专学历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须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本着淡化论文的原则,自2017年起不再要求有关人员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4号),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 学术不端行为,2021年在职称评审中增加论文查重环节,使用清华大学“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或有关材料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以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学术道德和学风监管机制。

(四)关于政策倾斜

根据有关规定,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援疆、 *** 、援青、援外等执行公派任务的人员,派出单位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在援助期间,经单位报送书面证明材料,可免答辩直接进行评审。各单位在职称评聘中,要本着向儿科、产科、全科、康复科等专业进行倾斜的原则做好有关工作。我市自2019年起将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作为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将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作为推荐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指标。

(五)关于编外人员申报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关于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职称评定的有关要求,经与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自2017年起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外人员可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有关单位推荐编外人员晋升时要统筹考虑编内编外人员的推荐标准;要以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基数,以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为标准,测算本单位编外人员的的申报指标,并报职称主管部门核准,编内编外人员的申报指标不得挪用。编外人员较少且编外人员申报指标紧张的医疗卫生机构,可经主管部门及时与区人力社保局请示汇报。各区卫生健康委要主动与区人力社保局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市卫生健康委联系反馈。

(六)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人员申报问题

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人员申报正高级、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单位考核和人事档案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由医疗机构所在区的人力社保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出具委托函,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参加评审,可暂免到农村、社区服务,在答辩评审时,将根据其所在医院的规模、专科特色,实事求是地进行客观评价,重点考核其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在科研、教学方面适当放宽。

(七)关于推行职称答辩评审代表作制度

为创新开展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打破职称评审论文“一刀切”痼疾,将“代表作”替代“职称论文”作为答辩评审重要内容。根据实际需要,不同类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不同类型的代表作进行答辩,“代表作”可包括论文、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等。

(八)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为使报名工作更加方便、准确、快捷,北京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计算机 *** 申报方式。申报人登陆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料后,按规定时间将委托评审函、书、指标函等报送至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详见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有关通知。

(九)关于取消申报表存档部门盖章的问题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统一要求,强化工作单位推荐意见,取消申报表上存档部门审核意见盖章。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和申报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如实填写申报人推荐意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并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十)关于工作纪律和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书写要清晰、规范;对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须经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申报人和所在单位须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6),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顺利进行。

三、答辩评审时间

拟定于2021年10月左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时间

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

五、报送的材料

(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及市属医院需提交本年度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须委干部人事处审核盖章);区卫生健康委提交区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市属局(总公司)提交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中央等非本市所属单位提交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统一格式的《委托评审函》(附件7)。

2.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

3.材料信息真实性书。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1份。

(二)个人需上传的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表》和《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工作业绩群众评议汇总表》(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统一印制)。

西医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报送2020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申报主任护师或副主任护师,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附件8)。

6.《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鉴定表》(见附件9,须填报2007至2021年度)。

7.答辩评审代表作。

8.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北京职称评审网上报名他论文或材料。

9.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0.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1.《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2.《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要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

13.北京地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申报人员应提交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5.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应提交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6.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需提交有关延退材料。

17.破格申报人员应提交《北京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

18.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需提交《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

19.医防融合培训证明(由培训基地出具)。

以上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直接上传至申报系统。

六、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地址: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1层106室, *** :83366909、8336690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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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申请评定助理工程师职称,拿相关材料去哪申报呢?年限要求我知道,只想问是去哪里报名还是怎么操作

先到你上班悄扰好公司所在的人事局职称办启铅去申请,拿到表格后到公司盖章核实后再交到人事局子职称办就可以了。具体可你向公司人事部问。如你是小公司,也不知道公司所在人事局职称办在哪,但你知道你公司地址就可以了,打 *** 查人事局电李宴话再问你公司应是归哪个管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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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职称评审报名时间

8月11日。

职称可评可考。一般而言北京职称评审网上报名,具备职称评颤则定条件北京职称评审网上报名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茄携棚人事部门。

一般而言,通过评定获得职称隐燃证书的人比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更容易被社会认可与接受。因为评定职称的人有资格、有经验。

北京市的助理工程师要怎么考或者评定?

一、看一下该市助力工程师的考核和评定资格。

1、中专毕业生北京职称评审网上报名,二年工作经验北京职称评审网上报名,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北京职称评审网上报名

2、大专毕业生北京职称评审网上报名,一年工作经验,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3、本科毕业生,一年工作经验,定助理职称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二:申报材料为北京职称评审网上报名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清历下主要材料:

1、助理: 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复印件。

2、中级: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原有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

3、高级: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原有中级职称复印件(本科满十年可不需要)、个人简历、外语考试合格证书、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评审表需单位盖章。

三:以上资料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一个月至三个月内评审完毕,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四:报名 *** :登陆北京人事考试服务网余氏即可报名查询,答毁搜图示:

拓展资料:助理工程师

1、助理工程师,是指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在中国高等学校中,任职条件为: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

(2)熟悉并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工程技术工作, 能履行岗位职责。

(4)获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 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 3 年以上,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 4 年以上(有真才实学,贡献突出者可不受此限)。

注意事项: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方能初定职称;

(2)实行全国资格考试的专业(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必须是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本专业毕业生才能初定职称;

(3)不符合初定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后按审批程序办理职称申报手续;

(4)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技人员,应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直接办理职称初定;

(5)本人所写的工作小结须真实、全面地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字数不少于800字。

(6)全日制职业学院毕业生申请助理工程师前,需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历,评审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资料来源:百度词条助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