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称评审过程和所需资料
不知道你要评审那个方面的职称.......例如:经济系列(工商管理)高级评委会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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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 *** 并了解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
三、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高级经济师资格试行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4]54号)文件精神,2004年起,我市对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须参加《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参加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的评审。
四、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4、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5、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6、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7、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系指经济师(含国际商务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社会科学系列助理研究员和讲授财经类课程的讲师。
对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国家规定可直接聘任经济师职务的职(执)业资格,可视为经济师资格,相应证书可视为经济师资格证书。
对于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持有国际商务师资格证书,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和“经济师资格”均特指“国际商务师资格”,“从事的经济专业工作”特指“国际商务工作”。
五、对外语的要求
1、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人员须持有中级职称后且是2000年及以后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1999年及以后考取的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考试成绩;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成绩达到45分(含)以上可以申报。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的人员须持有中级职称后且是1999年及以后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
3、申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于外语考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获得博士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乡镇以下基层单位”是指乡镇 *** 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高(A)级。
六、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须持有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合格证书。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只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评聘中级职称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合格证书(4个模块或A级证书)在申报高级职称时继续有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北京市工程机械初级职称想晋升中级职称
关于二00六年职称晋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自: 2006年9月7日17:20
安人发〔2006〕39号
各县区人事(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市直各事企业单位:
根据中、省、市职称晋升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2006年职称晋升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范围、对象
除国家规定的开考系列(不含高级)外,其它系列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各系列规定晋升高、中级职称的人员。
二、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条件
1.按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试行条例和中、省、市人事(职改)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教师系列严格按照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安人发〔2006〕19号和安教人发〔2006〕19号文件执行。不具备国民教育学历申报中级职称: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根据省人事厅陕人发〔2003〕71号文件规定,对不具备国民教育规定学历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推荐副高级任职资格:(1)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2)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得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3)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得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4)市级单位申报副高级职称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
2.破格申报中级职称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条件,在任职期间获得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技术发明奖并符合名次要求者可破格申报:获国家级四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9名;获省部级三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7名,一等奖前9名;获市级二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7名。
3.推荐、申报高级职称破格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并免除外语考试要求:(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之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三等奖之一名,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2)在急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4)留学回国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
4.职称晋升论文要求严格按照市人事局安人职字〔2005〕107号文件执行。
5.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人员申报中级职称,可不受有效期限制,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提供免试证明。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按照市人事局安人职字〔2005〕83号文件要求执行。
7.申报人员的考核要严格按照市人事局安人发〔2006〕2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程序和 ***
按安地人发〔2000〕54号、安人发〔2001〕3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执行《安康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开监督试行办法》有关规定。高级职称的推荐程序仍按原有关规定办理。
四、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材料要求
(一)、推荐晋升高级职称的材料分别按省、市各系列高级评委会的要求办理。
(二)、申报晋升中级职称材料内容:1.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2.申报简表15份;3.申报、评审、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4.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聘任书必须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连续聘任不得中断);5.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6.人事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7.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1份;8.省人事厅印制的继续教育证书(2005至2006年不少于80学时)原件及复印件1份;9.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10.任期内技术工作总结(单位要签署意见并盖章);11.县区属申报人员由县区人事(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出具中、高级空岗证明;12.公示证明;13.公示监督卡;14.其它(有关系列晋升材料另有要求的)。
(三)、初级职称评审由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具体安排。
五、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时间要求
高级推荐材料申报时间分别按各系列高级评委会规定的时间报送。市人事局收集非教育系列申报中级职称材料的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开始,10月20日结束。愈期不予受理。教师系列报送材料时间以市教育局要求的时间为准。市级各部门的初级职称需委托相应系列中级评委会评审的初级材料,报送材料时间与中级材料报送时间一致。
六、评审费的收取
评审费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七、几点要求
1.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职称晋升条件及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上报的材料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2.农、林、水系列申报人员在新农村建设中指导、帮扶、培训农民技术人员1000人次以上的(申报人员的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有出具证明),可在职称评审中给予优先照顾。
3. 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仍按市人事局安人办发〔2004〕10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4.停止使用市人事局安人办发〔2004〕104号文件中关于男年满57岁,女年满52岁以及首次职改取得助理级职称人员不占单位岗位职数可申报晋升中级职称的规定。
5.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考核,以市、县区人事部门备案后出具的备案结果为准。
二00六年八月三十日
职称转评最新规定
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北京市职称评审如何转评,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领域从业的在职(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北京市职称评审如何转评,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间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岩土工程与测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城市燃气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建材工程:硅酸盐工程、非金属矿及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生态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物、环境化学、环境物理、生态环境监测;
水利工程:水文及水资源、水土保持、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标准条件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三、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及任职年限条件
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聘任技术员满2年;
4.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满4年。
5.对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学历可放宽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岗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事业单位以工资表聘任时间为准,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聘任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取得相关资格时间为准。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申报人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所学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包装设计)并从事建筑和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林学类(专业为: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并从事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
(二)能力与业绩条件
助理工程师评审,需要提供一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聘任技术员期间参与本单位建设工程方面的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1000字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包括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心理健康调试、知识产权和日常安全教育等相关内容的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需提交近一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四)考核要求
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年限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其他要求
1.高技能人才申报要求:
在生产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要求: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5号)执行。
3.从机关流转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四、申报程序
1.坚持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逐级申报审核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2.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
3.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评审办法
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和能力业绩评判相结合,实行百分量化制,其中,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公开答辩的办法,满分60分;能力与业绩评价满分40分。实行末位淘汰,综合淘汰率不低于20%。
六、材料报送及评审安排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材料报送采取 *** 预约形式。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做好材料报送工作(详见附件),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
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申报参评时须提交符合要求新的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业绩的材料。上年度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较明显的专业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受理申报。
关于职称转评问题
其实问你们人事处是更好的办法。
工作两年,应该是助理实验师,相当于助教。转岗后建议转评,随大流的好。一般单位初级职称是可以叠加的,转岗当年就可以转职称,四到五年评中级。
以上是一般单位的做法,具体到各个学校执行时有所差别,一定要问你们自己学校的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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