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 职称评审
许多生回国工作后,需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任职年限的限制,并免试外语。按照政策规定,根据本人条件,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递交以下证明材料,直接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留回国学生申报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三份) 2、经认证的国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回国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经认证的国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回国生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中级)或四份(高级)) 2、《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 3、近期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两篇 4、经认证的国外更高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有关获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此外,从上述材料不难看出,在“海归”办理职称等方面是需要用到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因此办理这项认证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各个城市甚至单位对这项办理,需要的材料和流程也不尽相同。因此,以实际办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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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北京新政策
各区、县人民 *** ,市 *** 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在外留学人员工作的指示精神,更多吸引和妥善安置来本市工作、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促进首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现将在外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和服务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热爱祖国、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外留学人员,可来本市工作。
(一)原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国家公费、各类公派、自费留学或进修并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学有所成人员;
(二)本人及家属户口不在本市,但所学专业为本市急需的下列人员:
1、国家公费留学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
2、经国内有关部门确认已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各类公派及自费留学、进修人员;
3、留学前具有国内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外进修两年以上或不足两年但取得突出成就、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访问学者。
二、留学回国人员来京工作,可按下列办法予以安排:
(一)采取双向选择(即留学人员自主选择单位,用人单位自主选择留学人员)和有关部门协助安排的办法。留学人员可到本市国家机关、全民或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私营或股份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也可以到本市单位驻国(境)外的机构工作或受聘担任驻国(境)外的信息员、推销员等职务,或按市 *** 《通告》(京政发[1991]70号)的规定,到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或外国企业驻京代表机构工作。
(二)留学前已有明确工作单位的,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因种种原因不便于回原单位的,可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通过多种途径予以重新安排。
(三)已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又要求调动的,可不受地区、部门限制,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予以调整。凡已签订工作合同的,应严格履行合同。
(四)暂时不愿或一时难以确定工作单位的,经批准可以暂时安排到某一指定(或约定)的单位工作,但在两年内必须确定工作单位。
三、出国后延期未归而被原单位除名的留学人员,凡被原单位或新单位录用的,原是国家干部的,可恢复其干部身份,工龄可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累计计算。
四、接收留学回国人员,如受调京指标、干部编制、计划录用指标、专业技术职称指标和工资总额等问题限制的,由接收单位分别报请市有关部门办理。市有关部门要及时帮助解决。
五、经批准来本市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的户口可随其迁京落户。
六、接收单位要优先解决留学回国人员的住房问题。单位解决有困难的,可以用市 *** 提供房源,用人单位购买或支付房租的方式解决。鼓励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商品住宅,有关部门优先按优惠价提供房源。
七、具有北京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自办、合办科技企业或股份制企业的,优先予以审批。
八、留学回国人员(含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进行赶超世界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项目的科学研究工作,及开发新技术、生产高科技产品的,优先予以立项或择优提供科技活动资助经费,优先提供科技开发和生产开发基金贷款。
扩展资料:
留学人员在外期间,可以个人或在外注册公司的名义在本市投资,也可以用本人的专利、专有技术和资金在市属各类企业投资入股。
留学人员在外期间成功地向国际市场推销了本市产品,可参照国际惯例给予相应的酬金;为本市引进项目,并取得经济效益的,可从一年所获税后纯利中提取1%至5%的酬金。
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留学回国人员,将按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留学回国人员在本市期间,向国际市场推销本市产品或引进项目的,可参照第十条的办法给予酬金;在本市研究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投产后,可从一年所获税后纯利中提取1%至5%的酬金。
欢迎在外留学人员来本市进行讲学、科技交流等短期、不定期的服务。凡被邀请的留学人员,在京服务期间付给工资或酬金,待遇从优。
已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申请来本市永久定居的,其自用安家物品,在合理数量范围内准予免税进口;申请来本市长期工作的,在带进自用物品方面,根据聘用单位性质,分别享受外国常驻机构外方常驻人员或外国专家的同等待遇。
留学人员在京工作、服务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可按境内居民外汇调剂价购买外汇,通过银行汇出或凭中国银行签发的出境许可证携带出境。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因私出境,实行来去自由的原则,有关部门应及时为其办理手续。
为做好留学人员来本市的工作,决定设立市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机构,隶属北京市科技干部局。
本通知由市科技干部局负责解释。贯彻本通知的实施细则由市科技干部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报市 *** 批准后实行。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北京正在修订2020年积分落户政策
留学回国的人怎么申请办理职称评审
必须要进行认证才行。在目前国内,不管是评职称还是应聘单位或者国企报考公务员等等都是必须要提供学历认证才可以的,这是硬性要求。 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你在做学历认证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材料之一,不作为评职称找工作的证书。 如果在认证过...2014-12-23
留学生北京落户2021年新政策?
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1〕7号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
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
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 *** 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 *** :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
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
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
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留学人员来京工作怎么入户
留学人员来京工作怎么入户
留学人员来京工作怎么入户,外地留学人员到北京市属各单位(包括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工作或到北京地区兴办企业,持单位接收涵及其它规定材料。留学人员来京工作怎么入户。
留学人员来京工作怎么入户1
留学人员进京入户基本条件
持中国护照北京留学人员职称的我国公派或自费留学人员中具有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留学人员进京入户办理程序
1、外地留学人员到北京市属各单位(包括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工作或到北京地区兴办企业,持单位接收涵及其它规定材料到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2、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审核后,由市人事局审批并颁发《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
3、留学人员本人凭《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和相关材料到市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
留学人员进京入户申报材料
1、填写《引进留学人员审批表》。
2、单位接收函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二份。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复印件二份。
4、中国护照及复印件二份。
5、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二份或国内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和国外进修证明及复印件二份。
6、出国后仍保留公职的留学人员需提交原单位同意调整工作单位的证明。
留学人员来京工作怎么入户2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备注:北京市现行户口政策要求,老人投靠北京子女必须满足被投靠人是独生子女或者其北京留学人员职称他子女的户口都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这几个地方。另外父母两个人必须一起提出投靠申请,如果一方已经过世,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留学人员来京工作怎么入户3
投靠祖父母落户北京办理指南
父亲生前为【本市】常住户口或父亲因判刑注销【本市】常住户口的,母亲为外省市户口,其婚后生育的未成年子女,申请投靠祖父母入户的。
受理条件:
(1)申请人系未成年子女(只解决一名孙子女入户);
(2)申请人已在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户口的;
(3)申请人与祖父母确立监护抚养关系;
(4)祖父母在京具有合法住房。
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的母亲和祖父母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在京上学的学籍卡;
(4)申请入户地街道、乡(镇)出具其父婚姻及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5)父亲的户口注销证明;
(6)父母的《结婚证》,母亲同意由祖父母抚养的保证书;
(7)申请人由祖父母监护抚养的《公证书》、法院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父母单位、申请入户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指定监护证明;
(8)祖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住房证明;
(9)民警调查报告;
(10)其他证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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