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 *** 96102
一、机构名称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
网址:
联系方式:010-12333
传真:010-63167513
三、办公时间
9:0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四、咨询服务
政策业务咨询
咨询 *** :010-1233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人工和自助服务
在线咨询:,点击“政民互动”栏目下“写信咨询”或“局长信箱”子栏目。
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窗口
接待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1:30,星期一至星期四每日下午13:00至16: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联系 *** :010-88011124(可预约接访)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
程序标准:依据国务院《 *** 条例》、《北京市 *** 条例》组织开展工作。
五、常见事项办理
1.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
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
2. 劳动人事调解仲裁
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区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机构受理;
3. 社会保险业务办理
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业务。
4. 职称评审申报和证书服务
本市职称考试、评审相关政策及申报具体要求,可咨询各职称考试、评审服务机构。系统使用和技术支持可咨询010-12333。
北京市有职称评审资质的机构
这个问题太广泛了,要看具体什么专业,有不同的机构负责。
具体如下:
“艺术”专业中,分为“舞台影视”和“美术”,由“北京市文化局”负责评审。
“工艺美术”专业,由“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负责评审。
“体育教练员”专业,由“北京市体育局”负责评审。
“广播电视播音”专业,由“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负责评审。
其余各专业,均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评审。
注意:申报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翻译、出版系列;卫生技术系列医、药、护、技专业;工程技术系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质量、通信、汽车维修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各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级职称北京的颁发机构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职称是技术职称北京职称社保评审中心,大学毕业后到一定的年限经过评定而获得北京职称社保评审中心,也就是人们平时所说的评职称,是由北京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颁发,为北京市职称申报受理及组织评审的唯一合法机构。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
北京人社局职称评定
北京人社局职称评定符合单位评级条件的向单位提交申请。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国有单位实行的岗位管理制度,由单位的人事部门评聘和确认,所以,评定条件和具体实施,是由单位的人事部门管理的。非国有在职人员的职称,严格讲,不是职称,是一种资质(资格证)。由各地人社局职称科负责考评。需要考什么职称,直接登录所在地人社局网站,即可找到各种职称考试报名信息。
职称评审要求规定:
1、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2、申请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条件以及核准备案的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
3、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按照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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