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称改革问题

各地(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人事局北京艺术专业职称改革政策,省各专业职务系列主管部门、省直在榕单位、中直在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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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北京艺术专业职称改革政策,坚持、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适应正常化评聘工作北京艺术专业职称改革政策的需要,现就当前职称改革工作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 正常化评聘工作总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

1、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对论文要求要区别对待,凡县(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正常晋升中、高级职称,其论文不作必须备条件,可以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作为代表作送审。

2、 为结合实施《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在今后正常化评聘工作中,对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提出任职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的条件要求,凡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供任职期间至少一个年度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凭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推荐上报,各级职改部门应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这个条件作为申报对象必备要求进行预审或推荐。

3、 为北京艺术专业职称改革政策了充分发挥现有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传、帮、带”作用,缓解人才密集单位职务结构比例偏紧的矛盾,对经批准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延聘期间可申请聘任专项指标,在2000年前,可不纳入该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二、 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有关问题

1、 下放评审权利,适应正常化评聘工作的客观需要。各地(市)基本具备组建某系列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条件,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具备组建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条件,应根据工作需要,尽可能组建高级评审委员会或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下放评审权限组建的高评委或专业高评委,可由15—25名同行高级专家组成。

地(市)具备组建某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组建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条件的,由地(市)或省直部门、单位提出方案,征得省相应系列主管部门意见后,报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2、 进一步简化评审程序。凡地(市)已组建某一系列高级评审组织或省直部门、单位已组建某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的,有权评审该系列或专业的申报人员是否具备任职条件,包括学历、资历破格评审对象,省系列主管部门组建的高评委不再对破格评审人员进行“二次评审”专业评委会的评审工作计划、预审材料及评审结果可直接向省职称领导小组报告,由省职称领导小组批准确认并抄送系列主管部门备案。地(市)组建的高评委的工作计划、预审材料送省职改办审核,评审结果的审批和报备仍按过去规定执行。

3、 加强评审组织建设及对评审工作的领导。各级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评委会工作的领导,对评审工作要加强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评审组织建设应适应职称工作正常化要求,在任期届满换届重组中,行政领导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人员一般不参加评审组织,切实改善评审组织人员素质及职称、专业、学历及年龄结构,调整充实并提高各级评委会组成人员中45岁以下专业人员的比重,使中、青年专业人员在各级评审组织中逐步达到比例要求。

三、 省各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应对相对应系列正常工作

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中的评价标准条件,及破格条件等方面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一些不切实的要求进行适度调整,使有关规定更趋合理。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调控办法进行研究制定。高级、科研、卫生、工程、农业五大系列应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年内提出结构比例指导性意见,以适应正常化评聘工作及深化改革工作的需要。

四、 进一步完善任职考核办法,强化聘后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工作,使考核工作与国家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及有关工资制度改革规定等政策相衔接,对原省人事局、省职改办下发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间实行工作考核的意见》(闽职改字[1989]015号)、《关于继续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工作的意见》(闽职改办字[1991]24号等文件规定的考核办法,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1、 考核结果统一规定为三个等次,即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2、 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和百分之十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3、 单位行政领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其考核视实际工作情况,可选用行政序列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要求进行考核。

五、 授权省人才交流服务部机构(即省人才智力开发服务公司)牵头,研究提出三资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定工作实施意见,由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承办三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人事关系在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人员)职称评定的申报考核表、评审或推荐、委托评审等具体事宜。

六、 中央和国家部委属在闽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驻闽部队专业技术人员),需委托北京艺术专业职称改革政策我省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颁发我省相应资格证书的,应按所规定的评审程序,送所在地(市)或省人事职改部门预审,预审通过的人员,方可委托送审或颁发资格证书。

七、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执行。过去所发文件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条款,自行废止。

[北京市]北京艺术专业职称改革政策,北京艺术专业职称改革政策文件

教育部发布艺考改革最新政策,要点有哪些?

引言:教育部发布了要对高校艺术类的专业考试招生做出改革。不仅要选拔优秀的文化人才,同时也要选拔有艺术特征的人才,所以说教育部才对艺考有了改革。要形成能够促进公平选拔评价体系。那对于教育部发布的艺考改革新政策有哪些要点呢?

一、扩大省级统考范围

教育部要扩大省级统考范围,艺术类本科的五个专业当中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已经实现了省级统考覆盖,除了这些本科艺术学校,外而高校的美术和设计都不在组织考试。直接可以运用省级统考成绩。教育部就规定要全面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要不断提高省级统考的水平和质量,增强考试的区分度,从而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的选拔需要。

二、控制考试的范围和规模

由于省级统考的范围覆盖很多高校考试的规模越来越大,因此在全国组织考校还有三百多所参加考试的人数也非常多,给学生备考增加了非常大的负担。所以为了保证招生的公平,教育部就明确规定要控制考试的范围和规模,从而缩小范围来选拔优秀的人才。可以根据不同水平进行不同级别的考试。严把考试的入关口组织关和评分关,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三、实行分类录取

规定对于高校艺术来说关度不高的专业,不在组织组织专业考试,而对于专业能力比较高的艺术专业,要继续组织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考以及高校高高校校考。高校可以通过线上考试,或者是直接使用省级的统考成绩为方式进行初选,然后通过初选之后再进行一个筛选,要严格控制好对学生进行分类,分区分类录取。根据不同分数线的艺术考生进行不同的类型分配。

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强调要把啥放在职称评价首位?

要把品德放在首位。

首先,做学术还是要先做人

要知道艺术是一个影响很广泛的职业,如果做艺术的人,他的品德都不称职的话,那么对于喜欢他的很多青少年来说,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从当年的古惑仔就能看出来了,所以说,不管是作品还是人,都应该有一个美好的品德,这样的艺术人才值得国家以及所有的青少年去拥护与推崇,否则会给还没有树立形成三观的小孩们形成一个错误的示范与影响。

其次,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

如果小孩子对于他所崇拜的艺术人都进行模仿的话,那是想一个道德败坏的艺术人会做出怎样的影响?而且对于一个个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来说,谁也不想自己的孩子变成一个不守诚信道德败坏的人吧?除了老师要做好引导的任务,家长也要身体力行的去执行之外,整个社会大环境也要为祖国的好苗子营造一个好的氛围,尤其要从对社会影响广泛的艺术人抓起,国家这么做挺对的,这样才能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最后,严惩剽窃艺术的人

有一些艺术人想不劳而获,通过剽窃就能轻松获得收入而又不用自己去费脑子,但是辛辛苦苦创作的人却得不到该有的收获,这会打击真正的创新艺术人员的心,那如果没有这些创新人员的话,大家的精神食粮又该去从哪里补给呢?假如不进行打击的话,会让这种歪风蔚然成风,会让劣币驱逐良币,大家也不想自己或者自己的下一代吃的精神食粮都被同质化了吧?

以上就是对“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强调要把啥放在职称评价首位?”的看法,或许你有什么其他不同的意见,欢迎写在下面的评论区,咱们大家一起来讨论。

艺术专业评职称对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

是的,近日,人社部等部门印发意见,部署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强调把品德放在职称评价首位。对剽窃他人艺术成果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还指出,要遵循文艺规律和艺术专业人员成长规律,健全完善符合艺术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畅通职业发展渠道,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

在健 *** 称层级设置、完善评价标准、推行代表作制度、畅通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渠道、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着力破除现行制度中的机制体制障碍。

扩展资料

人社部等部门要求建立职称评审随机抽查、巡查制度:

《意见》要求,转变监督管理方式。要建立职称评审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强化单位自律和外部监督。畅通意见反映渠道,对群众反映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核查,及时妥善处理。

要加强对自主评审工作的监督,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或因评审工作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明显改善或逾期不予整改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对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解读 什么是职称制度改革

一、职称制度改革北京艺术专业职称改革政策

职称制度改革是《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北京艺术专业职称改革政策的意见》的简称北京艺术专业职称改革政策,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11月1日上午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艺术专业职称改革政策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二、内容解读北京艺术专业职称改革政策

*** 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改革方向:

1、评价更为科学。

评价更为科学要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健 *** 称制度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促进职称评价和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

2、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

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3、政策要向基层倾斜。

要向基层倾斜,对在艰苦偏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等,要有一些特殊政策。

2016年3月, *** 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具体措施:

1、用人主体发挥主导作用。

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评审。

2、放松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3、探索特殊人才直聘。

探索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

4、畅通非公单位评审渠道。

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

含金量高:

国家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等13个资格证书含金量较高。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主要的措施有哪些

2017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哪些新变化?

基层专业人才评职称可不要求论文?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北京艺术专业职称改革政策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北京艺术专业职称改革政策的意见》(下称《意见》)。针对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北京艺术专业职称改革政策我国职称制度中被诟病的焦点,《意见》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向基层一线倾斜等。

《意见》提出,围绕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