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转职称对应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 *** 同志南巡重要讲话和 *** 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关于加快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步伐的有关决定,配合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推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转变 *** 职能,尊重企业、事业单位用人自 *** ,现就企业、事业单位职称改革实行评聘分开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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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要转变 *** 职能,尊重企业、事业单位用人自 *** ,改变过去评聘结合的做法,实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开。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条件、评审规范程序,由各级职改部门批准组建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通过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发给省统一制发的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国家规定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挂钩。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
2、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由企业自主决定、自主管理,各级职改部门不再对企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职数或结构比例的控制。企业有权按照生产经营和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和聘任在本企业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定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职务和有关待遇由企业自主决定。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和聘任按照不同经费来源,实行分类指导。
(1)财政bu拨事业费、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各级职改部门不再实行高、中级职务数额的控制,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在本单位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和合理的结构比例,并报同级
*** 职改部门备案,受聘人员的待遇由单位自行确定。
2)财政差额拨款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增补职数需要财政增拨经费的,仍实行岗位职数控制,由各级 *** 职改部门核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省不再对各市下达职数,各市如需补职务数额,由各市 *** 研究决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增资额的审批,按现行工资渠道办理。
4、国家机关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机关工作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参加全国统-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经批准由 *** 机构转为企业、事业单位或从国家机关调到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聘任制办法,根据本人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评定相应专业、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
5、实行评聘分开,要进一步加强各级评审组织的建设,完善评审工作制度和评审程序,坚持条件标准,保证评审质量。对过去按国家和省规定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省统--制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仍然有效。
6、实行评聘分开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各级 *** 和职称改革部门要按照宏观管好、微观放开的原则,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上述原则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拟定。
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可以转变为公务员吗,有些什么条件限制吗?
我查北京市职称改革公务员了很多北京市职称改革公务员的相关资料,明确北京市职称改革公务员的说,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可以转变为公务员。但是事业单位转公务员有四种途径,也是所谓的限制性条件。
之一种,就是通过调任的方式,调任并且应该满足在规定的编制名额岗位人数要求之内进行,简单的说,就是所调任去的单位必须要有空缺的位置,也就是空编、空岗,并且还要有对应的领导职务或者是职级的空缺,去了之后才能够及时的补位。否则,调任也是行不通的。除此之外,管理岗位人员调任的基本要求:在个人方面,要求在目前的事业单位任职岗位至少是副科,并且任职年限要达到两年及以上,年龄必须是40周岁以下北京市职称改革公务员;在单位方面,行政机关要同意接收,并且原事业单位要同意放人。如果在事业单位是专业的技术人员,则必须满足:在市级以上机关担任处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的,或者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在市级以上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一年以上,或者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种,就是通过选举的方式。但是必须得通过党代会、人代会选举所产生的领导干部,就可以转为公务员,难度系数较大。
第三种,就是通过遴选。
第四种,那么就是等到机缘巧合,有改革的机会,如果自己所在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为行政机构,那么没有被分流的人员很大程度上会转为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主要靠机会。
其实一般事业编制人员转为公务员,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参加公务员考试,大多数年轻人都会选择这种办法,凭借自己的能力去获得想要的岗位。但是对于年龄比较大的事业编领导来说,考试或许不是一个最适合北京市职称改革公务员他们的途径,那么就可以通过调岗的方式能稍微快捷一点。
公务员可以评职称吗
公务员不能评职称。
公务员只有职级北京市职称改革公务员,是不可以评职称北京市职称改革公务员的北京市职称改革公务员,按照规定北京市职称改革公务员,公务员评职称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根据1991年8月16日国务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七条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国家机关不得开展职称评定工作,也不得自行评定所谓本系统、本单位内部有效的职称。凡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应按照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不得实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称,工资及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根据职称工作管理权限,职称政策由国家人社部门制定,由省人社部门具体部署执行。现行国家职称政策规定:除会计、审计、公安及安全部门的刑侦、侦探等专业可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外,其他公务员单位不得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这是 *** 搜索很容易得到的社会化解释,也被公众接受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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