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技术开发区的一高新技术企业上班了,做研发工作,专科学历,无职称,不知是否可以办工作居住证
你做研发,是科技人员,先取得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准的高新企业专业人才的工作暂住证,然后获得技术专业职称,在满足工作年限后根据公司优惠条件提出申情,下面给你些相关政策,具体的你跟公司相关部门沟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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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中关村优惠政策32条人才吸引与激励
(一)对经市 *** 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寄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工作满三年者,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政发[1999]14号)第1条
(二)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凡本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人员,其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办理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人员;
2.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人员;
3.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
4.在京一方年满30岁、存档时间满1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
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予以办理。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06号)第1条
(三)在中关村地区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高新技术企业中的科技开发、经营管理人员,由个人申报,经评审机构评审合格后,授予专业技术职称。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政发〔1999〕14号)第2条
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加强人才建设引进急需人才的暂行办法
政发〔1999〕52号
为了发展中关村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解决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发展中提出的人才建设有关问题,保证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速、健康、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连续三年纳税超过300万元人民币、或交纳地方税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或人均年纳税超过15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所需录用非北京生源应届大学毕业生,优先纳入区人事局毕业生留京指标申请计划;每年区人事局应届毕业生留京指标的60%以上须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
二、符合本办法之一条所规定条件的企业,外地户口的业务骨干,申请办理进京户口时,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优先予以办理。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其调来海淀区,并妥善解决入托、入学问题。
三、在海淀区范围内实行科技人员优惠卡制度。在暂住证基础上,根据当年高新技术产业外埠科技人员就业实际情况确定控制数量。优惠卡由企业申请,有效期3年。持卡者在海淀区范围内,在社会保险、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有海淀区常住户口同等待遇。持卡者符合进京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常住户口。
四、设立海淀区高级人才评价中心暨推荐交流站,由试验区管委会与人事局共同组织对高新技术企业所需高级人才的评价、认定、推荐、引进工作。
五、凡在企业工作的外地科技人员,都可以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异地存档;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存档的科技人员,提供因公出境政审和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等人事 *** 业务。
六、凡符合现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企业技术骨干,均可规定申请参加由区人事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所需的继续教育,均可申请参加由区人事局组织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及各类专家与两院院士的推选工作。
七、与北京市科技干部管理局共同在区试验区企业中试行简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程序和内容的工作。
八、每年从税收返还中划出500万元资金用于补贴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主要管理和研究开发人员改善居住条件。
九、每年从税收返款中拨专款,对试验区20强、50优、10小创新企业及符合本办法之一条的企业骨干贷款购买海淀区住房实行贴息,提供2000万元贷款额度的五年期、每年2个百分点的贴息支持。
十、在海淀行政区域内,企业一次性购买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商品房的,契税缴入区库的部分,由区财政先征后返。
十一、本《暂行办法》第二条的"业务骨干"、第三条中"外埠科技人员"、第八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主要管理和研究开发人员"、第九条中"企业骨干"由企业向海淀试验区管委会申报,由管委会会同人事局、公安分局审核认定;本办法第八、九、十条政策由企业向海淀试验区管委会申报办理。
十二、本办法由海淀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十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 ***
1999年4月14日
从哪年开始职称证书可在网上查询
以北京为例,从2012年7月5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称建立北京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职称证书查询系统,网上公开职称证书信息,查询职称证书真伪,从源头杜绝制售假职称证书的行为。人力社保部门将从机制建设、广泛宣传、组织培训、信息公开四方面开展职称管理工作,建立各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多部门联手继续打击假职称证书。
按照资格证书种类和年度分拨分批建立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系统,并对社会开放;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并加强本市职称管理工作;加强职称工作培训力度,使管理人员对职称政策,考试与评审工作流程、职称证书管理与鉴别等能力得以提升。
扩展资料:
2011年10月以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收到200余封《关于核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函》,要求协助核实职称证书,共涉及近400名人员。来函单位包括非公企业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和少数外省市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对收到的申请核实函及证书认真核实后,确认上述信函所申请核查的职称证书均为假职称证书。假职称证书的出现严重影响了职称评聘、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在人才引进、就业、社会保险和人员资质管理等方面起到了负面作用,扰乱了本市人才建设的正常秩序。
涉案机构通过考试保过、证书保真等虚假广告宣传方式,以职称培训为名举办培训班,吸引个人报名参加培训,并伪造职称证书,伪造官网查询,极具迷惑性,对于普通工作人员很难区分真假。
参考资料来源:央视网-北京市职称证书真伪今后网上可查
北京市教师中级职称评定的标准
每年都不一样,但大体都差不多,只不过细节上有一些小小的差异
平谷区教委二OO四年职评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职评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人才评价机制,使职评工作在锻造、优化教师队伍以及人才的开发、培养和提高等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不断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完善,根据京科干职[1999]36号和京人发[2003]37号、40号文件精神,特提出我区教育系统二OO四年职评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 *** 人事人才理论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立健全教师发展激励机制为核心,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开发、利用和优化教育人力资源为根本任务,推进职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在教育行政部门宏观调控下,赋予基层单位更大的人才评价自 *** ,充分体现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提高人才评价的信度和效度,使职评工作切实成为推动区本、校本两级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力杠杆。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原则;坚持为教育教学改革服务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竞争激励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
三、对认定或申报各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一)认定各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从2004年起,中小学初级教师职务包括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不再履行评审程序,而是由用人单位按岗位需要,经考核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直接聘任相应教师职务。同时,填写《平谷区教育系统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报教委人事科办理直接认定任职资格的相关手续。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三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已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中专毕业后任教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并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满二年,认定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中师毕业后任教四年以上并任小学二级教师三年以上,认定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中师(中专)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认定小学二级教师职务。
(二)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六年以上并任小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可以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规定学历的小学教师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也可以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2、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三年,并专职从事教学工作满二年。
(三)申报中学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中学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196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申报中学各级职务的学历、资历的具体要求是: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七年以上并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可以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原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也可以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任教六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本科毕业后任教十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十五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八年以上,可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的中学教师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八年以上,也可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本科学历的中学教师,其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履职年限从取得专科学历后算起。
3、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中层以上职务)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教学工作满五年,并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五年。
4、小评中高:
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⑵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⑶具备专科学历,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二十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⑷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校级干部)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累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十年。
(四)申报中专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中专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中1982年及以后普通高校毕业的人员应当获得学士学位。申报各级教师职务的学历、资历要求是: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教一年以上,可以申报助理讲师职务。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任助理讲师四年以上,可以申报讲师职务。原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助理讲师四年以上,也可申报讲师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十年以上,并任讲师五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讲师职务。原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讲师五年以上,也可申报高级讲师职务。
四、关于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问题:
(一)申报中级或高级教师职务需在取得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后,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二年。
(二)从事年级组长、副组长(年级主任、副主任)、团队干部、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辅导员、课外活动指导教师,在晋升教师职务时,可视同班主任岗位,计算班主任年限。
(三)对于在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单位工作的教师,评聘教师职务时,暂不要求班主任工作年限。
五、关于破格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问题:
对于中小学不具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要求的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先将有关资料交教委人事科审批后,破格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一)获得下列奖项之一: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获北京市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特、一、二等奖。
(三)国家统编教材的主要编写者。
六、关于外语考试问题:
1955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证书。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C级合格证书在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外语教师必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申报中专高级讲师和申报讲师的人员必须分别通过B级、C级外语考试。
对于参加当年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在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本年度中高评审。即,获区县级及以上教育系统先进称号或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国家统编教材的主要编写者;参加全国、市学科评优、教育教学论文评优获全国性奖励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一)第二学历是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务,获得博士学位申报正副高级职务。
(三)近5年内有正式出版的译著,且达到5万字以上,通过市人事局组织外语考核的。
七、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程序及办法:
为使我系统职评工作与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趋势相适应,充分体现基层单位的人才使用、人才评价自 *** ,从2004年起,我委将本着求真务实,贴近学校的基本原则,在职评工作上实行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周密安排,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地完成对参评教师的量化考核、推荐工作。
(一)校内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的组织建设:
各学校要分别成立领导评议组、听课评议组、答辩评议组,各评议组成员要有较高的政治、业务及政策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1、各评议组的人员构成:
领导评议组、听课评议组和答辩评议组分别由5~13人组成,各评议组成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校长分别任三个评议组组长。其中,领导评议组由校级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人数(包括中层干部)不少于领导评议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听课评议组、答辩评议组成员要涵盖本单位所有参评教师的申报学科,且两组除校长之外的其它成员不得交叉重复。
2、组建评议组的基本原则:
⑴坚持回避原则。凡本人或其亲属当年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的,不能当选为评议组成员。
⑵坚持民主原则。领导评议组成员(校长或行政一把手除外)必须通过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本单位所有在岗教职工均有选举权。若实行提供候选人选举产生领导评议组成员的办法,则首先要由校级领导班子和工会主席共同酝酿提名,确定多于领导评议组成员规定人数1~2名的候选人,然后由全体教职工进行差额投票选举,按得票数多少排列名次,确定领导评议组成员。领导评议组产生后,由领导评议组集体推荐产生听课评议组和答辩评议组成员。
(二)各评议组的主要职责:
1、领导评议组:其主要职责是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传达职评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制定量化的师德评价标准,对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师德表现和荣誉业绩做出量化评价,并向中、高级教师职务评委会提出晋升相应教师职务的推荐意见。指导、协调、监督听课评议组、答辩评议组的日常工作,整合人力、物力资源,保证本单位职评工作公正高效,稳步推进。
2、答辩评议组:负责制定量化的答辩评价标准,对本单位申报中级教师职务人员进行答辩考核,明确指出优缺点,并给出分数。评议组成员的平均分为教师个人的最后得分。
3、听课评议组: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中级教师职务人员进行听课考核,明确指出优缺点,并给出分数。评议组成员的平均分为教师个人的最后得分。
学校制定的关于对中、高级申报人员的考核评价方案必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各单位要将评议组成员情况、考核评价方案、答辩题目、各项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及对参评教师的考核结果,按照规定时间、规定项目报送教委人事科。
(三)校内考核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应完成的主要任务:
学校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应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对所有申报人员都要进行量化考核评价,根据量化考核结果确定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的人选。
对申报中级教师职务人员,考核评价从师德表现、答辩、听课、荣誉业绩加权等四个方面进行。其中,师德表现、答辩、听课各占100分,用三项总分除以3计算出个人平均分。在此基础上,计算个人业绩加权分,按个人平均分及加权分之和排列个人名次。
师德评价应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几个方面进行。
答辩考核应从素质教育理念、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课程标准、本学科教材教法以及校本师资培训、学习型学校建设、通读各学科教材活动所规定的内容等几个方面进行,力争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参评教师加以考查。每个教师的答辩题目不得少于两道,且教师之间的题目不得重复。
听课考核以中、小教科制定下发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为依据。
荣誉业绩加权按《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教师职评、考核工作加权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人员,学校只对其进行上述四项评价中的两项评价,即师德评价和荣誉业绩加权,以师德分数和加权分之和排列个人名次。
(四)校级中、高级教师职务推荐程序:
1、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职评文件,领会文件精神。
2、全体教职工投票选举,产生领导评议组成员。
3、由领导评议组推荐产生听课、答辩评议组成员。
4、各评议组制定各项考核评价方案,并交由教代会讨论通过。
5、教师个人申报,提交反映本人任职资格条件、工作水平、能力成就的有关材料。如毕业证、合格证、获奖证书等。
6、领导评议组根据文件规定,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定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7、各评议组按照职责分工,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评分。
8、推荐上报。按总分的排列名次,取与推荐名额相等的人数,确定推荐人选,报教委人事科。
(五)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
1、没有学生的单位由单位负责出面协调,统一委托到其它学校进行听课、答辩考核,分数单列。师德评价、个人加权部分仍由教师所在单位负责完成。考核完成后,被委托单位要将听课、答辩评价结果返回到委托单位。最后,由参评教师所在单位对四项考核成绩进行汇总,确定被推荐人选。
2、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听课、答辩考核由高评委负责完成,考核成绩的优、良、中比例为3:4:3。答辩题目不再事先下发,答辩内容参照校内中级答辩内容。
3、各单位党政正职和教委机关人员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的,由中、高评委统一组织考核评价。
4、申报小中高人员由高评委统一组织考核评价,考核完成后,提交高评委评审。
(六)区级中评委、高评委的职责和任务:
中学高级评委会负责完成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推荐评审和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小学中级评委会负责完成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均采用定性化的等额评审制,高级教师职务采用差额评审制,其中,城区教师淘汰比例为15%,农村地区为10%,边远地区为5%。
根据市人事局、市教委制定下发的[2003]37号、40号文件精神,2004年,我区将自行组建中学高级评委会,负责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体育、音乐、美术等主要学科的评审工作。教育管理专业仍由市教委负责评审。
八、其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现享有非教师职务职称的人员,如政工师、会计师、主治医师等,原则上是在教师岗位或教育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方可按有关规定转换成教师职称系列。
(二)“九五”继续教育对象具有“九五”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是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之一。申报中专高级讲师和申报 讲师的人员必须分别通过计算机B级和A级水平考试。196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职高教师,在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分别持有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或北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三个模块、四个模块考试合格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时可免于计算机考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的人员。
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评聘中级职称时免于计算机考试,评聘高级职称时需取得1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
(三)申报各级教师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凡占用教委指标应征入伍的教师,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军龄计算为教龄,初级职称评定同在岗教师同步进行。复员后继 续在教育系统任教的如符合中级评审条件,其指标带帽下达。
(五)根据《北京市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京职改办字[1997]026文件精神,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从其它部门调入从事教育工作未满一年的。
2、病休一年以上,在开展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时,仍不能到校任教的。
3、全脱产进修一年以上,被外单位借调及停薪留职人员,在开展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时,仍未返校任教的。
4、当年未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职业道德水准低,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或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尚未处理的。
6、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的。
九、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认定初级教师职务均需填写《平谷区教育系统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不再填写申报表。
(二)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人员除填写一份申报表之外,还需提交3000字以上论文一份(B5纸打印,封面写清单位、姓名、申报学科、论文名称)以及反映本人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的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讲师职务的需填写申报表一式5份,提交3000字以上的论文一式5份。
(三)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需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提交5000字以上论文一份(B5纸打印,封面写清单位、姓名、申报学科、论文名称),考核课的规范教案及课后自评、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的自我分析、自我评价千字文各一份以及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报中专高级讲师职务的需填写申报表一式5份,提交5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教研论文各一式5份(B5纸打印,封面写清单位、姓名、论文名称)以及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人员每人一个材料袋,规格为34×24厘米竖式带拉线的档案袋。
(五)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各类复印件用B5纸复印后要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学历证书、低一级职称证书、“九五”继教合格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及外语合格证、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的时限为任现职以来)。
十、职评工作日程安排:
(一)学校工作日程:、
1、5月底以前将中学高级推荐评审候选人名单报教委人事科。
2、6月中旬完成校内申报中级人员听课工作。
3、6月下旬完成校内申报中级人员答辩工作。
4、7月上旬将申报初级、中级教师职务人员名单报教委人事科。
(二)中、高评委工作日程:
1、6月中、下旬完成申报中学高级人员听课工作。
2、7月下旬完成申报中学高级人员答辩工作。
3、8月中旬完成中学高级的推荐评审工作。
4、9月份完成中级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
职评工作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操作性和社会敏感性。各单位在制定考核评价方案时一定要以促进教师成长、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为出发点,与推动校本师训、校本教研、学习型学校建设、通读各学科教材活动等紧密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逐步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各单位要加强对职评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进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证职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平谷区教委人事科
上面的是2004年平谷的。
北京进京管控政策
有权审批户口进京的行政部门有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事局、各区县人事局,只要上述行政机关一经审批,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都会配合办理。
具体内容如下:A:经公安机关审批一、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一)受理条件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4.随迁子女应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二)审批程序: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或单位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6.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 *** 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进京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7.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8.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的,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提供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拓展资料】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一)受理条件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二)审批程序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 *** 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三、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一)受理条件: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二)审批程序: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四、子女随父入户(一)受理条件:1.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不满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请随父亲入户的,须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原则上只解决一名子女。2.子女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二)办理程序: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的,须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随父入户通知单;5.父亲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6.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7.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8.父亲为本市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事处、联络处集体户口),无需提供住房证明,但须提供父亲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9.父亲户口落在本市非直系亲属家庭户口的,须提供非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经公证的父亲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户主同意入户证明;10.父亲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进京的,须提供进京批件;11.其他证件证明。五、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一)申请入户人须具备的条件1.申请人须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1)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2)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3)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条件: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150万元人民币以上;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办理本人、配偶及一名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登记。(二)审批程序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购房所在地区(县)公安分(县)局申请,市局批准后办理。(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1.入户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3.申请人或配偶的在京房屋所有权证;4.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情况证明和纳税的税票;5.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职工中本市人员就业情况的证明;6.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情况的证明和入户申请人连续三年担任该私营企业负责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7.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8.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9.结婚证;10.独生子女证;11.申请人及配偶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1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违法记录的证明;13.申请人为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须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其他合伙人放弃办理进京户口的声明;14.其他证件证明。根据《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京政办发[2001]73号)第八条的规定,在城八区以外地区落户的申请人,从户口迁入之日起,5年内不办理市内迁移,5年以后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市内迁移。B:经人事部门审批一、干部调京(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条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 *** 的民营科技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本人在京有常住户口,其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依据:《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发[1997]106号之一条第二款):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人员;2、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3、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4、在京一方年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5、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予以办理;6、凡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存档时间(不含在其它人才服务机构存档时间)可以累积计算。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1、夫妻双方申请(申请署名必须手写);2、调京人员单位接收函。由集体、民营、私营等企业接收的需由负责人事 *** 的人才服务机构或局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需局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需经办人签字,留下联系 *** ;3、夫妻双方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调京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5、有随迁子女的需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6、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8、在京一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9、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需当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10、填写的《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此表在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领取,公司盖章后到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核实并盖章;11、填写的《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两份)、《调京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二、干部调京(引进国内外埠人才)条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 *** 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中工作,为本市紧缺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办理引进人才(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暂行办法》第七条之一款、第二款):1、单位写出“关于申请XXX调京工作的报告”。主要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引进人才理由、被调入者基本情况、突出业绩和作用,单位盖章。2、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批准证书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的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5、调京人员及随调人员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6、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在京单位接收函,由集体、民营和私营企业接收的需由负责人事 *** 的人才服务机构或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需局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 *** ;7、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需当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8、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填写《引进人才审批表》各两份;9、引进人员和随调人员京外户口在一起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四份;京外户口不在一起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各三份,孩子户口跟谁就填在谁的随迁栏中。附: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条件:在北京市朝阳区域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北京市有固定住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依据:北京市人民 *** 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第二条):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3、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办证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由申请单位在北京市人事局网站:www.***.cn申报后打印上报);4、办证人的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表上贴三张);5、办证人员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③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④借住亲友房子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6、办证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7、办证人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①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接收函或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②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两个子女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证明,若双胞胎、多胞胎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④如随办的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高中(含)以下的孩子可以随办)。⑤配偶是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C: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一、工人单调进京(调动配偶进京){依据《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信发[2002]48号)第二条}1、申办人、调京人符合条件,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具有本市户口且不在中央单位工作的居民(申请人),其配偶为外地在职工人,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配偶调京工作:(1)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2)申请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3)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4)申请人为女方,配偶在津沪,分居5年以上;(5)申请人为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且参加工作3年以上;(6)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工人单调进京(调动子女进京){依据《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信发[2002]48号)之一条}1、申请人、调京人符合条件,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申请人),其子女为外地在职工人,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一子女调京工作:(1)申请人在京无子女;(2)申请人50岁以上,患严重疾病,在京子女亦患严重疾病;(3)申请人50岁以上,患严重疾病,在京子女且在12岁以下;希望申请单调进京的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例:有关调京工作条件1、关于在"调子女来京工作"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申请人)"是指夫妻双方都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共同作为申请人;2、关于"在京子女亦患严重疾病",是指因伤、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3、关于在"调配偶来京工作"中,"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请人因伤、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部分以上护理依赖者。4、关于在"调配偶来京工作"中,"申请人为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且参加工作3年以上;"是指在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含成人教育)后,又工作三年以上,且现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的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金融类企业、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工作的人员。5、关于在"调配偶来京工作"中,"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北京市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签发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现在工作单位任职手续,这两种申请人限于在本通知本条第4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工作的人员。三、工人对调进京依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法发[2002]123号)]:1、夫妻两地分居,配偶及子女或配偶及父母在京;2、夫妻两地分居,在京一方是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干部或副处级以上的行政干部;3、父母户口在京,本人未婚;4、支援三线建设的职工及子女。
北京市职称评定条件?
① 北京人事局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高级: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② 北京律师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律师职称分类为为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属于四级律师中级属于三级律师高级包括副高级与正高级分别是二级律师与一级律师。
北京律师职称评定条件涉及到的方面有:
一、初级律师(四级律师)
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和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高等院校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实习了一年的学生并且考核合格。
获得硕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结业证书,并取得律师资格,考核合格。
高校法律专科毕业生并担任律师助理职务二年以上,取得律师资格,考核合格。
二、中级律师(三级律师)
1、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取得律师资格,且考核合格。
2、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者,并担任四级律师职务二年以上,或者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从事律师工作四年以上,担任四级律师职务二年以上且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本科学历,担任四级律师职务四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三、高级律师
二级律师得条件
获法学博士学位,担任三级律师职务二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高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担任三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法律大专毕业,工作年限满二十年,担任三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一级律师的条件
担任二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法律大专毕业,工作年限满二十年,担任二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法律中专毕业,工作年限满二十五年,担任二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③ 北京市评中级职称论文要求
北京中级职称论文范文要求如下:
(1)论文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健康、观点鲜明、资料真实,具有较强说服力和实用性。
(2)本刊投稿请一律用电子稿件必须采用Word格式,在题目下边写清作者姓名、职务职称、单位、邮政编码、联系 *** 。每篇论文要求必须注明:摘要、关键词。
(3)论文中如有计量单位,请一律采用国际标准书写,文中尽量不要用图表。
(4)论文字数要求每版不超过2800字,两版不超过5500字,并依次类推。
(5)文中如有参考文献,应依照引用的先后顺序用 *** 数字加方括号在右上角标出,并在文中按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注出引用参考文献的作者名、引用文题名、出版单位以及出版日期。
④ 北京中级职称申报流程是什么
建造中级职称中提到的评审与认定是两个时间段,评审是指提交材料过程中的审核,而认定是指已经审核通过了,并取得了建筑中级职称的称号。
建筑中级职称评审所需要的材料及要求:
1、对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⑤ 关于北京市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疑问
要考试的,还要答辩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报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员应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 *** ,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员应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7、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四、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员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或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及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乡镇以下基层单位”是指乡镇 *** 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Ⅰ)级;
五、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须持有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的资格证书。
六、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和《关于200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2008〕11号)的精神,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定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申报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环境检测专业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中任一个科目的合格证书或2007(或2008)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的合格成绩。
⑥ 北京市教师中级职称评定的标准
对认定或申报各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一)认定各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从2004年起,中小学初级教师职务包括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不再履行评审程序,而是由用人单位按岗位需要,经考核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直接聘任相应教师职务。同时,填写《教育系统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报教委人事科办理直接认定任职资格的相关手续。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三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已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中专毕业后任教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并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满二年,认定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中师毕业后任教四年以上并任小学二级教师三年以上,认定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中师(中专)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认定小学二级教师职务。
(二)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六年以上并任小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可以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规定学历的小学教师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也可以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2、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三年,并专职从事教学工作满二年。
(三)申报中学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中学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196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申报中学各级职务的学历、资历的具体要求是: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七年以上并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可以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原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也可以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任教六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本科毕业后任教十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十五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八年以上,可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的中学教师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八年以上,也可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本科学历的中学教师,其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履职年限从取得专科学历后算起。
3、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中层以上职务)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教学工作满五年,并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五年。
4、小评中高:
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⑵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⑶具备专科学历,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二十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⑷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校级干部)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累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十年。
(四)申报中专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中专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中1982年及以后普通高校毕业的人员应当获得学士学位。申报各级教师职务的学历、资历要求是: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教一年以上,可以申报助理讲师职务。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任助理讲师四年以上,可以申报讲师职务。原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助理讲师四年以上,也可申报讲师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十年以上,并任讲师五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讲师职务。原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讲师五年以上,也可申报高级讲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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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北京市评定工程师中级职称有哪些要求
1、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系列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正高 副高
1
高教教师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2 自然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3 社会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4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主任医师(药师、护师、 *** ) 副主任医师(药师、护师、 *** ) 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主管 *** )
5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推广研究员 高级农艺师 农艺师
6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7 经济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经济师 经济师
8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会计师 会计师
9 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统计师 统计师
10 审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审计师 审计师
11 中专学校教师 高级讲师 讲师
12 技校教师 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3 中学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14 小学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15 档案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6 文博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7 图书资料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8 翻译人员 译审 副译审 翻译
19 律师 一级律师 二级律师 三级律师
20 公证人员 一级公证员 二级公证员 三级公证员
21 新闻人员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记者(编辑)
22 播音人员 播音指导 主任播音员 一级播音员
23 出版人员 编审 副编审 编辑(技术编辑、一级校对)
24 体育教练 国家级教练 高级教练 一级教练
25 艺术 一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 二级(编剧、导演、演员、演秦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主任舞台 *** 三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舞台 ***
26 工艺美术人员 高级工艺美术师 工艺美术师
27 实验人员 高级实验师 实验师
2、相当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资质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国家执(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相当于中级职称的资格、资质包括以下内容:
资格、资质 相当
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 主管药师
房地产估价师 经济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经济师
造价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税务师 经济师
企业法律顾问 经济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中级职务
价格鉴证师 经济师
棉花质量检验师 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
质量专业中级 工程师
出版专业中级 编辑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 经济师
国际商务执业资格 国际商务师
计算机软件程序员 工程师
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员 工程师
在申请时请填写相当职称。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调整。
3、可以申报办理工作居住证的单位范围有哪些?
答: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4、申报办理工作居住证的程序是什么?
答:办理工作居住证将实行网上申报,详细流程请参照北京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告栏中《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网上申报指南》。
5、办理工作居住证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有配偶和子女的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A、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聘用合同;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函、独生子女证(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明,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证明即可)等。
⑧ 求助北京市的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是: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职称计算机要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3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4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外语条件:参加A级考试
⑨ 北京市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评职称论文发表,上九品论文网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7、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四、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员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或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及以上可以申报。
⑩ 北京职称评审过程和所需资料
硕士研究生毕业一年以后直接是中级,再过5年可以评高级。中级一般没有什么指标问题。高级需要单位有指标,外语合格,填评审材料(里面内容很多,包括工作量,个人总结,单位意见,专家意见,结果等)发表论文2篇以上,(实物要一起交的)找推荐专家2名
北京职称破格年限
破格条件如下: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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