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称评定

北京市职称评定按照《北京市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审核材料进行。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概念: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申请程序: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评审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1)市直部门(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通过各市直部门(单位)申报

北京初级职称怎么办理

1、参加全国统一的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报名在北京会 计网上进行。往年10-11月报名,今年因故推迟,还没开始,敬请留意。必须在一次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成绩发布如果都通过了,关注北京会 计网和北京人 事考试网。成绩发布一般2个月后,去北京人 事考试网打印证书领取凭条,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会计证、身份证、领取凭条去北京人事考试中心领证书,地址在西三环莲花桥西路南

3、领取证书后,证书自行保存。随证书有一张存档的纸,需自行存到你的人 事档案里。如果你们单位岗位、待遇和职称挂钩,向单位人 事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以聘任你为单位的助理会计师

专业技术职称是全国统一的吗?

申报这个系列的职称没有全国资格的,一般具有全国资格的职称都需要考试.一般来说,在哪个地方申报职称就是属于哪里的,比如你的单位是属于北京市管的话,那你要在北京市新闻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那申报,以后取得的职称只在北京市内有效,如果以后换了单位,比如去了其他省市,这个职称资格需要重新确认,初级职称重新确认手续不是太烦琐,你就拿职称评审表和职称证书去当地人事部门填重新确认表就可以了.

北京市职称和全国职称区别

北京市职称和全国职称区别是级别不同。

北京市职称只是北京所颁发北京市统一职称北京市统一职称,属于省级别北京市统一职称,全国职称是国家颁发的北京市统一职称,属于国家级别。

专业技术资格又称为职称,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

北京市统一职称的简单介绍

北京人社局职称评定

北京人社局职称评定符合单位评级条件北京市统一职称的向单位提交申请。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北京市统一职称,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北京市统一职称: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国有单位实行的岗位管理制度,由单位的人事部门评聘和确认,所以,评定条件和具体实施,是由单位的人事部门管理的。非国有在职人员的职称,严格讲,不是职称,是一种资质(资格证)。由各地人社局职称科负责考评。需要考什么职称,直接登录所在地人社局网站,即可找到各种职称考试报名信息。

职称评审要求规定:

1、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2、申请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条件以及核准备案的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

3、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按照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

2021年关于启用北京市电子职称证书的通知

【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中级会计政策:关于启用北京市电子职称证书的通知”自2020年度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发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统一改版为《北京市职称证书》。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发展,深化本市职称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丰富“互联网+人社”应用场景,按照《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启用电子职称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书范围

自2020年度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发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统一改版为《北京市职称证书》,并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二、电子证书载体和信息

电子证书包括《北京市职称证书》和《北京市职称评价结果通知书》,采用以加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专用章”电子印章的PDF格式文件为载体。

电子证书页面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年月、专业、级别、资格名称、申报单位、证书编号、取得时间和验证二维码等。具体样式附后。

三、电子证书效力

电子证书与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表明持证人员具备相应职称资格,可应用在本市职称评价、资格考试、注册登记、人事管理等业务工作中。其中,《北京市职称评价结果通知书》替代原纸质版职称申报表,用于人事档案存档工作,不再发放纸质版职称申报表。原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持证人员无须进行更换。

四、电子证书获取及查验渠道

自2021年2月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官方网站(rsj.beijing.gov.cn)开通电子证书获取和查验服务。

(一)获取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注册登录后可下载并打印本人电子证书。

(二)查验渠道。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或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栏目,按照要求进行查验操作。

五、电子证书发布时间

电子证书将分批次向社会发布,具体进度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须知”中查询。

(一)2021年2月起,结合职称备案工作进度,逐项发布2020年度新取得的电子证书。

(二)2022年底前,结合历史数据整理进度,陆续发布2005至2019年度的电子证书。

(三)上述年度之外的电子证书将适时发布。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持电子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严禁伪造、篡改、 *** 等违规使用。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记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纸质证书及纸质职称申报表遗失或损坏的,如已发布电子证书的,不再补办或开具证明,持证人员可获取使用电子证书。

附件:电子证书样式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