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3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基本条件1、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2、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3、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 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上。

报名专业;

1.建工类:建筑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工民建工程师

2.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4.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

5.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

7.园林,园艺类:园林设计工程师

8、经济类: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

申请评审所需材料

1.填写《职称评审表》一份;(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培训工作经历)

2.身份证复印件和更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3.近期2寸照片;

4.申报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复印件;

5.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与申报的专业相同,工作资历及学历算到年底

关于2014年北京市中级职称评审

不知道你要报哪一类的职称?是在设计院吗?做哪一类企业的总图设计?请具体说一下你做的工业企业类别,你们设计院都有哪些资质,不然你的这个问题没法回答啊。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市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 201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一)2014年度北京市各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备案等工作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承担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各评审服务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验收。

二、专业实务考试要求

(一)因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安排在每年第三季度实施,请相关专业参评人员在申报年度之前提早参加考试。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请提供2011年-2013年专业实务考试合格证书、2013年年底前取得的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2013年的外语成绩。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按原要求填写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其电子版可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下载(网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的人员,须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并经初审通过后,用申报系统生成并打印申报表(网址:

)。

(二)申报人员打印申请表时,均须使用A4纸,建议双面打印,多页申报表须加盖骑缝章;需要提交的有关证件、业绩证明资料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印章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职称评审或考试机构。

四、委托评审要求

(一)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经本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后,可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

(二)北京市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2014年度翻译系列职称评审的,须经单位初审推荐,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委托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负责评审;对于正在 *** 援疆的申报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和论文答辩等要求,直接申报并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或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并出具委托函后,参加援助地职称评审。

五、其他要求

(一)按照《关于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的通知》(京人专技发〔2013〕300号)精神,201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和考试工作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取评审和考试费用,请各评审、考试服务机构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收费标准公示工作,自觉接受财务审计、物价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201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和考试工作采用新的信息管理系统,系统使用和技术支持可咨询12333,具体政策及申报工作可咨询附件1—4中公布的相关评审服务机构。

(三)北京市职称评审专业分布及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以本通知为准,除此以外,未授权其他单位组织北京市职称评审及相关工作。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9日

[北京市]北京市规划中级职称,北京建筑设计中级职称

城市规划专业 在北京怎么评中级职称,属于工程技术哪个方向?在哪里报名?需要提前过英语和计算机什么考试

北京市不组织城市规划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而是以考代评,即通过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单位即可聘任为相应的中级职务,5年后可凭注册资格证参加评审城市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详情可登陆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有相关问题解答。据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相关老师解答这也是依据人社部相关文件,但你如果在建设部人才评,他们是不认同:注册城市规划师=城市规划专业工程师(中级),口径还不是很统一,需要规范。

北京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评定条件:

1、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2、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流程: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北京市评定工程师中级职称有哪些要求?

1、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系列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正高 副高

1

高教教师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2 自然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3 社会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4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主任医师(药师、护师、 *** ) 副主任医师(药师、护师、 *** ) 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主管 *** )

5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推广研究员 高级农艺师 农艺师

6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7 经济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经济师 经济师

8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会计师 会计师

9 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统计师 统计师

10 审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审计师 审计师

11 中专学校教师 高级讲师 讲师

12 技校教师 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3 中学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14 小学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15 档案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6 文博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7 图书资料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8 翻译人员 译审 副译审 翻译

19 律师 一级律师 二级律师 三级律师

20 公证人员 一级公证员 二级公证员 三级公证员

21 新闻人员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记者(编辑)

22 播音人员 播音指导 主任播音员 一级播音员

23 出版人员 编审 副编审 编辑(技术编辑、一级校对)

24 体育教练 国家级教练 高级教练 一级教练

25 艺术 一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 二级(编剧、导演、演员、演秦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主任舞台 *** 三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舞台 ***

26 工艺美术人员 高级工艺美术师 工艺美术师

27 实验人员 高级实验师 实验师

2、相当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资质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国家执(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相当于中级职称的资格、资质包括以下内容:

资格、资质 相当

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 主管药师

房地产估价师 经济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经济师

造价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税务师 经济师

企业法律顾问 经济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中级职务

价格鉴证师 经济师

棉花质量检验师 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

质量专业中级 工程师

出版专业中级 编辑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 经济师

国际商务执业资格 国际商务师

计算机软件程序员 工程师

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员 工程师

在申请时请填写相当职称。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调整。

3、可以申报办理工作居住证的单位范围有哪些?

答: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4、申报办理工作居住证的程序是什么?

答:办理工作居住证将实行网上申报,详细流程请参照北京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告栏中《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网上申报指南》。

5、办理工作居住证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有配偶和子女的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A、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聘用合同;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函、独生子女证(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明,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证明即可)等。

城市规划类的中级职称考试,麻烦详细介绍~~

相关事项

资格制度

1999年4月7日北京市规划中级职称,人事部、建设部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北京市规划中级职称,国家开始实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明确了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政策规定。

2000年2月23日人事部、建设部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0〕20号),确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0年开始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10月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和《城市规划实务》;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

2001年5月24日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对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管理机构

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7月份。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考条件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符合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科目及时间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0月份,分四个半天进行

扩展资料

证书管理

初始注册:

1、通过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核认定和特许,并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在一个注册期内(3年内),均可由个人提出申请初始注册登记。

2、已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因离职、出境等原因超过3年以上者,须在接受最近一个注册登记期内的继续教育后,由个人提出申请办理初始注册登记。

延续注册:

3、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注册登记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仍继续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可申请办理续期注册或登记。

4、已经注册登记的人员,因故延时续期注册登记(含因故被撤销注册登记的人员),须在接受最近一个注册登记期内的继续教育后,可申请办理续期注册登记。

变更注册:

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或登记的有效期内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5、注册登记有效期内离、退休且所在单位不再返聘,而应聘于其他单位的;

6、所在单位发生重大变化的(撤销、合并、转制等);

7、工作调动的(含异地调动、辞职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城市规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