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称评审申报初审未确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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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中级职务资格评审流程说明

一、评审专业范围

农业技术系列: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肥、畜牧、兽医

工程技术系列(农业工程):林业、果树、园林绿化(包括园林设计、园林施工、园林养护、花卉)、农机推广、农业环境、水产

二、参评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在2015年7月28日~8月18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用户定制服务中心”进入申报系统。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一个专业,并按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工作人员拟在8月4日、11日、17日集中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请申报人尽早填报材料,避免因后期集中申报造成 *** 拥堵,尤其是档案关系在外地的申报人,尽早申报为后续材料准备留足时间。

2、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选择现场审核时间,打印《诚信声明》、《现场审核告知书》和《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如申报人在工作人员审核前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则视为撤销提交申报信息,因此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确认提交成功,在申报日期截止后到工作人员审核前,切勿进行修改操作,否则申报信息将被撤销。

3、申报人员应按“材料要求”中所列内容,带齐申报材料在您所选定的现场审核时间到北京西郊宾馆(地图见附件)进行资格审。

4、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人将收到交费通知短信,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 报名平台缴纳职称评审费共计500元整。请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发票将在答辩当天现场发放给申报人,届时请注意签收。

本评委会的职称评审费只通过网上缴费方式收取,申报人收到交费通知后,请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点击“我的申报状态”-“网上缴费”进入银行支付界面,按界面中的提示及要求在网上直接支付。如银行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即证明您已成功缴纳北京职称委托评审了职称评审费。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的影响,如果您在网上支付成功后,“网上申报系统”提示“您的职称评审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成功”,请您在24小时后的工作日再进行查询,切记不要重复支付。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进行网上缴费的人员申报无效。

5、答辩时间预计为2015年10月24-11月1日,申报人员可于10月20日在北京市农业局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农业专业资格评审”栏目中查询具体答辩安排。答辩当天申报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答辩。

6、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的1-2个月后公示,公示期为15天,申报人可登录北京市农业局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农业专业资格评审”栏目中查询。

7、公示期过后,申报人员可登录北京市农业局网站查询证书领取安排。通过人员领取存档材料及证书后,及时到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办理存档手续。

三、材料要求

现场审核时,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诚信声明》1份北京职称委托评审;《现场审核告知书》1份北京职称委托评审;《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式5份,须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填写申报表时请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申报表所填写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获奖等内容,必须是在参加工作以后发生的,且不早于2010年。同时注意以下事项。

1.所填“工作单位”须与“单位公章”、“工作经历”等处提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参评学历”须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历信息。

3.符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免试条件的,在相应“成绩”或“合格证书编号”处填“免试”,并在“个人情况补充说明”处写明免试原因。

4.“继续教育”项不能为空。

5.“工作经历”须按照时间顺序由早到晚填写,但最后一段工作经历必须为当前的就职信息。

6.“专业技术工作”项须填写不少于三项,每一项禁止复制或雷同。

7.填写“专业获奖/取得专利/标准制定”时,请填写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业绩,不要将名称和项目内容混淆,名称应为xxxx奖、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项目内容应为取得上述业绩的项目名称,例如:“名称”为xxxx年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x等奖,“项目内容”为xxxx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排名、时间、授予单位等内容须与持有的证书表述一致。

8.填写“发表论文/论著/译著”时,请填写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或著作,刊物名称、期号、出版单位、独立撰写或合作撰写及排名均要填写完整-

9.“个人情况补充说明”项不要填写工作感悟之类的内容。

10.申报人须在每份申报表“个人申请”栏内用蓝黑色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亲笔签名。

11.工作单位及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在相应“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必须有经办人签名),另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还应在申报表照片处和申报表右侧加盖骑缝章(骑缝章指将申报表各页右侧错开约5mm后加盖印章)。

(二)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专业基础与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按上述顺序左上角装订。

(三)申报人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请勿在照片上盖章),黑白彩色不限,须剪去白边。

(四)申报论文一式5份(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论文内容和格式要求请参照“论文要求”。

(五)申报人须提交与申报表中“专业获奖/取得专利/标准制定”、“发表论文/论著/译著”、“个人情况补充说明”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其中发表论文复印件必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页和论文首页,著作复印件必须复印著作封面、目录及版权页),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按申报表中填写顺序左上角装订。如论文不能出示期刊原件的,可提交数据库收录论文的打印稿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六)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上级(部委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委托函应包含如下内容:(1)受委托单位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正文写明申报人信息及委托事项,(3)落款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入材料袋中,每人一袋,材料袋需坚固无破损;材料袋封面粘贴“申报材料目录表”(“申报材料目录表”是在网上报名时,信息提交成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按提交材料的内容和数量如实填写。

四、申报论文要求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论文是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价的重要参考之一。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应能体现对专业技术理论和专业技术 *** 的理解和应用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北京职称委托评审了使专家更准确、全面地了解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申报人在撰写论文时应注意以下写作要求:

1、基本要求

(1)独立撰写

申报人可以提交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门撰写的论文,也可以使用在业务技术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但必须是由申报人本人独立撰写,不能是与他人合作撰写,更不能抄袭、拼凑,甚至请他人代笔。宣传报道、会议发言稿、简报、资料介绍、考察报告、项目报告、教材、毕业论文、译文,参与编写的工作计划、章程、办法以及事务性、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方案等材料均不属申报论文范畴。论文要论述完整、独立成篇,不能是文章的摘要或其中部分章节。

(2)专业一致

申报人提交论文的专业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也必须和本人现任工作岗位的专业相一致。

(3)内容以阐述个人工作成果为主题

撰写论文时要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独到见解,应有具体详实的材料基础,论文应体现申报人员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技术水平。重点阐述本人在其中发现、分析、解决较复杂问题或新技术应用、创新的过程。

(4)时限要求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内容以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绩为主,论文必须是参加工作以后撰写的。

2、编写要求

(1)论文正文字数在3000字左右,摘要字数在400至500字之间;

(2)论文中引用的文字、数据应采取加注的方式,并在参考文献表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3)论文中引用的表格应在表格下面注释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4)申报论文须用A4规格的纸打印(双面打印)5份,并按照编写格式中的项目顺序装订。

3、编写格式(关于申报论文的样式及字体、字号要求,请参考附件“申报论文范例”。)

论文应包含:封面(包括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课题的专业方向);摘要;关键词;目录;绪论(说明研究背景、动机、意义和目的);论文主体;结论及建议;参考文献(应与正文中的加注对应);附录部分(包括正文部分没有使用、只使用了部分的与论文有关的重要数据和资料。诸如各类统计表、较复杂的公式推导、计算机打印输出件、术语符号的说明等,都可作为说明论文的有用信息置于附录中);封底。

4、撰写论文应避免以下现象

(1)论文的题目太大,论文不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只是泛泛的议论一些观点和问题,或是讲述众所周知的一些道理;

(2)论文以介绍本人接触到的一些新知识、新概念、新 *** 为主,缺少对有关问题亲自实践和深入研究;

(3)论文写成工作总结,简单罗列几年的工作项目;

(4)把教材上、报刊上的文章或别人写过的东西大篇幅地抄袭、拼凑成一篇文章,在文章中看不到个人的实践成果和观点;

(5)论文缺乏时效性,论文内容所涉及的知识、理论、技术、数据等已被更新、替代,不再有参考价值,不能解释或不适用于目前行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

北京人社局职称评定

北京人社局职称评定符合单位评级条件的向单位提交申请。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国有单位实行的岗位管理制度,由单位的人事部门评聘和确认,所以,评定条件和具体实施,是由单位的人事部门管理的。非国有在职人员的职称,严格讲,不是职称,是一种资质(资格证)。由各地人社局职称科负责考评。需要考什么职称,直接登录所在地人社局网站,即可找到各种职称考试报名信息。

职称评审要求规定:

1、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2、申请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条件以及核准备案的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

3、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按照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

[北京市]北京职称委托评审,北京职称委托评审流程

北京市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① 北京市副主任医师晋升说需要的条件

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之一作者论文(或著作)等。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之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

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之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要求按照京卫人字〔2006〕9号文件执行)。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真实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

(1)北京市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为创新开展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打破职称评审论文“一刀切”痼疾,将“代表作”替代“职称论文”作为答辩评审重要内容。

2、根据实际需要,不同类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不同类型的代表作进行答辩,“代表作”可包括论文、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等。

3、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人员申报正高级、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单位考核和人事档案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由医疗机构所在区的人力社保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出具委托函。

② 北京市建筑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筑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试行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4]55号)文件精神,2004年起,我市对从事土木建筑、风景园林、道路与桥梁、隧道、机场、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等建造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其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申报人须参加《土建施工》或《道桥隧道施工》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参加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的评审。

四、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3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起草人;

(3)持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

(4)获得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

(5)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4、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8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5、已取得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以上讲师、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资格指讲授自然科学类课程的教师;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指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研究人员。

五、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须持有中级职称后且是1999年及以后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考试成绩;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达到45分(含)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获得博士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乡镇以下基层单位”是指乡镇 *** 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高(A)级。

六、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须持有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合格证书;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只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评聘中级职称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合格证书(4个模块或A级证书)在申报高级职称时继续有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③ 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的高级职称管用吗

评审机构应该是 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你所说的是假证

④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条件:1、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

2、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中专以上学历,20岁以上。中级工程师:5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专以上学历,25岁以上。高级工程师:8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本以上学历,30岁以上。

拓展资料: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⑤ 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是: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职称计算机要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3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4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外语条件:参加A级考试

⑥ 北京市中、高级职称怎么评审

您好,请去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看,有详细的资料!职称评审一栏。

⑦ 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学历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3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起草人;

3、持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

4、获得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

5、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6、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8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7、已取得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专业技术要求

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职称英语水平

申报人须持有中级职称后且是1999年及以后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考试成绩;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达到45分(含)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获得博士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符合以上条件的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人员方可参加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工作。

(7)北京市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破格申报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3、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⑧ 北京市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评职称论文发表,上九品论文网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7、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四、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员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或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及以上可以申报。

⑨ 北京人事局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高级: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职称委托评审什么意思

本单位、部门、地区不具备评审条件,需要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评审权的地区、部门或单位的评委会评审,叫做委托评审。

委托评审有如下规定:

一、凡我省能够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学科),不委托省外评审;我市能够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学科),不委托市外评审;区、县级市、市直单位能够评审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或专业,不委托其他区、县级市、市直单位评审。

二、委托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分别报省、市、和区、县级市、市直单位职改办同意并出具委托函。

三、评审通过人员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由省、市和区、县级市、市直单位负责资格审批和办理发证事宜。 四、单位之间或个人委托评审无效。

职称评审的委托方式?

(一)江苏省范围内暂无条件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北京职称委托评审,由省职称办出具委托评审函北京职称委托评审,委托国家有关部门或外省高评会代评。

(二)外省或中直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委托北京职称委托评审我省有关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称办同意后,各有关评委会应按规定要求受理评审。在我省工作的非军籍专业技术人才,按军队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称办同意后,各有关评委会应按规定要求受理评审。

北京职称评审

不知道你要报哪一类的职称?是在设计院吗?做哪一类企业的总图设计?请具体说一下你做的工业企业类别,你们设计院都有哪些资质,不然你的这个问题没法回答啊。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市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 201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一)2014年度北京市各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备案等工作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承担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各评审服务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验收。

二、专业实务考试要求

(一)因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安排在每年第三季度实施,请相关专业参评人员在申报年度之前提早参加考试。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请提供2011年-2013年专业实务考试合格证书、2013年年底前取得的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2013年的外语成绩。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按原要求填写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其电子版可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下载(网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的人员,须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并经初审通过后,用申报系统生成并打印申报表(网址:

)。

(二)申报人员打印申请表时,均须使用A4纸,建议双面打印,多页申报表须加盖骑缝章;需要提交的有关证件、业绩证明资料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印章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职称评审或考试机构。

四、委托评审要求

(一)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经本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后,可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

(二)北京市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2014年度翻译系列职称评审的,须经单位初审推荐,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委托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负责评审;对于正在 *** 援疆的申报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和论文答辩等要求,直接申报并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或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并出具委托函后,参加援助地职称评审。

五、其他要求

(一)按照《关于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的通知》(京人专技发〔2013〕300号)精神,201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和考试工作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取评审和考试费用,请各评审、考试服务机构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收费标准公示工作,自觉接受财务审计、物价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201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和考试工作采用新的信息管理系统,系统使用和技术支持可咨询12333,具体政策及申报工作可咨询附件1—4中公布的相关评审服务机构。

(三)北京市职称评审专业分布及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以本通知为准,除此以外,未授权其他单位组织北京市职称评审及相关工作。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