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中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办理流程

本机构代评中高级工程师公有制职称,资格评定后,分别由相关省、市(部分是区)人事职称部门负责评审及发放。省人事厅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人事局及地市州人事局的职称,带人事局批文。保证真实合法,职称资格证可上官网查询,正规审批;备案,保证证书其

法律效力。

目前在社会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群奋斗在社会建设的一线中,辛苦奋斗一辈子,技能技术经验相当丰富,却往往因为英语,计

算机,论文考试挡在了职称评定的高墙外,获得不了与自己相应的职称证书,不能被单位及他人所肯定,为减少申报者在申

报过程中的各种麻烦,可由本机构全权负责 *** 申报。(目前通过我们机构申报职称评定条件可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进行适当

放宽,如有需求职称评审的人员请咨询我中心工作人员)

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更好的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现就我

国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开展专项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中、高级职称条件

1、中级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

25岁以上,3年以上本职工作经验,获得初级职称资格证;本科毕业后工作满3年;专科毕业后工作满5年。

2、高级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

35岁以上,10年以上本职工作经验;大专以上学历,获得中级职称资格证。

注:对个别年龄偏大(如:40岁以上)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有突出贡献的,申报条件可酌情放宽。

职称评审的分类

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

省建设厅、人事厅工程师专业对照表:

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

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

、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力、电子、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制

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光电子技术、化工、化工机

械、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水暖、水电安装、水电工

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

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

职称评审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一份;

2.身份证和学历毕业证书

3.近期2寸(红底或蓝底)照片;

4.申报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证明;

提供职称证书官网验证查询,全国通用,名额有限,欢迎有意着咨询!

联系人:陈主任 *** 137 1880 5825  微信 13718805825    申报职称: *** 3280037913

北京市有职称评审资质的机构

这个问题太广泛了,要看具体什么专业,有不同的机构负责。

具体如下:

“艺术”专业中,分为“舞台影视”和“美术”,由“北京市文化局”负责评审。

“工艺美术”专业,由“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负责评审。

“体育教练员”专业,由“北京市体育局”负责评审。

“广播电视播音”专业,由“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负责评审。

其余各专业,均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评审。

注意:申报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翻译、出版系列;卫生技术系列医、药、护、技专业;工程技术系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质量、通信、汽车维修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各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北京市]北京市中高级职称评审中心,北京市高级职称查询网

北京人社局职称评定

北京人社局职称评定符合单位评级条件的向单位提交申请。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国有单位实行的岗位管理制度,由单位的人事部门评聘和确认,所以,评定条件和具体实施,是由单位的人事部门管理的。非国有在职人员的职称,严格讲,不是职称,是一种资质(资格证)。由各地人社局职称科负责考评。需要考什么职称,直接登录所在地人社局网站,即可找到各种职称考试报名信息。

职称评审要求规定:

1、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2、申请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条件以及核准备案的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

3、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按照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