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门头沟区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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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印发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北京市民政局印发的《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19〕134号)文件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1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请参加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人员,且持有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不得变更参评地区。

二、评审程序

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方式进行,评审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下载并且填报《北京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材料要求》(附件2)准备评审证明资料,具体内容包括:

1.近五年来的3个直接服务案例完整记录;

2.近五年来不少于15个小时的完整督导记录;

3.工作业绩和贡献佐证材料;

4.申请人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

5.政审材料。

(二)工作单位推荐

申请人将《北京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及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程序对申请材料和申请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并出具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格式见附件1表格七)。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应如实填写申请人推荐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并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表》中所涉及的现工作单位必须与所盖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申请人为劳务派遣类员工的,申请人的相关情况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共同审核盖章、签字。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履职情况在实际用工单位公示。

(三)上传申请资料

申请人须于2021年6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上传至邮箱:bjgjsgs2020@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联系 *** +高级社工评审。

所有申请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按照以下要求以附件形式发送:建立名为“申请材料”的文件夹并且压缩,文件夹里面应包括:《北京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全部页面)、评审证明材料、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政审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初审和补交材料

评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7月9日前将以 *** 告知申请材料审核情况。申请材料不合格的申请人应在7月16日前补齐材料,发至邮箱:bjgjsgs2020@126.com,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7月23日前将纸质盖章申请材料(一式五份)使用邮政EMS快递至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科苑东路1号东门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504室,收件人:陈司陶80206825。

(五)答辩考核

预计在8月中旬组织答辩,具体答辩安排将短信或 *** 形式

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在市民政局网站()“通知公告”中查询答辩考核相关安排,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答辩考核。

(六)评审公示

评审结果预计在2021年9月底前公示,公示期为15天。申请人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

(七)证书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将按人社部、民政部统一安排,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届时,申请人可关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频道”()查询证书发放的有关安排。

三、评审相关事宜

(一)答辩考核实行封闭管理,参与评审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到达答辩现场。

(二)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如已取得职称也将予以撤销,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同时依法依规追究工作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三)评审人员应在评审期间保持 *** 畅通,评审以及相关的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评审咨询 *** :80206825、65395981。

1.《北京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

2.《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材料要求》

3.《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申请人评审流程图》

北京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民政局代章)

2021年6月9日

北京高工申报条件?

『壹』 北京人事局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高级北京市职称评审修改: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贰』 北京市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评职称论文发表,上九品论文网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7、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四、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员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或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及以上可以申报。

『叁』 北京评审高级工程师需考哪些内容

北京高级工程师是评审的,不用考试,报名后备齐所有评审需要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就可以了。

需要的材料有:

一、《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式5份,须用A4纸打印(可双面打印), 左侧双钉装订。申报人须在每份申报表“个人申请” 栏内用蓝黑色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亲笔签名,并且由工作单位及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在相应“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另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还应在申报表照片处和申报表右侧加盖骑缝章(骑缝章指将申报表各页右侧错开约 5mm 后加盖印章)。

二、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按上述顺序左上角装订。

三、申报人的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请勿在照片上盖章),黑白彩色不限。

四、申报论文一式5份(可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论文内容和格式要求请参照“论文要求”。

五、申报人须提交与申报表中“专业获奖 / 取得专利 / 标准制定”、“发表论文 / 论著 / 译著”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 1 套(其中著作复印件必须复印著作封面、目录及版权页),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按申报表中填写顺序左上角装订。

请将上述5项材料按顺序装入材料袋中,每人一袋,材料袋需坚固无破损;材料袋封面应粘贴“申报材料目录表” (“申报材料目录表”是在网上报名时,信息提交成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按提交材料的内容和数量如实填写。

『肆』 北京市如何申办高级职称 时间、流程、需要哪些材料,其中哪些材料需要单位提供有单位名额限制吗

以我们铁建的为例子吧,给摘一段文件的内容参考一下:

根据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二○一二年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系列范围:工程、经济、会计,其中经济、会计系列只进行高级评审,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经济、会计系列中级以下(含中级)参加社会统考。

二、参评条件

1、正高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必须是之一学历),任高级职务5年以上。

2、高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中级职务:⑴、大学本科毕业后,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⑵、专科毕业后,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4、助理级职务:⑴、大学本科毕业1年以上;

⑵、大(中)专毕业后,任员级职务2(4)年以上。

5、员级职务:大(中)专毕业一年。

三、外语: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者,外语考试成绩作为参考条件,同等条件优先晋升。

四、论文:申报正高级职务须有在近5年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有国内统一刊号)的专业、行业重点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参评论文必须为独著,其他合著发表论文,必须为之一作者;申报高级职务须有近5年内在国内外发行(有国内统一刊号)的专业、行业重点刊物上发表过1篇以上具有较高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参评论文必须为独著发表;申报中级职务须有在“助理”级职务任期内代表本人水平的论文1篇;申报初级职务须有专业论文或技术总结1篇。

五、取得经济师、会计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上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查认定。

六、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的人员可视为经济师职务受聘资格;取得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视为具有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受聘资格,但须上报集团公司审查认定。

七、中专、高职、电大以及其他取得学历人员首次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如下:

1、员级:大(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注:从事政工岗位的,原来是工程师的可以继续参评工程系列,也可参评政工系列,年限都连续计算。

评审费:初级每人100元,中级每人200元,高级每人400元,正高级每人550元。

政工系类评审费:初级每人100元,中级每人300元,高级每人500元。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凡具备以上条件者,如参加评审,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同意签署意见后,于5月10日前将申请上报报劳动人事部。

『伍』 北京高级工程师申报

可以,不过不是人事厅的。

『陆』 北京市建筑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筑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试行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4]55号)文件精神,2004年起,我市对从事土木建筑、风景园林、道路与桥梁、隧道、机场、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等建造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其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申报人须参加《土建施工》或《道桥隧道施工》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参加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的评审。

四、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3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起草人;

(3)持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

(4)获得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

(5)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4、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8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5、已取得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以上讲师、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资格指讲授自然科学类课程的教师;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指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研究人员。

五、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须持有中级职称后且是1999年及以后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考试成绩;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达到45分(含)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获得博士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乡镇以下基层单位”是指乡镇 *** 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高(A)级。

六、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须持有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合格证书;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只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评聘中级职称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合格证书(4个模块或A级证书)在申报高级职称时继续有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柒』 北京如何进高级工程师,条件是什么

//bjpta.gov.cn/wj/2007/jrkh200711

『捌』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有哪些条件

2019年北京高新技术企业如何认定北京市职称评审修改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提交过认定申请的企业只需根据示意修改材料,静待结果便是。很多没有赶上2018年末班车的企业,2019年该如何认定高新?

首先,明确高新认定评分规则,科委针对不同的领域来邀请专家对企业打分,总分一百,71分为及格线。也就是说71分,企业即可成功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值划分(此处以北京为例):

1、知识产权30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3、资产和收入的成长性指标20分;

4、独立的研发能力20分。

其次是申报时间,即使咱自己准备的再怎么充分,过了申报时间,可没人给咱开小灶!所以,记好时间!2017年北京市就有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时间分别为:年初-5月31日、6月1日-8月11日、8月12日-10月9日。根据以往经验,每年申报时间大抵相同,不会出入太多,请提前做好准备!

另外,认定周期一般是自受理起3-5个月,从08年《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办法 》执行后,一般在认定截止时间大概2个月后公示,公示完再大概2个月后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过具体公示及领证时间还是以当地科委的实际颁布时间为准。

国家高新认证,门槛要求注册满一周年的中国境内大陆企业。近三年内有知识产权。企业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科技人员专科以上学历需要占总人数30%以上,研发人员占10%以上。

近三年研发费用投入不得低于企业销售收入4%(销售收入在5000万-20000万之间),3%(销售收入在20000万以上),境内研发投入不得低于总研发投入的60%。高新认证,所需材料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企业需要提供三年内的销售合同(各地不同,北京12份,上海需要20份)。

企业需要提供近三年内,每年的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提供公司人员名单及对应的研发人员、科技人员、辅助人员名单,并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劳务合同、学历证明复印件。技术人员整理并提供技术材料,立项报告、研发文档等。注:对于所需的销售合同需分散,不能集中在某一年,若企业只成立了两年,需分散到两年, 若企业只成立了一年,可集中在一年。

对于所需的年度审计报告,若企业只成立了一年,可提供上一年后半年审计报告和本年上半年审计报告。以下企业,无法申请成立未满一年以上的企业。注册地不在中国大陆。不是重点支持八大领域内的企业。

高企认定八大行业领域

电子信息技术:软件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与 *** 技术、通信技术、广播电视技术、信息安全技术、智能交通技术等。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物、新剂型及制剂技术、医疗仪器设备与软件、轻工与化工生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空中管制系统、民用航空运行保障系统、卫星通讯应用系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等。

新材料技术: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精细化学品等。

高技术服务业:现代物流、集成电路、业务流程外包、文创产业支撑技术、公共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等。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可再生情节能源技术、核能氢能、高效节能技术等。

资源与环境技术:水污染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环境监测技术、循环经济技术等。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行业: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技术、新型机械、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等。

『玖』 求助北京市的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是: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职称计算机要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3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4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外语条件:参加A级考试

2021年北京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 #卫生职称# 导语】 从北京卫生人才网获悉,2021年北京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北京市职称评审修改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直属单位,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1〕14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一)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执行。卫生科研、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等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执行。

未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以及全脱产攻读研究生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履职时间。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履职时间,以单位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二)向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倾斜措施: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卫发〔2020〕2号),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对于参加疫情防治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获得记功以上奖励或获得相同层次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在职称层级内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均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将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职称评价指标,作为加分项。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对于援鄂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一线医务人员,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直接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 *** 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需填报《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附件1)。

支援或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支援或参加疫情防控期间的,可免答辩直接参加评审。

本市集中开展核酸检测期间,直接参与核酸采样、检测和院感防控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中心医务人员,其工作时间可三倍计入下农村基层以及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的时间。

(三)建立医防融合培训机制:根据市委市 *** 《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 *** 办公厅《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二、三级医疗机构内科类专业医师在晋升副高职称前,须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急救中心完成不少于半年的公共卫生能力训练北京市职称评审修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急救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职称前,须到二、三级医疗机构完成不少于半年的必要的能力训练。以上能力训练时间计入医务人员到农村基层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时间。从2021年起,完成以上能力训练的人员优先推荐晋升北京市职称评审修改;自2023年起作为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严格落实《北京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将基层全科医生参加研修培训并获得《北京市全科医生临床研修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其相应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从2022年起,完成研修培训的人员优先推荐晋升;自2024年起作为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为调动中医治未病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客观、科学评价中医治未病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国中医药医政发〔2014〕3号),自2021年增设中医治未病专业,申报和评审条件详见附件2。

(六)关于对申报全科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06〕6号)执行。

(七)关于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06〕9号)执行。

(八)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按《北京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3〕25号)执行。

(九)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的要求,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230号),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和创新能力的职称评价导向,从2017年1月1日起,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聘任条件。从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市医古文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相应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十)关于对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的要求,按照《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人字〔2003〕37号)和《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卫人字〔2004〕38号)要求,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1年(即晋升副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40周或200个工作日,晋升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36周或180个工作日)或到83个边远山区半山区乡镇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8个月。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实际工作需要,无法完成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1年且完成三分之二及以上服务时限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说明材料,同时本人以后补足服务时间,可申报本年度高级职称。

按照《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京卫医字〔2007〕45号)要求,各支援医院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自2007年起,每年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的服务。对无故拒绝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或没有按时完成规定的每年下社区服务15天任务的人员,不能晋升职称。对积极下社区并按要求圆满完成任务并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居民好评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实际工作需要,无法完成下社区服务15天任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说明材料,可免提供本年度下社区服务的证明材料。

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其2年内申报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申报人提交到农村、社区服务的证明材料,截止2021年8月31日。

(十一)关于对传染病防治知识掌握的要求,根据2005年北京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首都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学习掌握重点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每人每年学习不得少于20个学时。在2021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中,各专业答辩评议组将继续考核申报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新冠肺炎防治内容是现场考核必备内容之一,并作为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自2017年起,传染病培训合格证明可在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并由各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十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结合基层卫生工作实际,重点考核申报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工作情况,在答辩评审中进行分类评价;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论文等限制破格申报。破格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工作总结、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情况、健康档案管理情况等,与《北京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下载)一并于7月底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干部人事处。

二、有关要求

(一)关于对申报人员公示的要求

各单位须对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如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到农村或社区基层服务的时间和地点、继续教育情况、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情况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由本单位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在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申报人弄虚作假的,由单位推荐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查,一经核实,取消其2年内申报资格。

(二)关于对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要求

申报人须如实、详尽、认真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的“任现职务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一栏,应体现本人的工作业绩、专业能力、工作量和创新点,包括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平均每年参加专业技术工作的周数)、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方面的临床经验、独立解决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治及技术难题、院内外会诊等)、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教学以及科研情况等。

所有申报人员结合本职工作须填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要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附件3),申报副高需填写3例,申报正高需填写5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报人员也可填写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情况、健康档案管理情况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等贴近本职工作且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内容。

其中,申报西医临床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住院病房工作的人员,还须填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附件4,不超过50例)。

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填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侧重对申报人临床能力的考核,并作为推荐晋升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将加强对材料的审核,各专业答辩评议组将把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

(三)关于对论文的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之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之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要求按照京卫人字〔2006〕9号文件执行)。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真实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提交正式发表论文的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博士、硕士的学位答辩论文,不能作为申报职称的答辩论文。关于对著作、论文、宣读论文的解释见附件5。

按《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规定,大专学历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须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本着淡化论文的原则,自2017年起不再要求有关人员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4号),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 学术不端行为,2021年在职称评审中增加论文查重环节,使用清华大学“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或有关材料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以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学术道德和学风监管机制。

(四)关于政策倾斜

根据有关规定,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援疆、 *** 、援青、援外等执行公派任务的人员,派出单位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在援助期间,经单位报送书面证明材料,可免答辩直接进行评审。各单位在职称评聘中,要本着向儿科、产科、全科、康复科等专业进行倾斜的原则做好有关工作。北京市职称评审修改我市自2019年起将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作为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将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作为推荐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指标。

(五)关于编外人员申报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关于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职称评定的有关要求,经与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自2017年起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外人员可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有关单位推荐编外人员晋升时要统筹考虑编内编外人员的推荐标准;要以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基数,以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为标准,测算本单位编外人员的的申报指标,并报职称主管部门核准,编内编外人员的申报指标不得挪用。编外人员较少且编外人员申报指标紧张的医疗卫生机构,可经主管部门及时与区人力社保局请示汇报。各区卫生健康委要主动与区人力社保局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市卫生健康委联系反馈。

(六)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人员申报问题

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人员申报正高级、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单位考核和人事档案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由医疗机构所在区的人力社保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出具委托函,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参加评审,可暂免到农村、社区服务,在答辩评审时,将根据其所在医院的规模、专科特色,实事求是地进行客观评价,重点考核其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在科研、教学方面适当放宽。

(七)关于推行职称答辩评审代表作制度

为创新开展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打破职称评审论文“一刀切”痼疾,将“代表作”替代“职称论文”作为答辩评审重要内容。根据实际需要,不同类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不同类型的代表作进行答辩,“代表作”可包括论文、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等。

(八)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为使报名工作更加方便、准确、快捷,北京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计算机 *** 申报方式。申报人登陆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料后,按规定时间将委托评审函、书、指标函等报送至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详见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有关通知。

(九)关于取消申报表存档部门盖章的问题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统一要求,强化工作单位推荐意见,取消申报表上存档部门审核意见盖章。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和申报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如实填写申报人推荐意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并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十)关于工作纪律和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书写要清晰、规范;对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须经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申报人和所在单位须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6),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顺利进行。

三、答辩评审时间

拟定于2021年10月左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时间

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

五、报送的材料

(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及市属医院需提交本年度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须委干部人事处审核盖章);区卫生健康委提交区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市属局(总公司)提交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中央等非本市所属单位提交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统一格式的《委托评审函》(附件7)。

2.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

3.材料信息真实性书。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1份。

(二)个人需上传的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表》和《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工作业绩群众评议汇总表》(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统一印制)。

西医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报送2020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申报主任护师或副主任护师,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附件8)。

6.《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鉴定表》(见附件9,须填报2007至2021年度)。

7.答辩评审代表作。

8.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

9.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0.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1.《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2.《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要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

13.北京地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申报人员应提交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5.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应提交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6.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需提交有关延退材料。

17.破格申报人员应提交《北京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

18.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需提交《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

19.医防融合培训证明(由培训基地出具)。

以上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直接上传至申报系统。

六、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地址: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1层106室, *** :83366909、83366908(传真)。

附件: 点击下载

[北京市]北京市职称评审修改,北京市职称改革

关于调整2020年度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0〕46号?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确定取消北京2023年高级经济师专业课考试,详情如下。

关于调整2023年度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字〔2020〕4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职称考试、评审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风险,保障全市职称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在《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0〕1号)安排基础上,决定对2023年度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

(一)取消2023年度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资格专业课考试。自2023年起,实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申报人需取得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合格证书,或2018、2019年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资格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方可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取消2023年北京市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建筑装修施工、通信)资格专业课考试。申报人可直接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三)取消2023年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专业课考试。申报人可直接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农业技术系列、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除有行业准入要求外,不再借用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

(四)取消北京地区2023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五)延期开展2023年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考试。

(六)延期开展2023年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参加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且科目成绩合格的,其成绩有效期顺延至2023年。

(七)暂停开展2023年度新设的北京市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

(一)延期开展工程技术、农业技术、会计(审计)、统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播音、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体育教练员、艺术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计7月启动。

(二)延期开展工程技术、农业技术、新闻、文物博物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广播电视播音、工艺美术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计8月启动。

(三)延期开展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计10月启动。

(四)延期开展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待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结束后,预计11月启动。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以上延期开展的考试评审项目的具体报名、审核、考试、答辩等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另行通知。

(二)全国统一组织的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报名、审核、考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申报人可咨询各职称考试、评审服务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1-4);考试、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和技术支持可咨询1233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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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职称评定

北京市职称评定按照《北京市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审核材料进行。

概念: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申请程序: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评审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1)市直部门(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通过各市直部门(单位)申报

北京市高级职称评审(电力方面)论文方面的问题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