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个省级行政区的名称和简称
34个省级行政区北京省级职称和简称的名称和简称包括北京省级职称和简称:北京市京北京省级职称和简称;湖南省湘北京省级职称和简称;天津市津北京省级职称和简称;湖北省鄂;上海市沪;广东省粤;重庆市渝;海南省琼;河北省冀;四川省川;山西省晋;贵州省黔;辽宁省辽;云南省滇;吉林省吉;陕西省陕;河南省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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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黑-哈尔滨
2、吉林省-吉-长春
3、辽宁省-辽-沈阳
4、河北省-冀-石家庄
5、甘肃省-甘-兰州
6、青海省-青-西宁
7、陕西省-陕-西安
8、河南省-豫-郑州
9、山东省-鲁-济南
10、山西省-晋-太原
11、安徽省-皖-合肥
12、湖北省-鄂-武汉
13、湖南省-湘-长沙
14、江苏省-苏-南京
15、四川省-川-成都
16、贵州省-黔-贵阳
17、云南省-滇-昆明
18、浙江省-浙-杭州
19、江西省-赣-南昌
20、广东省-粤-广州
21、福建省-闽-福州
22、台湾省-台-台北
23、海南省-琼-海口
24、新疆-新-乌鲁木齐
25、内蒙古-蒙-呼和浩特
26、宁夏-宁-银川
27、广西省-桂-南宁
28、 *** -藏- ***
29、北京市-京-北京
30、上海市-沪-上海
31、天津市-津-天津
32、重庆市-渝-重庆
33、香港-港
34、澳门-澳
34个省级行政区的名称和简称有哪些?
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及简称如下北京省级职称和简称:
北京市—京、上海市—沪、天津市—津、重庆市—渝、黑龙江省—黑、吉林省—吉、辽宁省—辽、内蒙古—蒙、河北省—冀、新疆—新、甘肃省—甘、青海省—青、陕西省—陕、宁夏—宁、河南省—豫、山东省—鲁、山西省—晋、安徽省—皖。
湖北省—鄂、湖南省—湘、江苏省—苏、四川省—川、贵州省—黔、云南省—滇、广西省—桂、 *** —藏、浙江省—浙、江西省—赣、广东省—粤、福建省—闽、台湾省—台、海南省—琼。
行政区划
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北京省级职称和简称;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北京省级职称和简称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北京省级职称和简称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截至2019年底北京省级职称和简称,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333个地级行政区、2846个县级行政区、38755个乡级行政区。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国
中国干部级别职称有哪些
中国干部级别职称有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北京省级职称和简称,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九条,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北京省级职称和简称他职位类别公务员北京省级职称和简称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条,各机关依照确定北京省级职称和简称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五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六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动议;
(二)民主推荐;
(三)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四)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五)履行任职手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七条,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且本机关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面向社会选拔任职人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八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九条,公务员职级应当逐级晋升,根据个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参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人选,经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条,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4个省级行政区的名称和简称分别是什么?
34个省级行政区的名称和简称分别如下:北京市京;湖南省湘;天津市津;湖北省鄂;上海市沪;广东省粤;重庆市渝;海南省琼;河北省冀;四川省川或蜀;山西省晋;贵州省贵或黔;辽宁省辽;云南省云或滇;吉林省吉;陕西省陕或秦;河南省豫;甘肃省甘或陇;
江苏省苏;青海省青;浙江省浙;台湾省台;安徽省皖; *** 自治区藏;福建省闽;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江西省赣;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山东省鲁;宁夏 *** 自治区宁;黑龙江省黑;新疆 *** 尔自治区新;香港特别行政区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扩展资料:
在我国,“省”这一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起源于元代,一直沿用至今,目前我国有23个省。自治区是省级民族自治地方,目前我国有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 *** 自治区、新疆 *** 尔自治区、 *** 自治区。
直辖市也叫中央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目前我国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国家设立的特别行政区有2个: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省份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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