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① 初级职称如何评定、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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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并且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1)法医初级职称申报条件扩展阅读:
初级职称,是指研究实习员;助教;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助理统计师、统计员;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助理编辑、见习编辑;助理翻译;助理记者;助理馆员、管理员等。
② 法医职称评定的问题
一年后评初级,五年后评中级。
不过也看你单位了。
③ 评初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
(1) 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员"级;
(2) 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
(3) 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助理"级;
(4) 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认定"中级";
(5) 获博士学位后,认定"中级"。
④ 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初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回专业技答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⑤ 考法医需要什么条件么
要求具有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等条件。
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或者具有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或者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5)法医初级职称申报条件扩展阅读:
法医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有效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三十日前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延续执业申请书和相关申请材料,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审核办理。延续申请的条件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3、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根据举报、投诉进行调查时,可以要求鉴定人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依法调阅有关业务案卷和档案材料,或者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等,司法鉴定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⑥ 当法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另外,请问你性别、年龄、身高、视力、身体素质如何,写文章如何,反应能力如内何。法医大部分都容是公务员,想通过公务员考试可不容易。女生工作不好找,考研可能是出路(至于考临床还是法医,看当时的政策。这里不细谈)。身高:男170cm,女165cm。视力要求裸视5.0(个别地方可能放宽)。考申论要会写,会想,会总结。进了面试要放松,临场能随机应变。之后的体能测试不用我多说了吧。干法医要靠体力和脑力,所以身体一定要好。
⑦ 初级职称评定条件
初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并且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7)法医初级职称申报条件扩展阅读: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
“以考代评”是指,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⑧ 初级职称申报有哪些条件,要准备什么资料
1、申报对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就不行)
2、初定职称级别及条件:(不同学历评定时间不一样)
(1)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
(2)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学位获得者,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3、需提供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⑨ 请问成为一名法医要什么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2、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3、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有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工作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4、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符合行业规定
5、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6、身体健康,能适应司法鉴定的工作
法医是国家司法鉴定人的一种,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定,用技术和手段,在重要的时间点内,通过公对公调查,公对公取证,进行现场医学勘察、医疗追踪取证、伤情活体医学检查、尸体解剖、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观察审讯、遗物鉴定、调取监控、特殊查体,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鉴定。
(9)法医初级职称申报条件扩展阅读:
法医鉴定申请:
1、及时报案。出现了人身伤害后,如病情允许,在不影响伤者生命或日后康复的情况下,可根据案件管辖范围到公、检、法等相应的部门报案。这样可使受案部门对伤情有一个粗浅的印象,同时也确定了日后进行法医鉴定时的委托单位。
2、及时到医院诊治。发生了人身伤害后,在报案后或病情较急时,应及时就到医院诊断伤情,采取必要的治疗抢救措施。伤者对医生诊治过程中书写的病历、辅助检查,如X光、CT的报告结果等应妥善保存。
3、保全固定损伤情况。可采取CT、B超、X光等方式对损伤情况加以保全和固定。有条件的也可采取照相、录像等方式进行保全和固定伤情。
4、及时进行法医鉴定。比较稳妥的办法是及早与法医鉴定机关或部门取得联系,以商定具体的鉴定事宜。进行法医鉴定的机关或部门有:公、检、法三机关及受其委托的法医门诊、司法医院
那你的鉴定的几级?
国家级十大司法鉴定机构
更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前身是
1985
年设立的高检院办公厅刑事技术室
,1988
年刑事技术室升格为更高人民检
察院检察技术局
,
同期设立更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
2000
年高检院合并检察技
术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厅信息技术室
,
成立更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
心。
2007
年登记为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目前开展的鉴定项目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文书鉴定、声像资料、
电子证据、司法会计等
,
现有鉴定人
43
名
,
其中
45%
具有高级职称
,
硕士以上学历
16
人
,
拥有
一批国内同行业中更先进的仪器设备。
中心主要承担更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下级检察院送检的重特大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
文
证审查等。坚持“办案、科研、培训”的功能定位
,
立足服务于检察机关办案
,
着眼于提高解
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
,
基础建设、专业人才、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增强。
2008
年
12
月
,
中心有
6
类
23
项通过实验室认可。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始建于上世纪
70
年代初
,
原名公安部
126
所
,
后更名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
1996
年以公
安部第二研究所为基础成立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中心专业机构和专业特长涉及法医病理损伤鉴定、法医物证鉴定、
DNA
鉴定、毒物检
验鉴定、毒品检验鉴定、微量物证鉴定、痕迹鉴定、指纹鉴定、枪弹物证检验鉴定、爆炸物
证检验鉴定、
视听技术检验、
文件鉴定、
电子物证检验鉴定、
书写材料和书写时间的检验等
方面。
中心在职人员
300
余人
,
有一批高科技专业技术人员
,
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
1
人
,
研究员
38
人
,
副研究员
86
人
,
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的
28
人
,
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
3
人
,
博士
26
人
,
硕士
60
人。
中心主要负责中央和公安部交办的物证检验鉴定和现场勘验工作
,
以及省级公安机关提
交或其他相关机关委托的各类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复核工作。自中心成立以来
,
已检验鉴定各
类案件
13
万余起
,
参与了不同时期我国很多有影响的重特大案
(
事
)
件的现场勘验或检验鉴定
工作。
2006
年
10
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
,
成为公安机关刑事
技术领域之一个整体通过实验室认可的物证鉴定机构。
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
,
是集办案、科研、培训与教学于一体的刑事科学技
术部门。
中心设有
16
个专业技术科室
:
现场勘验室、痕迹检验室、现场图像室、理化检验室、爆
炸检验室、文件检验室、指纹检验室、心理测试室、计算机和数字声纹检验室、电子物证检
验室、法医病理检验室、法医临床检验室、毒物毒品检验室、
DNA
检验室、影像技术室和
法医二部。建有全国之一批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法庭毒物分析公安部重点实验室”
,
中
心共有专业技术人员
178
名
,
其中
51%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中心自成立以来
,
立足实战和专案攻坚
,
近
10
年每年检验鉴定各类案件两万多起
,
在许多
重特大疑难案件、
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群死群伤类案
(
事
)
件的侦破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或重要作
用
,
为侦查破案和法庭诉讼提供了准确线索和科学证据。
自
2003
年通过实验室认可以来
,
至今
已有痕迹、理化、文检、指纹、电子物证、声像资料、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法
医物证等
10
个专业
92
个检验项目通过认可
,
基本涵盖了目前中心所开展的日常工作。
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上海市公安局。
2013年度细分产业研究报告
产业报告调研报告2013年报告行业报告
中心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
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专业化的技术队伍。
设有法医
室、毒化室、声像室、痕检室
(
含文检专业
)
、指纹室、理化室
(
含心理测试专业
)
、生物物证
室、警犬队和综合室
9
个科室。目前共有技术人员
176
人
,
管理人员
18
人
,
文职人员
50
人;
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
68
人
(
有
7
人获得国务院 *** 特殊津贴
),
中级职称
50
人。
中心在现场勘验、
法医病理学检验、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物证检验、
理化分析检验和痕
迹检验鉴定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
并具备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事件的现场取证和研判
能力、检验鉴定各类疑难物证的能力和为其他鉴定机构复核疑难案件的能力。
2007
年
6
月以来
,
中心已有
65
类
165
项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
,
系全国省厅级公安机关之一个全专业获得认可的单位。
中心建有全国之一批公安部重点实验
室——“法医物证学现场应用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
,
并在
2010
年
2
月获科技部批准建立
上海市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广东省公安厅
,
前身为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处技术科
,
成立于
1979
年
6
月。
1996
年
升格为正处级单位
,2008
年正式挂牌。
中心设有技术管理、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人类学、法医物证、
DNA
检验、手印、
足迹、工具痕迹、枪弹及其他痕迹检验、排爆、化验、毒化、理化、毒品、微量物证、文件、
声纹、电子物证检验、影像、画像、测谎、指纹、警犬技术等专业。中心现有工作人员
124
人
,
其中博士研究生
1
人
,
硕士研究生
19
人
,
大学本科
43
人;具有高级职称的
35
人
,
中级职称
的
27
人;具有鉴定资格的有
79
人;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
3
人
,
全国刑事科学技术青年
人才
23
人。
作为中南和华南地区规模更大、专业最齐全的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
中心利用技术手段破
获了一大批大案要案
,
在影响重大的一系列部、省督办案件侦破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2008
年
8
月
,
中心通过了实验室国家认可
,
成为全国首家国家认可的省级公安司法鉴定机
构。同时
,
中心也是公安部和香港特区 *** 确定的国内唯一一家承担香港居民内地非婚生子
女赴港定居亲权鉴定的机构。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
是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
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
,
并已在当地司法行政
机关进行了备案登记。
中心主要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的鉴定工作
,
具有工作所需的高素质专家型鉴
定人队伍
,
以及先进、可靠的检测、检查设备和设施
,
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规
范的要求。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依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设立。
始建于
1932
年
,
是我国近代法医和司法鉴定
的发源地。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面向全国公、
检、
法、
司以及社会、
公民服务的司法
鉴定机构
,
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
:
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
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鉴定、计算机鉴
定等。中心现有专职鉴定人员
70
名
,
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定人
35
名
,
享
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鉴定人
10
名。
中心与研究所一体
,
围绕司法鉴定实践的重大需求
,
重点开展司法鉴定新技术、新 *** 、
新标准的研究工作
,
形成多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
为司法鉴定提供科
技支撑。
首创了覆盖
ISO/IEC17025
和
ISO/IEC17020
国际标准要求的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
,
在全国司法鉴定行业率先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检查机构
/
实验室认可的基础
上
,
于
2009
年再次通过国家实验室
/
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
/
检查机构和能力验证计划提
供者认可的“五合一”评审
,
具备国际行业认可的“提供可靠数据和司法证明”的能力。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依托中国政法大学设立
,
前身系
1986
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
,1995
年成立
“北
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
为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
定》
,
经调整转制后
,
于
2006
年并入中国政法大学并更名。
该所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
,
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
:
法医病
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
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类鉴定。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
38
名
,
具有正高级职称
16
名、副
高级职称
16
名
,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21
人
,
其中
24
人在专业领域工作
10
年以上。
该所累计完成各类鉴定
6
万余件
,
每年各类咨询
1.5
万人次
,
服务范围辐射全国各省、
市、
区
,
承办大量反复缠诉、 *** 和疑难复杂的案件
,
为各级司法机关解决纠纷提供了科学依据
,
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2008
年
4
月
,
该所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国家级资质认定。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依托中山大学设立。
1953
年成立法医鉴定组
,1998
年成立法医鉴定中心
,2000
年被广东
省 *** 指定为唯一的法医学专业类复核鉴定机构。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
,
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
:
法医病
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现有鉴定工作人
员
46
名
,
其中司法鉴定人
23
名
,
鉴定辅助人员
23
名。
高级职称司法鉴定人
20
名
,
占司法鉴定
人的
87.0%,
司法鉴定人中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的人员分别占
69.6%
、
26.1%
和
4.3%,
拥有高素质的专家型司法鉴定人团队。
中心长期以来为全国的公、
检、
法、
司和个人的民事及刑事案件提供法医鉴定工作。
各
专业迄今共受理和鉴定
6
万余例案件
,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和法医物证等三个主干专业的年
检案总量大于
5000
例
,
检案数量大
,
疑难案件多
,
重复鉴定案件比例高
,
在一些疑难和敏感案件
的鉴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8
年
7
月
,
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
/
检查机构认可。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依托西南政法大学设立。西南政法大学从上世纪
50
年代中期即从事刑事侦查和司法鉴
定教学、科研活动
,
具有较好的教学和实践的基础。
1986
年经司法部批准成立西南政法大学
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
,
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
:
法医病
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
声像资料
(
电子证据
)
鉴定。中心拥有一支人数达
73
人的学缘、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鉴定
专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
,
具有几十年的司法鉴定实践经验和丰富的人才资源。
中心开展以物证类鉴定为主、鉴定种类基本齐全的司法鉴定活动
,
其中
,
笔迹和文书检验
有多位知名专家教授
,
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是其特色。
中心已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
/
检查机构认可
,
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国家级资质认定。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司法鉴定人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的诉讼需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司法鉴定人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人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的人员。
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第四条 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及其执业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第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制度。第六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地从事司法鉴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遵守司法鉴定管理规范。第七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鉴责任追究制度。第二章 主管机关第八条 司法部负责全国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工作;
(二)制定司法鉴定人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规范;
(三)制定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制度并指导实施;
(四)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
(五)制定和发布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规划并指导实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九条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
(二)负责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工作;
(三)负责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五)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六)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条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有关工作。第三章 执业登记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的登记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行业资格、执业类别、执业机构等。第十二条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三)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司法鉴定人登记的;
(四)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三)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个人 *** 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 *** 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怎么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要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一、先找到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得到司法鉴定机构的同意,并向当地司法局提交相关申报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材料,其中包含:
(1)申请书里有相关司法鉴定机构的同意及签名及盖章;
(2)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聘用合同等。
二、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个人 *** 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 *** 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程序、期限参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由司法部统一监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凭证。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为5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一、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
司法鉴定人的登记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行业资格、执业类别、执业机构等。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二、司法鉴定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三)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四)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六)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七)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八)获得合法报酬;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二)对鉴定意见负责;
(三)依法回避;
(四)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司法鉴定人需要满足以下的3个的条件:1、具有和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和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3、具有和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根据举报、投诉进行调查时,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司法鉴定人报送有关材料。司法鉴定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关于更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的地址
1、更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2、目前“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有10家(机构按部门顺序,排名不分先后),分别是:
更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3、以下资料供你参考:
(1)更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前身是1985年设立的高检院办公厅刑事技术室,1988年刑事技术室升格为更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局,同期设立更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2000年高检院合并检察技术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厅信息技术室,成立更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2007年登记为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目前开展的鉴定项目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文书鉴定、声像资料、电子证据、司法会计等,现有鉴定人43名,其中45%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16人,拥有一批国内同行业中更先进的仪器设备。
中心主要承担更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下级检察院送检的重特大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坚持“办案、科研、培训”的功能定位,立足服务于检察机关办案,着眼于提高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基础建设、专业人才、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增强。2008年12月,中心有6类23项通过实验室认可。
(2)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初,原名公安部126所,后更名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1996年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为基础成立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中心专业机构和专业特长涉及法医病理损伤鉴定、法医物证鉴定、DNA鉴定、毒物检验鉴定、毒品检验鉴定、微量物证鉴定、痕迹鉴定、指纹鉴定、枪弹物证检验鉴定、爆炸物证检验鉴定、视听技术检验、文件鉴定、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书写材料和书写时间的检验等方面。中心在职人员300余人,有一批高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研究员38人,副研究员86人,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的28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博士26人,硕士60人。
中心主要负责中央和公安部交办的物证检验鉴定和现场勘验工作,以及省级公安机关提交或其他相关机关委托的各类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复核工作。自中心成立以来,已检验鉴定各类案件13万余起,参与了不同时期我国很多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事)件的现场勘验或检验鉴定工作。
2006年10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成为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领域之一个整体通过实验室认可的物证鉴定机构。
(3)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是集办案、科研、培训与教学于一体的刑事科学技术部门。
中心设有16个专业技术科室:现场勘验室、痕迹检验室、现场图像室、理化检验室、爆炸检验室、文件检验室、指纹检验室、心理测试室、计算机和数字声纹检验室、电子物证检验室、法医病理检验室、法医临床检验室、毒物毒品检验室、DNA检验室、影像技术室和法医二部。建有全国之一批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法庭毒物分析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中心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78名,其中5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中心自成立以来,立足实战和专案攻坚,近10年每年检验鉴定各类案件两万多起,在许多重特大疑难案件、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群死群伤类案(事)件的侦破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或重要作用,为侦查破案和法庭诉讼提供了准确线索和科学证据。自2003年通过实验室认可以来,至今已有痕迹、理化、文检、指纹、电子物证、声像资料、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法医物证等10个专业92个检验项目通过认可,基本涵盖了目前中心所开展的日常工作。
(4)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上海市公安局。
中心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专业化的技术队伍。设有法医室、毒化室、声像室、痕检室(含文检专业)、指纹室、理化室(含心理测试专业)、生物物证室、警犬队和综合室9个科室。目前共有技术人员176人,管理人员18人,文职人员50人;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68人(有7人获得国务院 *** 特殊津贴),中级职称50人。
中心在现场勘验、法医病理学检验、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检验、理化分析检验和痕迹检验鉴定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并具备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事件的现场取证和研判能力、检验鉴定各类疑难物证的能力和为其他鉴定机构复核疑难案件的能力。
2007年6月以来,中心已有65类165项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系全国省厅级公安机关之一个全专业获得认可的单位。中心建有全国之一批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法医物证学现场应用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并在2010年2月获科技部批准建立上海市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5)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广东省公安厅,前身为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处技术科,成立于1979年6月。1996年升格为正处级单位,2008年正式挂牌。 中心设有技术管理、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人类学、法医物证、DNA检验、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及其他痕迹检验、排爆、化验、毒化、理化、毒品、微量物证、文件、声纹、电子物证检验、影像、画像、测谎、指纹、警犬技术等专业。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2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9人,大学本科4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5人,中级职称的27人;具有鉴定资格的有79人;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3人,全国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23人。 作为中南和华南地区规模更大、专业最齐全的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中心利用技术手段破获了一大批大案要案,在影响重大的一系列部、省督办案件侦破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2008年8月,中心通过了实验室国家认可,成为全国首家国家认可的省级公安司法鉴定机构。同时,中心也是公安部和香港特区 *** 确定的国内唯一一家承担香港居民内地非婚生子女赴港定居亲权鉴定的机构。
(6)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
该中心是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并已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备案登记。
中心主要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的鉴定工作,具有工作所需的高素质专家型鉴定人队伍,以及先进、可靠的检测、检查设备和设施,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7)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依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设立。始建于1932年,是我国近代法医和司法鉴定的发源地。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面向全国公、检、法、司以及社会、公民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鉴定、计算机鉴定等。中心现有专职鉴定人员70名,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定人3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鉴定人10名。 中心与研究所一体,围绕司法鉴定实践的重大需求,重点开展司法鉴定新技术、新 *** 、新标准的研究工作,形成多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影响的标志性成果,为司法鉴定提供科技支撑。首创了覆盖ISO/IEC17025和ISO/IEC17020国际标准要求的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在全国司法鉴定行业率先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认可的基础上,于2009年再次通过国家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检查机构和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的“五合一”评审,具备国际行业认可的“提供可靠数据和司法证明”的能力。
(8)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依托中国政法大学设立,前身系198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1995年成立“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为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经调整转制后,于2006年并入中国政法大学并更名。
该所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类鉴定。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38名,具有正高级职称16名、副高级职称16名,取得硕士以上学位21人,其中24人在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
该所累计完成各类鉴定6万余件,每年各类咨询1.5万人次,服务范围辐射全国各省、市、区,承办大量反复缠诉、 *** 和疑难复杂的案件,为各级司法机关解决纠纷提供了科学依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2008年4月,该所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家级资质认定。
(9)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依托中山大学设立。1953年成立法医鉴定组,1998年成立法医鉴定中心,2000年被广东省 *** 指定为唯一的法医学专业类复核鉴定机构。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现有鉴定工作人员46名,其中司法鉴定人23名,鉴定辅助人员23名。高级职称司法鉴定人20名,占司法鉴定人的87.0%,司法鉴定人中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的人员分别占69.6%、26.1%和4.3%,拥有高素质的专家型司法鉴定人团队。
中心长期以来为全国的公、检、法、司和个人的民事及刑事案件提供法医鉴定工作。各专业迄今共受理和鉴定6万余例案件,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和法医物证等三个主干专业的年检案总量大于5000例,检案数量大,疑难案件多,重复鉴定案件比例高,在一些疑难和敏感案件的鉴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8年7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
(10)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依托西南政法大学设立。西南政法大学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即从事刑事侦查和司法鉴定教学、科研活动,具有较好的教学和实践的基础。1986年经司法部批准成立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电子证据)鉴定。中心拥有一支人数达73人的学缘、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鉴定专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具有几十年的司法鉴定实践经验和丰富的人才资源。
中心开展以物证类鉴定为主、鉴定种类基本齐全的司法鉴定活动,其中,笔迹和文书检验有多位知名专家教授,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是其特色。
中心已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家级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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