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职称问题
你现在面临的应该是在初级职称吧,初级公路方面是不要考的,你本科毕业一年就可以评初级了,专业这块不是那么死,你的法律专业也可以评助理工程师的,流程是自己写申请然后交通厅下属单位内部评,你评完初级的才是中级职称。等你评中级的时候和现在的规定不一定相同了,所以先评助工吧。
在北京的转业军人什么条件可以安排在北京?
(一)计划分配转业干部接收条件
1.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接收安置
⑴北京市出生且北京市入伍;
⑵北京市入伍并且家庭生活基础在北京;
⑶双军人双转(结婚满一年),任何一方出生地或入伍地为北京市;
⑷配偶婚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结婚满一年)或随军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⑸配偶随军并且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截止当年3月31日前,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
⑹经军委批准,属于撤并降改移单位转业干部,配偶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结婚满一年);
⑺未婚或者离异(离婚满一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北京市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驻城六区部队的副营职(含副科级、专业技术11级、体育7级)干部,驻其他区部队的副营职或服现役满15年以上的干部;
⑻经军委批准,属于撤并降改移单位转业干部,未婚或者离异(离婚满一年),部队驻地为北京市;
⑼双军人单转或双转(结婚满一年),任何一方部队驻地为北京市;
⑽本人已婚,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身边无子女;
⑾配偶父母有本市常住户口,配偶为独生子女;
⑿本人未婚,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⒀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并且在边远艰苦地区满10年,出生地、入伍地是北京市或者离退休安置地在北京
2.具有特殊情况之一的,配偶或者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常住户口在北京市的
⑴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⑵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⑶本人因战因公致残的。
3.工作需要的
⑴军队转业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职称的,或硕士博士学位,被国家或北京市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接收,并经市 *** 安置领导机构批准的;
⑵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政策的;
⑶配偶已转业安置到北京市(跟进);
⑷结婚前配偶因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分配或按引进人才政策调动进京,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结婚满一年);
⑸结婚后配偶因其它原因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四年的。
(二)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接收条件
⑴本人北京市出生且北京市入伍;
⑵本人已婚,配偶或子女或双方父母有一方常住户口在北京市;
⑶本人未婚,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⑷双军人双转,任何一方出生地或入伍地为北京市;
⑸双军人单转或双转,任何一方部队驻地为北京市;
⑹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并且在边远艰苦地区满10年,出生地、入伍地是北京市或者离退休安置地在北京;
⑺本人未婚或者离异的,可比照北京市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驻城六区部队的副营职(含副科级、专业技术11级、体育7级)干部,驻其他区部队的副营职或服现役满15年以上的干部;
⑻经军委批准,属于撤并降改移单位转业干部,未婚或者离异,部队驻地为北京市;
⑼本人离异,子女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子女判给本人的。
(三)不能接收安置的情况
1、配偶结婚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结婚不满一年的(截止到当年3月31日前)。
2、转业干部以离异为条件进京安置的,且离异不满一年的(当年3月31日前)。
3、1992年起无《士兵考生入学批准书》的。
4、1994年起无《普通中学应届高(初)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的。
5、2002年起无《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批准书》的。
6、2005年起无《招收地方人员攻读研究生入学批准书》的。
7、无士兵直接提干审批报告表的。
8、转业干部爱人因购房取得北京市小城镇户口(2006年后无小城镇户口),其入户时间不满4年的(当年3月31日前)。
9、与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转业干部计划中职务等级、移交方式等不相一致的。
10、随调(迁)家属(子女)无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计划的,家属不予安置,子女不予随迁。
11、双军人转业在京一方任职不满一年的。
12、提升领导职务不满一年的。
13、根据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身体有病,经驻军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14、根据北京市公安局要求,随迁子女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年满18-25周岁的子女,转业干部入户后,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提出申请,以投靠方式落户。超过25周岁的北京市公安局不给办理随迁手续。
自主择业军人网上审核几天通过北京
北京自主择业军人网上审核是即时通过的。
。如果您提交了北京自主择业军人的网上申请后,暂时没有通过,可能是碰上了一些特殊原因,一般不会有这种情况,请您耐心等待。
军人事务局的事业人员可以评什么职称
原则上中专以上学历可以申请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资格;大专以上学历可以申请工程师(中级职称)资格;本科以上学历可以申请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资格。从助理工程师到高级工程师都是干部身份。如果你在国家事业单位供职,转干(聘干)是必须的!不然的话只能走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工人 *** (中级职称)、高级 *** (副高级职称),仍是工人身份。
对于转业军人的转业职称是如何鉴定的
对于转业军人北京军人自主择业职称评定的转业职称北京军人自主择业职称评定,应该是保留原来的职称北京军人自主择业职称评定,这可从档案里看得出来。
例如北京军人自主择业职称评定,原来在部队是工程师或副主任医师北京军人自主择业职称评定,转业后仍然是工程师或副主任医师。
三等功自主择业
对于义务兵从军期间立有三等功的北京军人自主择业职称评定,与退役后选择自主择业的;两者不存在任何关联北京军人自主择业职称评定!
一、由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于立有军功的退役军人没有规定具体优待北京军人自主择业职称评定,而(第十三条)对于牺牲的军人规定: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 *** 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就成为各地民政部门对于义务兵从军期间立有三等功的退役后,在领取参军前约定的对家属的优待金、增发的标准;
二、义务兵从军期间立有三等功的退役后,在领取参军前约定的对家属的优待金以外,有民政部门依据户籍所在地的经济情况,予以一定量的奖励;大部分地区对于三等功立有者奖励500-1000元。
三、对于2011年11月后入伍的义务兵非战时立有三等功的,不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十二条规定的安置工作范围之内,所以只有依据上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
第三章安置
之一节自主就业
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 *** 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 *** 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 *** 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 *** 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四、对于义务兵退役后选择自主择业、而且是创业性的择业的,民政部门会依据实际情况,经过审核批准后,予以无息贷款扶持义务兵退役后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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