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中级职称晋升条件?
1. 卫生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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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要求
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
(二)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学历及年限要求
1、医学博士后出站人员;
2、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2年以上;
3、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4年以上;
4、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5年以上;
5、大学专科学历:①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和护理专业的资格,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7年以上;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②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药、护、技所有专业的资格,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7年以上。
(1)卫生中级职称晋升条件扩展阅读:
取得方式
(一)初、中级卫生职称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卫生职称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例:
1、2003年考生甲报考了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004年报考了护理学(士)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
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甲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
2、异地考生
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报考了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原因,2004年在天津报考了护理学(士)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由天津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天津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考生专业资格证书;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乙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
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二)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
(三)自2003年起,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并入卫生职称考试,凡符合护理专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考试。
(四)从2008年度起,《卫生职称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级资格将增加疼痛学(083)1个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职称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事、卫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考试内容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
成绩管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自 2003年度起已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对不同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做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的考试并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考试题型
每个专业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分四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题量为100题,全部为选择题,题型有A1、A2、B1、A3、A4和X型题。
参考资料: *** -卫生职称
2. 中级职称后几年有资格晋升副高
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 2019年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或三年以上(不同专业所需年限不同);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对论文没有要求,但是对学历是和工作年限是有要求的。
(3)卫生中级职称晋升条件扩展阅读:
副高级职称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人民网:评职称,就要评出称职的人
前不久,一则题为“非遗传承人也能评职称”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如此“吸引眼球”的内容,实际上正是北京市职称制度改革所带来的效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许多行业中新技术、新职业相继产生,但迟迟没有纳入职称评价体系。
为此,《意见》提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北京市规定,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代表作还可包括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等。
对教育教学、卫生技术人才,代表作还可包括精品课程、教学课例、疑难病案等;对文化艺术人才,代表作还可包括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戏剧作品、工艺作品等。
由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特殊特艺人才拥有相应的职称不再是梦想。
云南出台意见,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针对体制外的人才,如乡土人才、民族民间中医药人才、文化人才等,敞开了职称评审的渠道,不受体制内外的限制。
打破职称评价“天花板”,如工艺美术师等专业人才,以往职称设置更高只到“副高”,现将之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
山东为推进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与完善,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才的积极性,将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乡镇、社区及以下卫生服务机构中设置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能够参评正高级职称打破了许多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生涯‘天花板’,让他们从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的双重提高中获得应有的尊重,从而更加激发他们投身本职工作的热情,同时也能有效避免诸如‘教授级工程师’等自设职称的现象。”吴江表示。
此外,对于放开正高级职称设置会不会出现“矮子里面拔将军”的问题,吴江认为,各地在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要体现不同层级的差别,就必须相应地提高职称评价标准,不能搞“水涨船高”。
在评定中也要坚持业内评价、独立评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好评委,建设一支有水平的专家队伍,严格按照评价标准进行评定。
4. 中级主治医师职称评审条件
主治医师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取得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医师工作二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四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六年以上,取得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医师工作四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医师任职资格,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医师工作四年以上。
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即为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书的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考试成绩在各科目中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4)卫生中级职称晋升条件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内科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5. 现在评定中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一、需要的条件:
需要的条件除了时间年限等硬性规定外、对业绩、论文、专业能力考试等都有详细的要求。
一般,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可申请中级资格。
二、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红底彩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更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中级职称要看你是评你们单位的还是在社会上评,在社会上评需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之一作者本专业论文一篇。单位评往往是写一篇,不用发表就行,看具体要求了。
(5)卫生中级职称晋升条件扩展阅读:
如果有突出贡献也可以破格申请,中级破格条件如下:
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参考资料:
*** -(中级职称)
6.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有哪些要求
看单位了,一般是取得中级资格证,有论文什么,过去还有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等
7. 卫生系统中级职称晋升副高级职称的评审标准
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承担考试的有关具体工作。各地负责当地考试的组织、管理和回实施工作,有关的答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是职称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有关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当地卫生厅人事处联系
8. 中级职称升副高的条件
5年,不管什么学历
卫生类副高级职称资格不是考的,是评审的。要求:外语级别a,计算机考试级别合格。
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者按国家和省职称改革政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
(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属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属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
(3)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至少有2篇之一作者的论文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
9. 基层卫生事业护理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一、临床医学专业:
(一)初级:
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中级: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注意了,这些职业资格证书才是国家认可的
2018年12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发布《关于正式运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人才〔2018〕74号),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可实现经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技能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联网查询。
上文提及的“职业资格证书”哪些证书是国家认可的?哪些资格证书已明确作废?
一、原有职业资格证书75%已取消,目前仅剩140项
2014年以来,截止目前国务院已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详细清单见下文),占总数的75%以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保留140项职业资格,该《通知》还特别强调三个“不得”。
1、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2、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3、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二、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有21项
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共21项,建造师、建筑师、造价工程师等都在其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5项。
1、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1
注册消防工程师
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2
注册会计师
财政部
准入类
3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环境保护部
准入类
4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
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
准入类
5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6
注册建筑师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准入类
7
监理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8
造价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9
注册城乡规划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准入类
10
建造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11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注册土木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化工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电气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2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冶金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注册机械工程师
13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14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水平评价类
15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16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
水利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水平评价类
2、工程建设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1
焊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环境保护部(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
2
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电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3
建筑安装施工人员
电梯安装维修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4
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人员
筑路工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
水平评价类
桥隧工
防水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电力电缆安装运维工
电力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5
房屋建筑施工人员
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三、工程建设领域其他证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明确提出的“三个不得”原则,是不是其他证书就全部取消了呢?不尽然!工程建设领域除了以上证书外,还有很多其他证书。例如:八大员、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工种目录列中出的184个工种以及工程领域职称等证书。
不过,从证书的含金量来说,肯定还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证书含金量高。主管部门认可的证书,有些是行业阶段性发展需要而设立,可能会阶段性存在。
建造师等证书与职称全面打通
2019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工程领域职称制度,迎来大改:
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
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
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取得建造师等职业资格年限视为相应职称年限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19日。
通知明确提出:建设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取得职业资格年限可视为取得相应职称年限。
一证两用!不用换发职称证书,多省发文明确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北京、宁夏、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四川、 *** 、福建、黑龙江、海南、陕西、广西、河南、上海、重庆、山西、山东、天津、甘肃等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其中,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等明确通知: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天津:
一是明确对应关系。凡通过建造师等59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直接视同取得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二是明确过渡政策。在国务院清理规范部分职业资格前,已取得的10项相关职业资格,原有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仍可直接视同取得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三是明确使用办法。对已取得职业资格的人才,用人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直接聘任相应职称,不再换发我市职称证书。符合晋升高一级别职称标准条件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评审或考试。
山西: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目录》内所列职业资格的,可直接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职务试行条例对学历、资历有要求的,从其规定),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已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认定工作。
山东: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见附件),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等。
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应根据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陕西: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于符合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
三、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宁夏:
近日,宁夏人社厅印发通知,明确57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9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种,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种。
在实际工作中,两种评价方式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缺一不可。但对于部分专业领域的专技人员来说,两种评价方式的评价内容有交叉重叠,需要花费较多精力分别准备,给个人工作带来负担,提高了单位的用人成本。
此次新规出台后,对已取得对应目录内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无需办理认定手续,无需申请换发与之对应的职称证书。
在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一级职称等需要职称证书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甘肃: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对应表》中所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表列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岗位和相关任职条件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职业资格证书实行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应表》中加“*”号的职业资格为国务院清理规范已取消专业,但清理规范前已取得的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其中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由原准入类职业资格现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黑龙江: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应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明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在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规范开展,并及时跟进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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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制是否和有编制的一样享受城市文明奖什么的
可享受。
谈到有什么区别,大家都了解,有朋友问编制备案制与正式编制一样吗,当然了,还有朋友想问备案制与事业编制有什么区别,这到底是咋回事?事实上备案制教师和在编教师的区别呢,今天小编整理了备案制与事业编制有什么区别,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备案制与事业编制有什么区别
主要区别:
区别一,是否属于国家体制内。备案制就是合同制,体制外的,不是正式的。编内是体制内的,正式的。
区别二,单位和员工互相选择的权限。备案制,单位和员工互相选择的范围更大些,签订的合同到期了,单位与备案制员工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签,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的选择空间更大。使得员工自由执业的可能性更大。
编制内,单位和员工互相选择的范围很小,一般情况下,除非员工辞职或者员工违法犯罪,否则单位不能无故解聘,使得员工自由执业的可能性更小。
区别三,享受的社会保障有差别。备案制,职工按照当地有关的劳动法,可享受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障,但没有二金(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
编制内,职工享受的工资待遇,按照人社部门规定的标准来计发,可享受二金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的社会保障。
区别四,工作的稳定性。备案制,较稳定。编制内,很稳定。
区别五,享受的工资待遇。备案制,比常说的合同工的待遇提高,作为医生的待遇比较高,该有的一般都有。编制内,比备案制员工高,医生待遇相当不错。
区别六,前景有细微差别。备案制,如果长期在医院上班,前途较为不明朗。但若选择出外创业,开诊所或者做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前途很好。编制内,如果长期在医院工作,前途广阔(一般编制内的医生较少离职,故不讨论离职)
区别七,对于在编职工而言,编制意味你拥有一份非常稳定的工作,除非违法,否则一般都不会被解聘。编制备案制就是将原来合同工的待遇提高,但又不是“铁饭碗”。
针对全国在公立医院层面,医务人员有编制内、编制外两种身份的实际情况。对编制内和编制外的人员,研究如何在地方的编制总量范围内核定公立医院的编制总量,然后努力地推行编制备案制。
除了养老,在编内和编外人员的待遇执行现有的政策以外,在晋升职称、薪酬水平、学术地位等其他方面要努力的实行做到同岗同薪同待遇。
在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后,事业单位分为了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公益三类三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在这三类事业单位中,公益二类所占的数量是较多的,高校和医院就在这里面。很多报考医院的考生,看到报考的职位是事业单位备案制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下这个事业单位备案制和事业单位编制的区别。
事业单位备案制,单从备案两字来理解,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后补、替补”的意思。要深刻理解备案制的意思,我们就需要连同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合同制也要搞清楚。
公立医院取消编制,实行人员备案制,是不是意味着不管什么学历都是人员备案制,同工同酬?
取消编制,实行人员备案制,学历低的是不会要的,但工资不会因为改制而有太多改变,只不过人员相对比较自由。
1、公立医院一般就是属于第三种,即部分财政拨款单位在,待遇上医院编制内人员除了有财政拨款的工资还有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体系,也就是所谓“三金五险”,此外,还包括医院收入的绩效工资,而非编制人员只有医院自收自资的工资和绩效工资,效益好的也会给缴纳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就没有了。
2、受制于没有编制,很多医院为了留住人才,对新聘用制人才实行同工同酬,”据去年实行编制备案制的济宁市一家三甲医院院长介绍,没了编制的束缚,医院在用人方面从过去的单向选择变成双向选择,用人方面有了更大的自 *** ,这也倒逼医院加强管理,为临床核心人才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留住人才。
3、备案制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一种创新的管理方式,它比合同制好,比聘用制稍差,但是待遇来说和事业编制是没有区别的,以医院为例,理解为新的一种编制,就是浮动编制,在医院名额是你,但是人事网查不到你的名字,不具体到个人,隶属医院。
始于2006年的中国新医改,终于大盘落定。作为新医改最艰难的一环,公立医院改革将先试点积累经验然后推行。民营医院,支持民营资本办医、 *** 购买医疗服务等举措,将和管办分离等争议不大的内容,共同出现在方案。
长期以来,中国公立医院“管办不分”、“政事不分”以及现有的编制管理方式等受到外界诟病。公立医院行政化色彩浓厚被认为是阻碍医改的一大问题,“去行政化”则被广泛认为是医改的必由之路。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然而由于该项改革牵涉利益众多,也亟待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多地的推进速度缓慢。
近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称,将研究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这一表态意味着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已成定局。
与多地依旧在探索“去行政化”路径不同,深圳市早已明确提出新建市属公立医院不再实行编制管理,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2019医疗统考事业编和这次编制、备案制有区别吗?
事业编和备案制的薪资待遇基本等同,唯一的区别在于备案制的编制在岗位,而不在个人,在这个岗位上就享有对应的编制福利。
什么是备案制教师?
备案制教师是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因教育教学需要,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招录的非事业编制身份的教师。备案制教师的招录、管理和考核都参照事业编制教师进行。
备案制教师在职期间,薪资报酬、福利、休假等待遇以及职称评定、岗位聘用、骨干申报、评优评先、培养培训等工作均参照事业编制教师实施;按规定参加并缴纳企业职工“五险一金”,依据《企业年金办法》缴纳企业年金,缴费基数均参照事业编制教师实施。
备案制教师的专业发展、行政晋升、考核要求、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由市教育局及各用人单位统一管理。
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明确了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只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取消编制,由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确定编制使用数额,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职专、继续教育等参照高校改革。
中小学校继续使用教育专项编制,为事业编制中专门供中小学校教师使用的编制类型,没有对机构或编制进行改革的计划。
中小学编制变化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强化教育专项编制的保障作用,为了避免基层财政对教育工资待遇发放问题造成影响,逐渐改革让中小学教师工资由省级财政统筹发放。
备案制与事业编制有什么区别
备案制就是合同制,体制外的,不是正式的。
事业编制是体制内的,正式的。
求分析,事业单位备案制好不好
我国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有的地方,根据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功能特点,把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被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
一、公益一类岗位,财政全额拨款,从严控制,实行审批制。
1、在公益性事业单位中,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
2、公益一类即现在所说的全额拨款,所有经费全由财政或上级拨款,不能有自营收入。
二、公益二类岗位,财政差额拨款,单位有自 *** ,实行备案制。
1、在公益性事业单位中,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2、公益二类即现在所说的差额拨款,一部分经费由财政或上级拨款,单位还可以另行开展自营业务。
备案制教师和在编教师退休后的区别
一、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
中金网1月18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二、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
教龄计算办法:
1.上述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2.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4.曾在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 *** 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心计算为教龄。
5.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教育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6.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
四、领取教龄津贴的教师调离上述学校后,教龄津贴即行取消。
五、民办教师是否实行教龄津贴制度,由和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批准后实行,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2016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职称制度配套改革》
事业单位取消编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同工同酬,增加社会公平,是为了实现人才的自由流动,增加社会活力。纵观关于北京高校这次事业编制改革的文件,却是回避了高校中最严重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教师的职称工资问题。
因为教师的职称和财政经费、养老保险、住房补贴、出国交流都是息息相关的。教师职称工资不进行配套改革,其他的改革都会流于形式。
之一,在高校内部,有编制的教师和合同制教师在工资待遇上并没有太大区别。毕竟教师的待遇取决于职称。职称上去了,工资才会上去。而职称对于教师来说却相当于有“编制”的,名额有限。教师从讲师到教授,其工作内容几乎没有发生任何的改变,但是待遇却相差不少。这说明教师当前的职称工资和当前的事业单位 “工勤岗”等其他岗位一样,属于新型的“同工不同酬”,并且更具有隐蔽性。
第二,由于各个地区和各个高校关于教授的认定条件并不一致,而且动态变化,这就导致了某些学校的讲师水平甚至远远高于某些地方的教授水平。而职称工资导致了跨学校的同工不同酬现象。而我们现在的人才流动大都还只是看当前职称,这种职称制度也限制了人才的自由流动。
第三,在在编教师的退休工资里面,职称是决定性作用。哪怕是退休前一天获得教授职称,退休金也会大幅度增加。这和当前的社会保险制度“多缴多得”是相违背的。对于其他教师的付出也是不公平的。更何况现在诸如“住房公积金”等很多分配方式都合职称挂钩,这更加剧了校内教师间的工资待遇差距,加剧了“同工不同酬”的程度。
第四,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教师无论是否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都是需要财政拨款,讨论教师在编与否其意义并不是很大。这几年合同制教师的探索也证明了这一点。对高校影响更大的并非教师的编制而是职称岗位的多寡和职称工资的公平性。高校行政编制的控制、工勤岗和服务岗推向社会可以减轻高校负担,使得高校能够轻装上阵,但是教师编制和职称的改革却可以激发高校教师们的创造力,孰轻孰重,一目了然。所以,没有高校教师职称岗位和工资的编制改革,是不完善的改革。
备案制教师和在编教师退休后的区别 有区别吗
一、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
中金网1月18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二、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
教龄计算办法:
1.上述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2.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4.曾在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 *** 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心计算为教龄。
5.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教育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6.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
四、领取教龄津贴的教师调离上述学校后,教龄津贴即行取消。
五、民办教师是否实行教龄津贴制度,由和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批准后实行,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2016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职称制度配套改革》
事业单位取消编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同工同酬,增加社会公平,是为了实现人才的自由流动,增加社会活力。纵观关于北京高校这次事业编制改革的文件,却是回避了高校中最严重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教师的职称工资问题。
因为教师的职称和财政经费、养老保险、住房补贴、出国交流都是息息相关的。教师职称工资不进行配套改革,其他的改革都会流于形式。
之一,在高校内部,有编制的教师和合同制教师在工资待遇上并没有太大区别。毕竟教师的待遇取决于职称。职称上去了,工资才会上去。而职称对于教师来说却相当于有“编制”的,名额有限。教师从讲师到教授,其工作内容几乎没有发生任何的改变,但是待遇却相差不少。这说明教师当前的职称工资和当前的事业单位 “工勤岗”等其他岗位一样,属于新型的“同工不同酬”,并且更具有隐蔽性。
第二,由于各个地区和各个高校关于教授的认定条件并不一致,而且动态变化,这就导致了某些学校的讲师水平甚至远远高于某些地方的教授水平。而职称工资导致了跨学校的同工不同酬现象。而我们现在的人才流动大都还只是看当前职称,这种职称制度也限制了人才的自由流动。
第三,在在编教师的退休工资里面,职称是决定性作用。哪怕是退休前一天获得教授职称,退休金也会大幅度增加。这和当前的社会保险制度“多缴多得”是相违背的。对于其他教师的付出也是不公平的。更何况现在诸如“住房公积金”等很多分配方式都合职称挂钩,这更加剧了校内教师间的工资待遇差距,加剧了“同工不同酬”的程度。
第四,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教师无论是否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都是需要财政拨款,讨论教师在编与否其意义并不是很大。这几年合同制教师的探索也证明了这一点。对高校影响更大的并非教师的编制而是职称岗位的多寡和职称工资的公平性。高校行政编制的控制、工勤岗和服务岗推向社会可以减轻高校负担,使得高校能够轻装上阵,但是教师编制和职称的改革却可以激发高校教师们的创造力,孰轻孰重,一目了然。所以,没有高校教师职称岗位和工资的编制改革,是不完善的改革。
备案制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改为合同制,人员有何影响
这是事业单位改革新出现的单位形式,改为合同制的人员,和在编的待遇一样,五险两金一样,也是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职业年金。
因为目前这个还是新兴事物,初期还会有些不完备,而且一些单位的自主性更大,所以个人最终得到的会有不确定性。
所不同的就是聘用合同变为劳动合同,单位和个人在合同期满后的自主选择空间更大
请问教师的职称分哪几种?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北京职称制度改革最新消息,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2016年4月1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正式启动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
这次改革打破北京职称制度改革最新消息了实施30年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两个职称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并在中小学(幼儿园)新设正高级教师职称,将民办教师、编外教师纳入评价范围。此外,外语计算机也将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扩展资料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北京职称制度改革最新消息:坚持以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
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北京职称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
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学教师职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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