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市人才引进名单公示
(一)年龄55周岁以下,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北京高级职称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提交相应材料后,可在本市县任意市县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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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北京高级职称人才引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
(二)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提交相应材料后,可在本市县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
(三)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 *** 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经提交相应材料后,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经提交相应材料后,可在本市县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证明资料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书。
(六)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
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书。
(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办证中心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办证中心户籍民警受理、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核查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局户政处审批。(3个工作日办结)
3、市局户政处对办证中心开发区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5个工作日办结)
4、对经市局户政处审批同意的申报材料,办证中心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21世纪什么最贵?人才!在中国经济稳步向前的基础上,人才作为社会的顶梁柱,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对于人才的争夺,那是空前的激烈。为了能招揽到更多更优秀的人才,北京市新发布了如下措施:
《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施行,1999年发布的《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的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北京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能否落户北京
可以。
要么积分落户,常规要7年,要么快速通道,人次啊引进。无论哪种 *** ,公司都作为申请主体,必须申请到落户标准。个人必须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才可以,而且本科学历及以上的才可以。
高级工程师北京如何落户
凡从事生物制药,航天航空材料,船舶发动机制造,拥有高级工程师等职称,并拥有独立的专利,均可向北京市,人才引进办公室申请。
北京按引进高科技人才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这个是海淀的 每个区都差不多 满足一下条件就可以申请北京高级职称人才引进了 很容易的
一、受理范围:
1、列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十百千工程”的企业;
2、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人员创办的企业;
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高新技术企业和海淀区重点企业。
受聘在上述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北京高级职称人才引进,与企业签定了正式劳动合同,年龄在50周岁以下,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会计事务所担任高级职务或中级职务3年以上的管理人才或研发技术人才;
3、主持过省部级大型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4、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主要项目负责人;
5、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连续2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高层管理人员;
6、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点企业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关键岗位履职3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北京人才引进计划中提到的“高级技术职称”是指什么?
国家有一系列职称系列。如电子工程师北京高级职称人才引进,有初、中、高级工程师北京高级职称人才引进;高级工程师分正教授级和副教授键。职称评定是由国家认可的评定委员会会评定。没有经过评定就不能获得职称。
北京高级职称人才引进你是硕士生,二年可以评工程师,5年应当可以评高级工程师了。需要外语考试和业务考核。
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
引进人才专项计划重点产业领域
(一)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高新技术企业;
(二)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交通运输业和商务服务业等生产 *** 企业;
(三)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 *** 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工艺美术、文化用品生产制造等文化创意企业;
(四)机电产业、交通运输设备产业、医药产业、都市产业等现代制造企业;
(五)中关村“十百千工程”企业、国有重点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各区县重点支持企业;
(六)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来京投资企业、驻京研发机构、在京产业技术联盟及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七)教育、卫生、科研、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
可登录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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