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现场审核时需要哪些材料?-高级经济师现场审核材料?

北京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现场审核时需要《诚信声明》、《现场审核告知书》、《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以及答辩代表作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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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现场审核时北京职称材料审核,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诚信声明》1份北京职称材料审核,《现场审核告知书》1份,《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式3份,须用A4纸打印(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申报人须在每份申报表“个人申请”栏亲笔签名,并且由工作单位及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在相应“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个人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需加盖存档专用章),申报表右侧加盖骑缝章(骑缝章指将申报表各页右侧错开约5mm后加盖印章)。

2.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

3.答辩代表作。答辩代表作应来自申报专业技术范畴内本人亲自参与的技术工作取得的业绩成果,有技术含量和深度,在技术上有创造性,在行业内处于领先的地位。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已得到应用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代表作类型是专业论文,须近期本人独立撰写,是否公开发表不限,论文内容应结合本人专业技术工作实践,字数 5000 字左右,此论文作为答辩内容之一。具体要求如下:

(1)独立撰写。申报人可以提交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门撰写的论文,也可以使用在技术业务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但必须是由申报人本人独立撰写,不能是与北京职称材料审核他人合作撰写,更不能抄袭、拼凑,甚至请他人代笔。论文要论述完整、独立成篇,不能是文章的摘要或其中部分章节。

(2)专业一致。论文的专业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也必须和本人工作岗位的专业性质相一致。

(3)内容以阐述个人工作成果为主题。论文必须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论文的内容必须是申报人亲身实践或亲自完成的业务工作或技术项目,重点阐述本人在其中发现、解决疑难问题或重点技术应用、创新的过程。以技术工作为主的申报人要通过论文表述自己在某项技术工作中的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 *** 、创新点和贡献。

(4)时限要求。论文要反映出本人近几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成果,因此论文必须是申报人在取得现有职称以后撰写的。

(5)编写要求。论文正文字数在 5000 字左右,摘要字数在 400 至 500 字之间;论文中引用的文字、数据应采取加注的方式,并在参考文献表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论文中引用的表格应在表格下面注释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代表作类型是专著、研究报告、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发明专利,还须提供“代表作说明”。代表作说明应为本人独立完成,内容包括代表作基本情况介绍、项目背景、是否获奖等,重点阐述其本人所做出的技术创新和实践效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代表作,在答辩代表作说明中应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字数3000-5000字。代表作说明须本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印章)。

4.申报人须提交与申报表中“专业获奖/取得专利/标准制定”、“发表论文/论著/译著”、“个人情况补充说明”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资料原件。如果您的证明材料丰富,请将有关证明材料按照A4纸标准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请自行准备材料袋,每人1袋,材料袋需坚固无破损;材料袋封面应粘贴“申报材料目录表”(目录表是在网上报名时,信息提交成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按提交材料的内容和数量如实填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经现场资格审核后当场退还,我中心只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除通过人员的存档材料统一发放之外,其余申报材料由我中心统一管理、按期销毁,不再退还申报人。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北京职称材料审核! 2023年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考试大纲

格式:PDF大小:6300.42KB 高级经济实务(运输经济) 考试大纲

格式:PDF大小:256.3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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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北京职称材料审核,北京职称材料审核需要多久

北京市职称评定条件?

① 北京人事局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高级北京职称材料审核:1、大学本科毕业北京职称材料审核,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北京职称材料审核,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② 北京律师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律师职称分类为为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属于四级律师中级属于三级律师高级包括副高级与正高级分别是二级律师与一级律师。

北京律师职称评定条件涉及到的方面有:

一、初级律师(四级律师)

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和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高等院校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实习了一年的学生并且考核合格。

获得硕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结业证书,并取得律师资格,考核合格。

高校法律专科毕业生并担任律师助理职务二年以上,取得律师资格,考核合格。

二、中级律师(三级律师)

1、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取得律师资格,且考核合格。

2、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者,并担任四级律师职务二年以上,或者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从事律师工作四年以上,担任四级律师职务二年以上且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本科学历,担任四级律师职务四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三、高级律师

二级律师得条件

获法学博士学位,担任三级律师职务二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高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担任三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法律大专毕业,工作年限满二十年,担任三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一级律师的条件

担任二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法律大专毕业,工作年限满二十年,担任二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法律中专毕业,工作年限满二十五年,担任二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③ 北京市评中级职称论文要求

北京中级职称论文范文要求如下:

(1)论文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健康、观点鲜明、资料真实,具有较强说服力和实用性。

(2)本刊投稿请一律用电子稿件必须采用Word格式,在题目下边写清作者姓名、职务职称、单位、邮政编码、联系 *** 。每篇论文要求必须注明:摘要、关键词。

(3)论文中如有计量单位,请一律采用国际标准书写,文中尽量不要用图表。

(4)论文字数要求每版不超过2800字,两版不超过5500字,并依次类推。

(5)文中如有参考文献,应依照引用的先后顺序用 *** 数字加方括号在右上角标出,并在文中按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注出引用参考文献的作者名、引用文题名、出版单位以及出版日期。

④ 北京中级职称申报流程是什么

建造中级职称中提到的评审与认定是两个时间段,评审是指提交材料过程中的审核,而认定是指已经审核通过了,并取得了建筑中级职称的称号。

建筑中级职称评审所需要的材料及要求:

1、对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北京职称材料审核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⑤ 关于北京市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疑问

要考试的,还要答辩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报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员应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 *** ,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员应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7、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四、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员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或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及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乡镇以下基层单位”是指乡镇 *** 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Ⅰ)级;

五、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须持有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的资格证书。

六、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和《关于200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2008〕11号)的精神,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定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申报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环境检测专业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中任一个科目的合格证书或2007(或2008)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的合格成绩。

⑥ 北京市教师中级职称评定的标准

对认定或申报各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一)认定各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从2004年起,中小学初级教师职务包括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不再履行评审程序,而是由用人单位按岗位需要,经考核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直接聘任相应教师职务。同时,填写《教育系统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报教委人事科办理直接认定任职资格的相关手续。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三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已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中专毕业后任教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并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满二年,认定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中师毕业后任教四年以上并任小学二级教师三年以上,认定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中师(中专)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认定小学二级教师职务。

(二)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六年以上并任小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可以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规定学历的小学教师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也可以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2、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三年,并专职从事教学工作满二年。

(三)申报中学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中学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196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申报中学各级职务的学历、资历的具体要求是: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七年以上并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可以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原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也可以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任教六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本科毕业后任教十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十五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八年以上,可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的中学教师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八年以上,也可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本科学历的中学教师,其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履职年限从取得专科学历后算起。

3、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中层以上职务)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教学工作满五年,并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五年。

4、小评中高:

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⑵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⑶具备专科学历,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二十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⑷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校级干部)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累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十年。

(四)申报中专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中专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中1982年及以后普通高校毕业的人员应当获得学士学位。申报各级教师职务的学历、资历要求是: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教一年以上,可以申报助理讲师职务。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任助理讲师四年以上,可以申报讲师职务。原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助理讲师四年以上,也可申报讲师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十年以上,并任讲师五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讲师职务。原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讲师五年以上,也可申报高级讲师职务。

更多信息,可登录北京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查询://bjrbj.gov.cn/bjpta/

⑦ 北京市评定工程师中级职称有哪些要求

1、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系列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正高 副高

1

高教教师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2 自然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3 社会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4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主任医师(药师、护师、 *** ) 副主任医师(药师、护师、 *** ) 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主管 *** )

5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推广研究员 高级农艺师 农艺师

6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7 经济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经济师 经济师

8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会计师 会计师

9 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统计师 统计师

10 审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审计师 审计师

11 中专学校教师 高级讲师 讲师

12 技校教师 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3 中学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14 小学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15 档案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6 文博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7 图书资料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8 翻译人员 译审 副译审 翻译

19 律师 一级律师 二级律师 三级律师

20 公证人员 一级公证员 二级公证员 三级公证员

21 新闻人员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记者(编辑)

22 播音人员 播音指导 主任播音员 一级播音员

23 出版人员 编审 副编审 编辑(技术编辑、一级校对)

24 体育教练 国家级教练 高级教练 一级教练

25 艺术 一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 二级(编剧、导演、演员、演秦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主任舞台 *** 三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舞台 ***

26 工艺美术人员 高级工艺美术师 工艺美术师

27 实验人员 高级实验师 实验师

2、相当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资质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国家执(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相当于中级职称的资格、资质包括以下内容:

资格、资质 相当

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 主管药师

房地产估价师 经济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经济师

造价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税务师 经济师

企业法律顾问 经济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中级职务

价格鉴证师 经济师

棉花质量检验师 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

质量专业中级 工程师

出版专业中级 编辑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 经济师

国际商务执业资格 国际商务师

计算机软件程序员 工程师

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员 工程师

在申请时请填写相当职称。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调整。

3、可以申报办理工作居住证的单位范围有哪些?

答: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4、申报办理工作居住证的程序是什么?

答:办理工作居住证将实行网上申报,详细流程请参照北京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告栏中《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网上申报指南》。

5、办理工作居住证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有配偶和子女的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A、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聘用合同;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函、独生子女证(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明,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证明即可)等。

⑧ 求助北京市的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是: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职称计算机要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3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4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外语条件:参加A级考试

⑨ 北京市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评职称论文发表,上九品论文网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7、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四、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员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或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及以上可以申报。

⑩ 北京职称评审过程和所需资料

硕士研究生毕业一年以后直接是中级,再过5年可以评高级。中级一般没有什么指标问题。高级需要单位有指标,外语合格,填评审材料(里面内容很多,包括工作量,个人总结,单位意见,专家意见,结果等)发表论文2篇以上,(实物要一起交的)找推荐专家2名

北京中级职称资料审核都能通过吗

不一定。

因为中级职称考后资格审核是比较严格的。但参加考后审查的考生们无需过度担心,只要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全部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提供的审核材料没有问题,通常情况下都是可以顺利通过资格审核的。但是如果弄虚作假就会使审核不通过。

如果中级职称考后资格审查没通过,考生单次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也是无效的。所有,如果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话,证书将被作废,并要等到符合报名条件的时候,才能继续报考。这也充分表明,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时不要太过冲动,必须研究好自己是否符合要求,然后再报名参与考试。

2022年北京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卫生职称# 导语】 无 从北京卫生人才网获悉,2022年北京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直属单位,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2〕97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一)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执行。卫生科研、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等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执行。

未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以及全脱产攻读研究生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履职时间。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履职时间,以单位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二)向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倾斜。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卫发〔2020〕2号),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对于参加疫情防治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获得记功以上奖励或获得相同层次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在职称层级内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均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将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职称评价指标,作为加分项。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对于援鄂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一线医务人员,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直接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 *** 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需填报《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附件1)。

支援或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支援或参加疫情防控期间的,可免答辩直接参加评审。

本市集中开展核酸检测期间,直接参与核酸采样、检测和院感防控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中心医务人员,其工作时间可三倍计入下农村基层以及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的时间。

(三)建立医防融合培训机制。根据市委市 *** 《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 *** 办公厅《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二、三级医疗机构内科类专业医师在晋升副高职称前,须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急救中心完成不少于半年的公共卫生能力训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急救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职称前,须到二、三级医疗机构完成不少于半年的必要的能力训练。以上能力训练时间计入医务人员到农村基层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时间。从2021年起,完成以上能力训练的人员优先推荐晋升;自2023年起作为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严格落实《北京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京卫科教〔2021〕44号)要求,将基层全科医生参加研修培训并获得《北京市全科医生临床研修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其相应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从2022年起,完成研修培训的人员优先推荐晋升;自2024年起作为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为调动中医治未病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客观、科学评价中医治未病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国中医药医政发〔2014〕3号),自2021年增设中医治未病专业,申报和评审条件详见附件2。

(六)关于对申报全科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06〕6号)执行。

(七)关于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06〕9号)执行。

(八)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按《北京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3〕25号)执行。

(九)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的要求,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230号),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和创新能力的职称评价导向,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聘任条件。北京市医古文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相应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十)关于对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的要求,按照《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人字〔2003〕37号)和《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卫人字〔2004〕38号)要求,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1年(即晋升副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40周或200个工作日,晋升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36周或180个工作日)或到83个边远山区半山区乡镇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8个月。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实际工作需要,无法完成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1年且完成三分之二及以上服务时限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说明材料,同时本人以后补足服务时间,可申报本年度高级职称。

按照《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京卫医字〔2007〕45号)要求,各支援医院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自2007年起,每年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的服务。对无故拒绝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或没有按时完成规定的每年下社区服务15天任务的人员,不能晋升职称。对积极下社区并按要求圆满完成任务并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居民好评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2020年至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实际工作需要,无法完成下社区服务15天任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说明材料,可免提供本年度下社区服务的证明材料。

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其2年内申报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申报人提交到农村、社区服务的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十一)关于对传染病防治知识掌握的要求,根据2005年北京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首都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学习掌握重点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每人每年学习不得少于20个学时。202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中,各专业答辩评议组将继续考核申报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新冠肺炎防治内容是现场考核必备内容之一,并作为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自2017年起,传染病培训合格证明可在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并由各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十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结合基层卫生工作实际,重点考核申报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工作情况,在答辩评审中进行分类评价;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论文等限制破格申报。破格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工作总结、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情况、健康档案管理情况等,与《北京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可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一并于8月10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干部人事处。

二、有关要求

(一)关于对申报人员公示的要求

各单位须对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如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到农村或社区基层服务的时间和地点、继续教育情况、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情况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由本单位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在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申报人弄虚作假的,由单位推荐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查,一经核实,取消其2年内申报资格。

(二)关于对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要求

申报人须如实、详尽、认真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的“任现职务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一栏,应体现本人的工作业绩、专业能力、工作量和创新点,包括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平均每年参加专业技术工作的周数)、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方面的临床经验、独立解决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治及技术难题、院内外会诊等)、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教学以及科研情况等。

所有申报人员须结合本职工作填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要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附件3),申报副高需填写3例,申报正高需填写5例,并同时在申报信息系统上传病例佐证材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报人员也可填写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情况、健康档案管理情况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等贴近本职工作且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内容。

其中,申报西医临床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住院病房工作的人员,还须填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附件4,不超过50例)。

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填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侧重对申报人临床能力的考核,并作为推荐晋升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将加强对材料的审核,各专业答辩评议组将把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

(三)关于对论文的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之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之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要求按照京卫人字〔2006〕9号文件执行)。通讯作者可视同之一作者。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真实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提交正式发表论文的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博士、硕士的学位答辩论文,不能作为申报职称的答辩论文。关于对著作、论文、宣读论文的解释见附件5。

按《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规定,大专学历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须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本着淡化论文的原则,自2017年起不再要求有关人员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4号),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 学术不端行为,2022年在职称评审中继续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或有关材料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以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学术道德和学风监管机制。

申报人应注重总结提炼日常工作中在技术研发、技术改革、技术应用、标准制定、学术科研等方面的业绩成果,及时归纳整理,用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申报职称评审。申报人根据自身特点,还可自主选择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专利、专著、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报告等业绩成果参加评审,须经本单位认真审核把关。以上每一项均可代替一篇论文。

(四)关于政策倾斜

根据有关规定,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援疆、 *** 、援青、援外等执行公派任务的人员,派出单位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在援助期间,经单位报送书面证明材料,可免答辩直接进行评审。各单位在职称评聘中,要本着向儿科、产科、全科、康复科等专业进行倾斜的原则做好有关工作。我市自2019年起将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作为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将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作为推荐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指标。

(五)关于编外人员申报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关于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职称评定的有关要求,经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自2017年起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外人员可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有关单位推荐编外人员晋升时要统筹考虑编内编外人员的推荐标准;要以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基数,以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为标准,测算本单位编外人员的的申报指标,并报职称主管部门核准,编内编外人员的申报指标不得挪用。编外人员较少且编外人员申报指标紧张的医疗卫生机构,可经主管部门及时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请示汇报。各区卫生健康委要主动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市卫生健康委联系反馈。

(六)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人员申报问题

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人员申报正高级、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单位考核和人事档案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由医疗机构所在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出具委托函,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参加评审,可暂免到农村、社区服务,在答辩评审时将根据其所在医院的规模、专科特色实事求是地进行客观评价,重点考核其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在科研、教学方面适当放宽。

(七)关于推行职称答辩评审代表作制度

为创新开展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打破职称评审论文“一刀切”痼疾,将“代表作”替代“职称论文”作为答辩评审重要内容。根据实际需要,不同类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不同类型的代表作进行答辩,“代表作”可包括论文、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等。

(八)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为使报名工作更加方便、准确、快捷,北京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计算机 *** 申报方式。申报人登陆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料后,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详见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有关通知。

(九)关于取消申报表存档部门盖章的问题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强化工作单位推荐意见,取消申报表上存档部门审核意见盖章。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和申报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如实填写申报人推荐意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并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十)关于工作纪律和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书写要清晰、规范;对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须经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申报人和所在单位须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6),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负责,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环节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职称评审“黑名单”;取得职称的,撤销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十一)关于中央在京单位委托评审的要求

不具备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条件的中央在京单位(含直属、参股、控股等形式)非主体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可委托本市代为职称评审。委托评审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省部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于8月11日前统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按照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对未按要求委托评审的职称评审行为不予认可。

(十二)加强职称评审疫情防控措施。近期疫情多点散发,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当前全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各方务必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任务,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要求,全方位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人员安全,保障答辩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答辩评审工作将根据疫情适时调整。

三、答辩评审时间

2022年10月左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时间

2022年9月6日至9日。

五、报送的材料

(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及市属医院需提交本年度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须委干部人事处审核盖章);区卫生健康委提交区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市属局(总公司、高校)提交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岗位职数或同意参评函。中央等非本市所属单位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同意委托评审函。

2.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

3.材料信息真实性书。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1份。

(二)个人需上传的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表》和《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工作业绩群众评议汇总表》(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统一印制)。

西医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报送2022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申报主任护师或副主任护师,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附件7)。

6.《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鉴定表》(见附件8,须填报任现职以来至2022年度)。

7.答辩评审代表作。

8.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

9.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0.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1.《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2.《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要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

13.北京地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申报人员应提交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5.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应提交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6.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需提交有关延退材料。

17.破格申报人员应提交《北京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

18.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需提交《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

19.医防融合培训证明(由培训基地出具)。

以上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直接上传至申报系统。

六、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地址: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1层106室, *** :83366909、83366908(传真)。

1.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

2.中医治未病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和评审条件

3.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要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

4.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

5.关于对著作、论文、宣读论文的解释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城市医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鉴定表

8.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鉴定表

北京市职称评定

北京市职称评定按照《北京市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审核材料进行。

概念: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申请程序: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评审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1)市直部门(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通过各市直部门(单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