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之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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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条 为保证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化工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等学校,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分东校区、北校区和西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涧路29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98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招生组织机构构成及职责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更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协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2.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3.统计和分析录取新生数据,为学校招生决策提出参考意见,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规划、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8.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学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并给予答复;

10.完成学校交办的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北京化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分配原则和办法

北京化工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约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北京化工大学要求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AB+(含AB+)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等级级差法”的方式,选测科目等级达到A+A+的考生加级差分3分,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已被我校认定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执行,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不能低于C。

3.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队,依次安排专业。对于非综合改革省份,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对于综合改革省份,按我校提前公布的2020年拟在综合改革省份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执行,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4.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之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之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之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至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5.若在北京化工大学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招生计划时,可在学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无法完成定向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6.根据北京化工大学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学校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设计学类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等专业(类)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7.凡报考北京化工大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身体健康;(2)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考试。录取时,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均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批准下,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高考成绩进行投档,并参考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情况,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8.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化工与制药类(中外合作办学)(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相关专业均参加各省(区、市)之一批次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之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之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合作办学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仅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时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该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9.学校根据材料、化学、生物等学科发展需求,依托相关学院,强化知识传授与自主学习、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开设工科试验班(高材精英班)、工科试验班(生工高精尖班)和理科试验班(化学优培计划),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非综合改革省份原则上考生投档成绩应在本省(区、市)投档给我校学生成绩的前50%。

10.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内地 *** 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针对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及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

11.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1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定向录取的新生须在入学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协议,注册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拒绝与定向单位及学校签订协议书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学费。2020年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每学年10000元/生;化工与制药类(中外合作办学)(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40000元/生,国外期间按照外方大学国际生收费标准执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50000元/生,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60000元/生,国外期间按照外方大学国际生收费标准执行;其它专业每学年5000元/生。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机制。对于品学兼优学生,学校设有不同层次、类型和级别的国家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承诺不让学校任何学子因家庭困难而失学,除国家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之外,学校还设有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社会资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 *** :(010) 64435706

招生办公室咨询邮箱:z *** @mail.buct.edu.cn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 64414824

本科招生网站:goto.buc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 :(010) 6443476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邮箱:jiwei@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北京市]北京化工大学职称办法,北京工业大学职称评定

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生留校任教好吗

好。

高校教师北京化工大学职称办法的工作主要是稳定北京化工大学职称办法,风险低北京化工大学职称办法,旱涝保收。工作期间从事相关学科北京化工大学职称办法的教学及研究。大学教师职称北京化工大学职称办法,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个级别。其中助教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教学。讲师是能够独立开设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大学教师。

北京化工大学毕业证学位如何能拿到,评职称急用

总嚷着要找个对象,却从不主动勾搭。没喜欢的人,也懒得接受别人的追求。

北京化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有哪些优势

一、院校优势

北化工是全国重点大学,每年都有不少人选择报考该校的招生专业,近些年北化工着重招收企业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等专业的在职研究生,这吸引了很多在职人员都相继前来报考,学员毕业后可以拿到的证书均是国家承认的证书。

二、师资优势

北化工的师资非常强大,有本校的硕导、博导,还有从香港及国外请来的知名学者,除了学者院校还会不定期的请各企业高管对学员进行辅导,这三导师制可以帮助学员开拓国际视野、提高实践能力等。除此之外,学员还可享受院校引进的投资基金,为创业带来便利。

三、平台优势

在该校学习课程,可以和专业领域内的高端人士一起上课,不仅可以网罗人脉,还能利用这些人脉资源帮助自己的事业发展。

四、统考优势

北化工的统考通过率很高,因为院校会为学员提供免费的专业考试前辅导,让考生掌握全面的考题大纲。

以上就是对北京化工大学在职研究生优势的介绍,有想报考该校在职研究生的人员。可以在这里报名。网页链接

北京化工大学辅导员有行政级别吗?

重点大学辅导员行政级别为副科级,一般大学辅导员就无级别。学院当中行政人员一般就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一人、团委书记一人、辅导员若干名、办公室人员们若干名。就是说在学院一般做多做到副院长或者副书记。

辅导员既可以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的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它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也可以根据实际表现和工作年限确定相应行政级别,并享受同级待遇。

但实际上,辅导员评聘职称、晋升职务的渠道模糊不清,再加上思想政治教育序列职称职数限制,辅导员评聘思政序列职称难度非常大。多数学校在落实辅导员基本生活和工作待遇上相差很大,没有条件给辅导员发放岗位津贴。

北京化工大学大学绩点3.4能够保研吗

不能

(1)北京化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相关下载”)(2)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职称专家的推荐信;(3)英语CET-4或CET-6或其他可证明英语水平的成绩单复印件;(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5)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6)外校申请直接攻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①免试生资格证明;②大学本科前三年(五年制院校应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成绩证明及该生所在专业(班)总人数及其名次;③所在学校对免试生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的评价。3. 学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条件下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实事求是,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应加强对学生一贯学业表现的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知识背景、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及综合应用能力等复试时间、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学院“推免复试办法”。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复试结果4. 凡通过复试、被学院拟接收的申请人,由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应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5. 学院应及时公示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