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 *** 干部,选择了计划分配,48岁,副师,是必须参加考试,才能安置吗?
不用北京 *** 企业干部职称,到所在区县北京 *** 企业干部职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计划分配 *** 干部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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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海淀区:
之一步: *** 干部本人到部队办理离队手续。
第二步: *** 干部本人到安置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开具《接收证明信》。
第三步: *** 干部本人持《军(警)官转业证》、安置单位开具北京 *** 企业干部职称的《接收证明信》,到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科(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428室)报到。
第四步: *** 干部本人持《军(警)官转业证》、原部队师、旅级以上机关开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手写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供给关系介绍信》(军队转业干部职级等信息应与转业移交时信息一致)、《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 *** 海淀区委组织部),《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以及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证明信》到北京市 *** 办(海淀区莲花小区3号楼北京市 *** 办2019室)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步: *** 干部本人持《军(警)官转业证》、北京市 *** 办开具的《北京市军队转业安置办公室通知》、《落户介绍信》及原部队开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供给关系介绍信》、《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到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科开具《行政介绍信》及《落户介绍信》。
第六步: *** 干部本人持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科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原部队开具的《供给关系介绍信》和其它相关材料到安置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另:
一、办理落户前应到海淀区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相关手续;所需材料:《军(警)官转业证》、一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区武装部地址:海淀区西北旺三街10号,海淀区西北旺镇 *** 北侧。二、 *** 干部本人持部队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海淀区委组织部换领《组织关系介绍信》。(区委组织部地址: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海淀区 *** 之一办公区9层913室)
2022 *** 企业干部恢复待遇
调整范围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二、调整水平和办法(一)普遍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之一部分每人每月按160元增加;第二部分按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计算增加。(二)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1、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49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290元。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 *** 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0元.3、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同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40元、70元和140元。其中,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150元、70元和130元。4、企业退休 *** 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50元。(三)退职人员调整办法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增加养老金。之一部分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第二部分按与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增加。(四)建国前老工人调整办法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
军人病休干部申请北京安置需什么条件
病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北京 *** 企业干部职称,能否在北京安置上北京 *** 企业干部职称,并无特殊的照顾政策,一切以北京市接收 *** 干部的相关安置政策执行。符合接受条件的,在具体安置上可以视情适当照顾。
北京市接收 *** 干部有关事项及安置政策:
为便于各单位在转业干部移交安置工作中实际操作,根据中发[2001]3号、[2007]8号文件和北京市 *** 办接收转业(复员)干部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转业移交安置条件、取证材料和离队报到中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 转业干部本人具备条件之一
1、北京市出生且北京市入伍。
2.、北京市入伍并且家庭生活基础在北京。
3、配偶婚前或随军前有本市常住户口。
4、配偶随军并且取得本市常住户口满4年(截止当年3月31日前,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
5、双军人单转或双转。
6、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北京市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城区正营职或技术10级,副营职或技术11级且军龄满15周年,郊区副营或技术11级即可)。
(二)父母具备条件之一
7、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身边无子女。
8、配偶父母有本市常住户口,配偶为独生子女。
9、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本人未婚。
10、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并且在边远艰苦地区(国人部发[2006]61号、[1989]14号,下同)满10年,出生地、入伍地是北京市或者离退休安置地在北京。
(三)具有特殊情况之一的,配偶或者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常住户口在北京市的北京 *** 企业干部职称;
11、自主择业的。
1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1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14、因战因公致残的。
(四)因工作需要;
15、军队转业干部具有本科学历,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被国家或北京市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接收,并经市 *** 办批准的。
(五)其它条件之一
16、配偶毕业分配或工作调动属高校毕业、单位骨干、不能调离北京(非随军、非当年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
二、不能接收移交安置的
1、结婚、离婚及双军人转业在京一方调京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
2、主要档案材料不全的。
3、计划分配转业干部爱人因购房取得北京市小城镇户口的,户口取得时间不满4周年的。
4、与总政治部下达的转业干部计划中职务等级、移交方式等不相一致的。
5、随调随迁家属、子女无总政治部下达计划的。
6、其他不符合进京安置的,按中发及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关于城六区内安置政策
未被中央和北京市属单位接收,无住房、户口挂* 到非直系亲属名下的,购房时间不满1年(当年3月31日前),不能进城六区安置。
四、取证材料
1、配偶婚前取得北京市户口或随军进京的取配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主页,下同),结婚证复印件。
2、配偶是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北京市人才引进且婚后进京的取配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配偶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工作单位证明、人才引进有关手续。
3、战时三等功或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进京的取立功通令,配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4、双军人一方转业或双方同时转业进京的取结婚证、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对方师以上政治、营房部门证明及部队驻地证明原件,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5、父母身边无子女进京的取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原件,父母户口本、其它子女外地户口本复印件及其外地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6、未婚或者离异的取部队师以上政治、营房部门证明及部队驻地证明原件,离异的还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投靠父母的提供父母户口本复印件。
7、离异靠子女进京的取离异判决书、子女户口复印件。
8、因战因公致残进京的取评残等级证书,结婚证、父(岳)母、爱人或子女户口本复印件。
9、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进京的取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证明,结婚证、爱人或子女户口本复印件;
10、复员进京的提供本人自愿复员书面申请。北京入伍的取户口注销证明,靠配偶复员进京的取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复印件以及配偶在京工作单位证明。
11、靠购房在城八区安置的应提供房产证,军队所属的经济适用房或集资建房,应提供所在师以上部队营房部门提供的住房证明及营房部门联系人、联系 *** 。
相关说明:
①以上凡涉及住房,父(岳)母、配偶、子女户口本,除特别注明外,均为在京住房、在京户口。
②购房,结婚、离婚时间及双军人转业,在京一方调京工作时间,均需满1年以上
③生活基础在郊区县的,原则上在郊区县安置(在郊区县有垂直管理中央、市属单位接收的,边远艰苦地区工作10年以上、荣立二等功以上者除外)。生活基础的判定,综合考虑家属工作单位、配偶户口、子女户口、住房等因素,属军产房的还要提供家委会证明。落户地址本着合理、合法原则,自购房的,要提 *** 权证、物业证明等。上述证明材料,应与档案、数据库、审批报告表、审查档案登记表中相关情况内容吻合。
由于近几年接收任务一直剧高不下,形势所迫,故北京市 *** 办在审核接收条件时,从严把关,会视具体情况,在掌握条件尺度上有所不同。
企业 *** 干部,到底是什么意思?谁能详细说一下!
有企业 *** 干部和地方 *** 干部北京 *** 企业干部职称,还有自主择业。简单来说就是部队干部转业北京 *** 企业干部职称了北京 *** 企业干部职称, *** 办会结合实际情况让北京 *** 企业干部职称你专业到国有企业还是地方事业单位,自主择业转业费会高很多但是不管工作
*** 干部技术和行政级别转业有区别吗
区别在于级别不同。技术十一级,相当于军官副营职,在首都北京属于低职别的转业干部,他们和高职别的师、团职转业干部不一样,不会去和地方干部竞争领导职位,因此同属于比较好安排的人员;
地方与部队的工资体系不一样,军队实行统一的工资系列,技术十一级和副营职军官的工资完全一样,而地方实行行政、技术、工人三个工资系列,为体现知识分子政策,对技术干部的工资略微从优,技术干部的基本工资略高于行政干部。
即:同等年资情况下,助理工程师高于科员,工程师高于正副科长,高级工程师高于正副处长,研究员和教授高于正副局长;
拓展资料
第十二条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一)达到平时服现役更高年龄的;
(二)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三)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
参考资料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百度百科
军队转业干部职称怎么申报?
安置到我省企事业单位的军队退役人员,其在军队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职称、取得军队院校的学历和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均予以认可。在军队期间未取得职称的退役人员,目前只能按级别申报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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